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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激励与奖励实施办法(实用版)

2021-05-09 来源:易榕旅网
员工激励与奖励实施办法(实用版)

一、嘉奖

1、达到下列一项事实者予以表扬:

(1)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可为公司荣誉者; (2)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3)具有优秀品德,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4)对公司财物能细心爱护,表现实出者。 2、达到下列一项事实者给予奖励50元:

(1)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管理制度或各部门运作体系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2)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他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二、记功

达到下列一项事实者,并能为公司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者,予以记功并给予奖励100元。

1、全年度嘉奖达到三次者记功一次,由综合办公室统计后,申报总经理核实批准;

2、提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并取得特殊业绩者;

3、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成本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可为公司楷模者;

5、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6、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以及保护公司财产和利益有突出贡献者。

三、记大功

达到下列一项事实者,并能为公司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者,予以记大功并给予奖励200元。

1、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三次者记大功一次,由综合办公室统计后,申报总经理核实批准;

2、管理体系或市场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成效卓著者;

3、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4、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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