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础工程施工顺序:
桩基础→土方开挖、钎探验槽→垫层→地下卷材防水施工→地下室底板→地下室墙、柱→地下室顶板→墙体防水卷材、保护墙→回填土
2、 屋面工程施工顺序:
基层清理→干铺加气砼砌块→加气砼碎渣找破→水泥砂浆找平层→刷基层处理剂→铺贴SBS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蓄水试验→做保护层
3、 采用热熔法铺贴卷材时,作业面施工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 防水层的基层表面应将尘土、杂物等清理干净;表层必须平整、坚实、干燥。
2) 找平层与突出屋面的物体(如女儿墙、烟囱等)相连的阴角,应抹成光滑的小圆角;找平层与檐口、排水沟等相连的转角,应抹成光滑一致的圆弧形。
3) 遇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必须停止施工
4、 框架柱和顶板梁在施工中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
框架柱的施工顺序:柱子钢筋绑扎→柱子模板安装(包括模板支护)→柱子砼浇筑→砼养护
梁板的施工顺序:满堂脚手架的搭设→铺设梁底模板→梁钢筋绑扎→合梁侧模板→铺设顶板模板→铺设并绑扎顶板钢筋→浇筑梁板砼→砼养护
5、 同一楼层内的施工顺序一般有:地面→顶棚→墙面;顶棚→墙面→地面。简述这两种施工的优缺点:
前种便于清理地面,地面质量易于保证,且便于收集墙面和顶棚的落地灰。节省材料,但由于地面需要养护时间及采取保护措施,使墙面和顶棚抹灰时间推迟,影响工期。后种在做地面前必须将顶棚和墙面上的落地灰和渣子扫清洗干净后再做面层;否侧,会影响地面面层同砼楼板的粘结,引起地面起鼓。
6、 确定分项工程施工顺序时要注意的几项原则:
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的要求、施工组织的要求、施工质量的要求、当地的气候条件、安全技术的要求
7、 简述装饰装修施工平面图设计原则:
1) 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施工占用场地;2)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临时设施费用;3)最大限度的减少场内运输,特别是减少场内的二次搬运,各种材料尽可能按计划分期分批进场,材料堆放位置尽量靠近使用地点;4)临时设施的布置应便于施工管理,适应于生产生活的需要;5)要符合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要求
8、 简述装饰装修施工平面图布置有哪些内容:
易燃材料存放区;易爆材料存放区;施工区及半成品区;各类消防器材存放区;安全走廊并设置明显标志;总配电箱放置区、二级配电箱放置区、开关箱放置区;现场办公室、
材料室、现场安全保卫室;施工机具放置区;建筑垃圾存放点
9、 全面质量管理的概念及其基本观点:
全面质量管理,就是全企业各个职能部门的全体人员同心协力,综合应用管理技术、专业技术和科学方法,经济合理的开发、研制、生产和销售用户满意的产品的管理活动。基本观点:
1) 全面管理的观点;2)为用户服务的观点;3)预防为主的观点;4)一切用数据说话的观点;5)文明施工的观点
10、 质量控制的主要对策:
1) 以人的工作质量确保工程质量;2)严格控制投入品的质量;3)全面控制施工过程,重点控制工序质量;4)严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关;5)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6)严防系统性因素的变异
11、 静力压桩(预应力钢筋砼管桩)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是什么?
1) 钢筋砼预制桩、锚杆静压成品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在运至现场,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并核查出厂合格证与产品质量是否相符。2)桩位控制:压桩前对已放线定位的桩位按施工图进行系统的轴线复核,做好定位放线技术复核记录,压桩过程中应对每根桩位复核,防止引起桩位的位移。3)压桩顺序:根据基础的设计标高,宜先深后浅;根据桩的规格,宜先大后小、先长后短。根据桩的密集程度可自中间向两个方向对称进行;自中间向四周进行;由一侧向单一方向进行。4)桩身垂直度控制:保证桩架稳定垂直,控
制桩锤、桩冒、桩身在同一中心线上。桩或桩管插入时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沉桩时,由两台经纬仪从两个面(构成90º的两个面)控制沉桩的垂直度。5)接桩质量控制:焊接接桩:钢材宜用低碳钢,接桩处的间隙用铁片填实焊牢,对称焊接,焊缝应连续饱满。焊温冷却大于1min后方可施压。硫磺胶泥接桩:浇筑硫磺胶泥的温度控制在140~150℃范围内,浇筑时间不得超过2min。浇筑后停歇的时间应大于7min
12、 企业事故报告内容:
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该报告的情况
13、 对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应如何加以防护:
墙面等处得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固定式或工具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14、 建筑物临边外侧靠近街道时,应如何进行防护:
除设防护栏杆、挡脚板、封挂历网外,立面还应采取荆笆等硬封闭措施,防止施工中落物伤人。
15、 用于临边防护的防护栏杆,上下两道横杆距地面的尺寸应控制在什么范围内:
上杆离地高度应控制在1.0~1.2m,下杆离地高度应控制在0.5~0.6m
16、 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
1) 对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及后果的辨识、评价。2)规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的详细职责。3)规定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4)明确应急救援中可使用的设备、设施、物资、资金、人力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5)明确在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发生时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的具体措施。6)规定现场恢复程序。7)其他(如对应急培训、演练的具体要求)
17、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那些层级的教育?内容分别是什么?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经理部和施工班组的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规定:公司教育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项目经理教育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施工班组教育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18、 一般脚手架拆除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哪些:
1) 拆除作业应按与搭设相反的程序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 每层连墙件的拆除,必须在其上全部可拆除杆件均已拆除以后进行,严禁先松开连墙件,再拆除上部杆件。
3) 凡已松开连接的杆件必须及时取出、放下,以免作业人员误扶、误靠,引起危险。
4) 分段拆除时,高差应不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5) 拆下的杆件、扣件和脚手板应及时吊运至地面,禁止自架上向下抛掷。
6) 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拆除作业。
索赔的计算
1、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 网络分析法:网络分析法通过分析延误前后的施工网络计划,比较两种工期计算结果,计算出工程应顺延的工程工期。
2) 比例分析法:比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增加或减少的单项工程量(工程造价)与合同总量(合同总造价)的比值,推断出增加或减少的工程工期。
3) 其他方法:工程现场施工中,可以按照索赔事件实际增加的天数确定索赔的工期;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协议确定索赔的工期。
2、 费用索赔计算方法
1) 总费用法:通过计算出某单项工程的总费用,减去单项工程的合同费用,剩余费用为索赔的费用。
2) 分项法:按照工程造价的确定方法,逐项进行工程费用的索赔。可分为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分别计算索赔费用。
3 某建设单位投资兴建科研楼工程,为了加快工程的进度分别与三家施工单位签订了土建施工合同、电梯安装施工合同、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三个合同都提出了一项相同的条款:建设单位应协调现场的施工单位,为施工单位创造可利用条件,如垂直运输等。
土建施工单位开槽后发现一输气管道影响施工。建设单位代表查看现场后,认为施工单位放线有误,提出重新复查定位线。施工单位配合复查,没有查出问题。一天后,建设单位代表认为前一天复查时仪器有问题,要求更换测量仪器再次复测。施工单位只好停工配合复测,最后证明测量无错误。为此,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反复检查两次的配合费用索赔要求。
此外,土建施工单位在工程顶层结构楼板吊装施工的时候,电梯安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而后装饰装修单位也在施工现场进行了大量垂直运输工作,三家施工单位因卷扬机吨位不足发生里矛盾。由于建设单位没有协调好三个施工单位的协调关系,他们相互之间又没有合同约束,引起了电梯安装单位和装束装修单位的索赔要求。最终,整个工程的工期延误了43d。
1) 建设单位代表在任何情况下要求重新检验,施工单位是否必须执行?其主要依据是什么?
建设单位代表在任何情况下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检验,施工单位必须执行,这是施工单位的义务。其主要依据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 土建施工单位索赔是否有充分的理由?
土建施工单位索赔有充分的理由。因为该分项工程已检验合格,建设单位代表要求复验,复验结果若合格,建设单位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 若再次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若再次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 电梯安装单位和装饰装修单位能否就工程延误向建设单位索赔?为什么?
能索赔,由于建设单位未履行该工程的电梯安装施工合同和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中的相关条款:即“建设单位应协调现场的施工单位,为施工单位创造可利用条件,如垂直运输等”,因此,电梯安装单位和装饰装修单位可以就工期补偿或费用补偿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2 某饭店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与一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装修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2600万元,合同工期为200天。在合同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每提前或推后工期一天,按合同假的万分之二进行奖励或扣罚。该工程施工进行到100天时,经材料复试发现,甲方所供应的木地板质量不合格,造成乙方停工待料19天,此后在工程施工进行到150天时,由于甲方临时变更首层大堂工程设计又造成部分工程停工16天。工程最终工期220天。
1、施工单位在第一次停工后10天,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索赔要求,索赔停工损失人工费和机械闲置费等共6.8万元;第二次停工后15天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停工损失索赔7万元。在两次索赔中,施工单位均提交了有关文件作为证据,情况属实。此项索赔是否成立?
此项索赔成立。因为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理由正当,并提供了当时的证据,情况属实。同时,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时限未超过索赔合同所规定的28天时限。
3、 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工期索赔35天。同时,施工单位认为工期实际提前了15天,要求建设单位奖励7.8万元。建设单位认为,施工单位但是为要求工期索赔,仅进行停工损失索赔,说明施工单位已默认停工不会引起工期延长。因此,实际工期延长20天,应扣罚施工单位10.4万元。此项索赔是否成立?
此项索赔不成立。因为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时间已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而建设单位罚款理由充分,符合合同规定;罚款金额计算符合合同规定。故应从工程结算中扣减工程付款1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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