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中心,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为贯彻落实《蚌埠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实施意见》(蚌教〔2XX〕73号),特制定《蚌埠市小学教学质量评估方案》。
一、评估目的
全面提高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和完善评价机制,整体提升我市小学的办学水平,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通过评估与督查,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竞争机制,促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与学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不断促进学校规范化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提升我市小学的办学水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估原则 1.方向性原则
对教学质量的评估,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实施教学全过程评价为原则,以学生、家长、社会满意为标准。
2.科学性原则
对教学质量的评估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坚持发展性评估,做到评估与教学管理相结合,评估与教学研究相结合,评估与教
师发展相结合,评估与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相结合。
3.可行性原则
对教学质量的评估,要从实际出发,针对教育发展的不同程度提出不同的质量要求,对不同类别的学校实施有区别的评估。通过评估,进一步形成全面的教学质量观。
三、核算办法
本评估方案满分为5分。由过程性评估(4分)和教学质量评估(1分)两部分组成。
学校的最后得分:过程性评估得分+教学质量评估得分。 四、评估内容
第一部分:过程性评估内容分为学校管理、课程改革、日常教学、教学研究、教学成果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满分为4分。
此项由各区教育局考核、核算后,每年六月底之前报市教育局。具体评估时间由各区根据工作计划自行安排。
过程性评估细则见附件。
第二部分:教学质量评估由基础年级教学质量(2分)、教学质量抽测(2分)和小学毕业水平测试(6分)三项指标组成。
1.基础年级教学质量得分(2分) 计算方法:
平均分得分=1×(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平均分÷本次区最高平均分);
优秀率得分=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优秀率÷本次区最高优秀率);
及格率得分=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及格率÷本次区最高及格率);
基础年级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平均分得分+优秀率得分+及格率得分。
2.教学质量抽测得分(2分) 计算方法:
平均分得分=1×(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平均分÷本次区最高平均分);
优秀率得分=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优秀率÷本次区最高优秀率);
及格率得分=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及格率÷本次区最高及格率);
基础年级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平均分得分+优秀率得分+及格率得分。
3.小学毕业水平测试得分(6分) 计算方法:
平均分得分=3×(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平均分÷本次市最高平均分);
优秀率得分=1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优秀率÷本次市最高优秀率);
及格率得分=1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及格率÷本次市最高及格率);
小学毕业水平测试得分=平均分得分+优秀率得分+及格率得分。
学校累计考核得分=基础年级教学质量得分+教学质量抽测得分+小学毕业水平测试得分。
以上核算,均保留小数点后面一位。
平均分:指的是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相加的总分÷3。 优秀率:优秀分占总分的85%。 及格率:及格分占总分的6%。
基础年级教学质量指的是:四年级上学期期末教学质量监测成绩。教学质量抽测的年级由市教科所在抽测前一个月通知各区。
基础年级教学质量得分、教学质量抽测得分由各区教育局完成,并且在考试半个月后,上报市教科所。
小学毕业水平测试得分由各区教育局核算所属各学校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后,上报市教科所,由市教科所最后核算。
各学校累计考核得分由市教科所核算。 五、保障措施
1.市教科所应加强对相关的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教学评估的水平;
2.市教科所和各区教研室必须重视做好监测年级和试题考前的保密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蚌埠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实施意见》,做好每次教学质量监测的考务管理工作,教师交换监考,保证考试结果准确、真实、有效;
3.每次评估后,均不得给学校和学生排名,不能公布名次。
六、结果运用
1.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切实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2.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在监测后,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的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对平均分、及格率较低的学校,市教科所和各区教研室要帮助分析原因,并督促整改;
各县可以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篇五: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书育人,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教学管理永恒的主题,开展教学质量评价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我院教学质量的提高,从开始就奠定坚实基础,使我院迅速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管理体系,特制定以下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总则
1、教学质量评价目的:通过教学质量评价,使教师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获得教学过程中的各种反馈信息,提高教学技能,与时俱进,与华立职院共同发展。
2、教学质量评价原则:客观、公正、透明,实事求是,同时保证教师应有的尊严。
3、教学质量评价与绩效工资挂钩:教学质量考评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成绩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与教师绩效工资待遇和奖金挂钩。
4、教学质量评价必须全面综合:除了教学业务水平外,根据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由于我们培养目标为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因此教师的动手技能作为参考因素纳入考评范围。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程序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程序分为教师个人总结、同行评价、督导评价、学部评价、学生评价五个阶段。
2、教师个人总结阶段即为教师填写《教师学期教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本登记表最终进入教师业务档案。
3、同行评价阶段即为学部组织同行填写《教师教学质量同行评价表》(见附件2),进行互评。
4、学部评价为学部部长会同学部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及
系主任及同系两名教师代表对本系教师进行的综合评价(对教师代表本身的评价采取回避制度),填写《教师教学质量学部评价表》,(见附件3)。
5、督导评价方式较为灵活,学院的教学督导组成员采取听课、听取同行意见、访问学生等方式归纳意见,填写《课堂教学督导评价表》(见附件4)。
6、学生评价阶段由教务处组织学生填写《学生评教评议表》(见附件5)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召开学生座谈会对教师教学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7、由教务处填写《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定表》(见附件6),评价结果经院务会议审定后由学部以适当的方式反馈给教师本人,每学年在此评价基础上评选出学院的优秀教师。
三、附则
1、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原则上与期中教学检查同步进行。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3、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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