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语言研究
摘要:网络的发展给公共舆论体系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但同时也带来了网络语言暴力等消极影响。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将主要从网络媒介特点,网民受众心理,网民结构等方面进行分析。
关键词:媒介即讯息、挫折—攻击、社会心理、社会阶层
暴力,指以强制手段侵犯他人的极端行为,是人类原始征服欲望支配下指向特定对象的侵犯与伤害。语言暴力,就是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致使他人在精神和心理上遭到侵犯和损害。网络语言暴力专指在互联网这一虚拟空间中发生的以语言为媒介、对特定对象的辱骂攻击行为。 这些恶语相向的文字,往往是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们,因网络上发布的一些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触及人类道德底线的事件所发的言论。这些语言文字刻薄、恶毒甚至残忍,已经超出了对于这些事件正常的评论范围,不但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诋毁,更将这种讨伐从虚拟网络转移到现实社会中,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将其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然后导致线上甚至线下更加激烈的辱骂和攻击。代表事件有“虐猫事件”、“铜须门事件”、“史上最毒后妈”、“死亡博客”、“很黄很暴力事件”等等,不胜枚举。这些评论与做法,不但严重地影响了事件当事人的精神状态,破坏了当事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更污染了整个网络舆论环境。 各式各样,愈演愈烈的网络语言暴力现象让我们不禁深深思考,究竟是什么原因或者究竟是哪些因素的合力造成了网民如此不冷静,非理性的表现。
一网络媒介自身特点
人类的会话形式对于要表达的思想有着重大的影响。印刷术即纸质媒体强化了人类分析,线性逻辑和专门化分割的思维习惯,强化了同一性,连续性和一致性。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将印刷机统治美国人思想的时期为称为“阐释年代”“所有成熟话语所拥有的特征,都被偏爱阐释的印刷术发扬光大:富有逻辑的复杂思维,高度的理性和秩序,对于自相矛盾的憎恶,超长的冷静和客观以及等待受众反应的耐心。” 偏爱“阐释年代”的波兹曼对于电视媒体传播大量娱乐化,浅薄化信息的现象忧心忡忡,担心“娱乐至死”的时代将至。他认为电视在培养深层次的,具有推论性的思维方面明显不如铅字。然而如果波兹曼看到了电脑网络如此普及的今天,他也许会将批判的矛头指向网络。网络媒介对受众阅读模式和思维模式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麦克卢汉经典的“媒介即讯息”的思想在此得到了很好的印证。互联网令所有媒体永远无法企及的一个特征就是它有着无限的容量,各种各样的信息铺天盖地袭来。面对大量高速度呈现的信息,人们应接不暇,往往只是快速切换浏览,不能在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因而长时间接触网络就会降低人们的感知能力。当外界信息的输入超过人的正常负荷后,即信息过载,容易造成人的心理压力和思维混乱。人们过多的消费现成的网络信息,思维变得被动和僵化,变得碎片化,浅层化,形成表面的、狭隘的、被动式的思维习惯。 在大量的信息间快速的切换必然会导致思维过程的减少乃至消失,网络在不经意间让人们远离了那个崇尚思辨和理性的“阐释时代”。
由此我们不难推论出为何产生具有随意性、非理性和情绪化特点的网络语言暴力。网络媒介的特性决定了网民面对纷繁复杂的过载信息时难以进行深入的思考,感性的刺激超越了理性的分析,严谨的论证丧失了对网民的吸引力。在众多网络语言暴力事件中,很多网民可能根本不知道甚至潜意识里也不想知道事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只是在事件表象的基础上发表评论,甚至毫无道理地谩骂,有时针对博主或发帖人,有时是在网民之间。2006年3月,作家陆天明将自己的一篇有关韩白之争的访谈发在自己刚建立5个月的博客上,第二天便出现了若干条辱骂他的评论。随后谩骂继续升级。如一位学者所说:“就目前所见,广场政治的特性在网络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姿态和情绪永远都比理性和冷静要有魅力。网民就像剧
场里的观众,他不太关心你的思路是否清晰、推论是否严密,只要你的声音最大、手势最夸张、语言最有煽动性,只要你面带胜利的讥笑,那你就是最终的赢家。在这种论辩逻辑中,坚持到底就是胜利,人们最后比拼的居然是体力和耐力。”没有评论,没有说理,不讨论问题,只是叫骂而已,网络语言暴力事件在这种缺乏理性的情况下一步步升级。
此外网络传播内容亦激发了网络语言暴力的产生。如上文分析,网络媒介提供了近乎无限的信息,网络受众注意力稀缺。而作为部分网络信息的发布者,一些网站出于商业动机为了赚取浏览量而刻意制造耸人听闻的新闻话题。用激烈刺激的标题来吸引受众,在一些敏感、涉及道德底线的问题上设置议题,激发网民的激烈争执乃至发生语言暴力。一家论坛的版主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一次成功的‘人肉搜索’策划, 往往能带来数万甚至数十万的点击率,而点击率则是网站提高知名度、吸引广告的重要筹码。”
二网络语言暴力主体的心理机制
网络传播媒介影响了网民对事物的正确认知,易使人们不经思考便下结论,但为何网民的语言往往倾向于攻击,武断如何演变为“武力”,粗暴如何上升为暴力?网络语言暴力行为主体的心理机制便值得我们仔细分析。
社会心理学上将攻击行为定义为“意图伤害他人的身体行为或者言语行为。”网络语言暴力当属此范畴,而攻击行为的产生当有其相应的心理原因。心理学上对攻击行为的一个经典解释的便是挫折-攻击理论:挫折总会导致某种形式的攻击行为。“这里的挫折指的是,任何阻碍我们实现目标的事物。当我们达到一个目的的动机非常强烈,当我们预期满意的结果,却在行动过程中遇到阻碍时,挫折便产生了。”但是攻击的能量并非直接朝挫折源释放。我们学会克制直接的报复,特别当别人会对这种行为表示反对时。相反,我们会把我们的敌意转移到一些安全的目标上。 由此可以推论,当网民在现实生活中遇见上文
所指的挫折时,这种挫折感所产生的攻击动机便促使人们在不需为自己言论负责的网上施以语言暴力。同时,中国传统文化又是讲求和谐一致,自我克制的集体主义。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看重与家人,同事的关系,隐忍克制一直是中国乃至儒家文化的特点。林语堂在《吾国吾民》中写道:“忍耐为中国人民之一大美德中国人之忍耐,盖世无双,恰如中国的景泰蓝瓷器之独步全球。 中国人在现实生活中因“挫折”产生的攻击动机往往无处释放,而网上的匿名性,开放性正好为网民,为中国人提供了一个不用负责任的安全舆论空间,隐忍克制下的攻击动机终在网络上找到了发泄的途径。在“史上最毒后妈事件”中,网民对事件当事人进行疯狂的道德围剿,用极其恶毒的语言对其进行攻击,并发动人肉搜索导致所谓小慧的后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跪地喊冤,而最后事实证明所谓史上最毒后妈纯属人为炒作。但是在事件过程中,网民对小慧后妈进行的言语攻击,已然变成一个发泄心中私愤与郁积的途径。所以,我们可以把网民现实生活中的不如意归于我国网络语言暴力产生的一个原因。而这种不如意与挫折感在当下的社会中越来越普遍。
“在高速现代化的国家里,随着城市化程度和人民文化水平的提高,他们对物质生活的可能的前景越来越敏感。但富裕群体只能较慢地扩展。因此,人们的期望与实际所得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这使得他们的挫折感变得更为强烈。” 这正符合我国当前社会的特点,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是世界瞩目的事实,但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由于社会中存在的贫富差距、官员腐败等问题,下层民众中形成了一种被剥夺的心理感受。《小康》杂志的调查发现,影响人们“快乐”的最主要原因是“社会不公平,社会底层民众的愿望不能实现”以及“社会贫富收入差距悬殊导致的心理不平衡”。而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6年中国社会心态调查报告》中,“压力大”“不平衡”“安全感差”“满意度低”等,成为描述现阶段公众心态的最常用词汇。这些调查无不显示中国民众较为普遍且越加强烈的心理挫折感。
因而笔者认为,中国社会转型期贫富差距过大,不公平不平等现象的大量发生促使民众挫折感加剧,攻击动机加强,因而将这种情绪大量释放到网络空间里,造成了越加严重
的网络语言暴力现象。
网民的从众心理亦是网络语言暴力产生的助推器。从众—由于群体压力而引起的个体行为或信念的改变,即俗称的“随大流”。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即是沉默的螺旋理论在发挥效力。“大多数人力图避免因持有某种态度和信念而被孤立,因而在表达支配意见和不表达意见的人数增加的时候会放弃原有的想法和态度。选择与主导意见趋同。” 虽然网络是一个虚拟的公共空间,群体的压力不会像现实生活中那么明显和有力,但是,如果一旦语言与主流非理性情绪和暴力言论不一致,那么经常会引来大量言语的攻击。这会给异议者,或者说理性思维的持有者带来心理的不适。况且网络事件与网民的切身利益往往没有联系,网民通常不会为一个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的事件坚持己见而遭受语言暴力。同时如上文所分析,网络形成的公共领域,成为网民情绪的释放场,这种情绪化的非理性言论氛围,会影响虚拟空间中的其他参与者,激发他们的语言暴力倾向。当一群理性思维不占主导地位的人在一起讨论时,往往会受到情绪的感染,不自觉地融入这样的言论场中,形成集体无意识的施暴。所以网络事件中理性的声音往往会消弭,非理性的暴力语言大行其道。
三网民结构的特殊性
中国互联网网民结构有着独特性。CNNIC第1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情况统计报告对中国网民结构进行了多指标的详尽统计。从性别结构来看,男性网民占60%左右,女性比例约为40%。从婚姻结构来看, 已婚网民约为42%,未婚网民比例超过57%。从年龄结构来看, 18~24岁的网民占38.8% ,远远高于其他年龄段。从文化程度来看,大学本科以下学历占71.5%。从经济收入结构来看,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网民占7成,其中,月收入500元以下的网民最多,占29.5% ,月收入501~1000的占18.1%。从网民的职业构成看,学生所占比例最多,占总人数的32.3%,企事业工作人员占29.7%。
各项指标中最突出的分别是未婚男性, 25岁以下,学生,月收入500元以下。这就是中国网民中占比例最大的人群。CNNIC描绘的中国网民一般形象为:男性, 35岁以下,月收入2000以下,未婚,学历大学本科以下。不难发现,中国网民的主体在现实社会中处于较低的社会阶层,拥有较少的社会资源。这一方面补充论证了上文论点,即底层民众构成了网民的主体,处于劣势地位的他们将现实生活中的挫折感以网络语言暴力的形式发泄到网络空间里。也同时解释了许多网络语言暴力事件中显现的仇富仇官心理。《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道提到, 2006年4 月,北京市丰台区林业局副局长黄朝明与妻子在自家别墅中被杀身亡;2006年11月,贵州兴仁县县长文建刚一家6口被杀害。在媒体报道这两起刑事案件后,被害人没有得到同情,反而在多个网络BBS上出现一些表示快意的帖子。“这个文建刚肯定经济上有问题,他怎么能住别墅? 家里怎么会有80万元现金?”“这样的腐败官员就该杀,死了活该。” 现实生活中社会从属阶层与主导者阶层的矛盾抑或说张力在此类网络语言暴力事件中反映出来。
传统媒体是由精英阶层主宰,电视镜头时刻紧跟明星的行踪进行事无巨细的报道,新闻头版积极传达官员干部的声音,周刊杂志大幅刊登富商巨贾的发迹创业史,专家学者也不时现身媒体对社会现象进行解读或指点。有时他们还可能形成一种结盟,垄断着公共话语资源。 而25岁左右,月收入500元以下的未婚男性在传统媒体中没有话语权的一个群体,他们表达自身欲求的愿望在传统媒体中是被抑制的。但是,网络却给了草根平民一个可以发声的场所,而且这个虚拟场所的言论相对自由和宽松,他们强烈的言说和表达欲望在此爆发。与此同时,大众的表达必然是暴力的,这既是因为他们不能像久经锻炼的精英阶层那样理性而系统地传达自己的声音,又是对被迫长期沉默状态的一种反抗。“暴力是大众的,一方面因为它是有关社会统治和臣服的具体表达,另一方面因为它也因此表现了对这种臣服状态的反抗。” 因此可以说,网络语言暴力的出现是媒介发展与中国舆论空间多元化的产物,在这个意义上,网络语言暴力是社会发展的结果。
通过以上分析,网络语言暴力现象的产生是多种复杂因素合力的结果,既有媒介特点的影响,也有社会、文化的作用,更在于网民自身心理机制的原因。因而对于如何解决网络语言暴力,其方案也将是综合和灵活的。由于网络自身的开放性和隐匿性,监管的难度必然很大,所以需要网民的道德自律和媒介素养的提升。而且,若想从根本上减少网络语言暴力现象.就要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公平和不平等,贫富差距等问题,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减轻底层民众的心理挫折感。同时也应该意识到,网络作为一个宣泄情绪的自由场所,难以完全阻止语言暴力,而且作为一个成熟,民主,开放的社会,它的舆论环境必然是众声喧哗的,各种声音包括非理性的意见都有存在的空间。
今日沸点:网络语言暴力让人忧
击分享从中国甚至一个全球博客的角度看,我们是否真的到了一个制定博客行为准则的时候呢? 最近,全球著名技术博客Kathy Sierra遭到了死亡恐吓和性侵犯威胁而停止写作。对此,Web2.0先驱蒂姆·奥莱利和维基百科创始人吉米·威尔斯提出应创建一整套规则,目标是塑造一个健康的网络讨论环境。奥莱利在一篇旨在宣传博客行为准则的文章中称:“从本质上讲,文明就是我们签署的共同协议,它是我们生活在一起的基础。我们应当确保通过博客创建的文明能让人引以为傲。”
这套规则的草案表示:“我们应为自己的言论及发表在博客中的评论负责。”他们还建议,博客应禁止匿名评论,且不要同发表无聊、肮脏评论的人一般见识。“我们认为,与无聊人士一般见识只会让他们更起劲。”
中国正在大发展的博客事业也存在上述类似问题,博客实名制也经过多次讨论。那么,从中国甚至一个全球博客的角度看,我们是否真的到了一个制定博客行为准则的时候呢?
大众评判台
张扬:法规细化有利全局发展
任何事情总要有个度,过份管制会约束博客这样天马行空的平台。但若任其自由发挥,难免会出现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状况。从全局考虑,有必要进行法规细化,针对博客这样的特殊平台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法规法律。
励俊:需要全世界一起做
互联网早已完全成为一种新媒体,我想它应该接受到法律和道德准则的约束,其规则需要全世界一起来做而不仅是中国。
曹中铭:有这个必要
网络语言暴力有呈泛滥之势,在本人的博客中也遇到过类似情形。因此,要正视网络语言暴力,制定相关的博客行为准则还是有必要的。
何先生:将道德底线法律化
网民应该为自己在互联网上的言行负责。互联网需要道德约束,更需要法律的约制。和猪摔跤是一件非常不明智的事。但道德往往并不具有太多的可操作性。我们应该把网络公众认可的道德底线以法律的形式固化下来,规范人们的网络言行。
杨沫沫:先从局部做起
互联网也是一个小世界,同现实社会一样,需要建立一个健康积极的环境,当然就需要可以约束的法制。虽说虚拟世界不好管,但是我们可以从一点一滴做起。小的网站咱们管不着,但完全可以从大的知名网站先开展呀。
◆沸点特稿
赵文斌:法律无法包治博客“病”
博客让民众充分展示自己,充分交流信息,有人甚至大胆预测未来新闻的主要载体就是博客。与此同时,博客也带来了诸多问题,不仅污言横行,人身攻击亦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加强博客管理,而要管好博客,首先要对博客作准确定位。
从源头上讲,博客就是网络日志。有人据此认为,博客就是单纯的私人空间,博主在网络上写日记,属于非常私人的事情,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博客和传统的日记又存在区别:博客放在网络载体上,网络是公众性媒体,传统日记一般是自己阅读的,而博客却是任何人都可以看到的。由此看出,博客是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既和现实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又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集中表现为公众性与个性的交错。
因此,博客的行为准则应针对博客的公众性,也就是防止其对社会或他人造成危害。任何一个行为准则都要建立在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上,不能指望单靠某一法律条款来涵盖所有要求、解决所有问题,博客亦如是。我认为,想把实名制当成包治百病的良药是不现实的,更何况实名制限制了博客的个性发展。
现在关键的问题是,规则该由谁来制定?各网站在建立博客时都对博主提出各种用户责任,这些用户责任对用户也产生了一定的约束作用。但总体而言,博客缺乏最基本的规则,
这造成了博客有时恶语相向,成为“垃圾场”、“疯人院”。一些名人在刚开始的好奇过后,纷纷选择逃离也正是因为如此。
我认为博客的行为准则应该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网络发展中,用户形成的道德准则。蒂姆·奥莱利和吉米·威尔斯致力于创建的规则,我国提出的绿色网络、文明办网应属此类。因为网络世界的隐蔽性,博客所面临的道德考验远大于现实世界。对博客的道德要求不能一开始就寄希望高标准,而需要哪怕是无奈的包容,需要时间来发展、成长、成熟,最终形成绝大多数用户认同的道德准则。你要玩博客,就不得不面对这个现实,要允许别人反对你责疑你,甚至胡搅蛮缠。值得一提的是,各个国家因为所处文化背景不同,博客准则亦必不同。
二是由国家立法部门从法律法规角度,研究博客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该看到,目前的法律法规对博客“措不及防”的,基本上是空白。立法部门首先要分清楚哪些行为是该由法律法规来规范的,就是说,要认定哪些行为会构成违法,不能缺位和不能越位同样重要。切记慎行!再次强调,不要指望法律法规能解决博客的所有问题。
浅析网络语言暴力及其对网络生态环境的影响
【摘 要】网络时代给网民更多的话语权,网民直接参与社会问题的讨论,使社会民主的实现渠道更加多元化。但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聊天室、论坛、博客上的谩骂、诋毁、口舌之争让我们见识了网络语言暴力的雏形,本文通过对网络语言暴力的表现形式、网络语言暴力的成因分析,阐述了网络语言暴力对网络生态环境的影响。
【关键词】网络语言暴力;网络生态;表现形式;成因;影响
网络时代表着一种生活方式,意味着语言创造、知识爆炸、观念更新、思想互动。QQ、网络聊天室、社区论坛的存在也为网友大众打造了一个个自由发表个人意见,表达个人思想、意见、观点和交友的平台,一个及时与社会、与他人沟通的管道。网络的发展可以说为大家的交流提供很大的方便,可是大自然的规律事物都是两面性的,有有利的一面也必存在弊的一面。目前网络世界最大的负面效应是语言暴力泛滥。网络环境中语言暴力严重不仅容易颠倒是非,使大众看不清事情的本质与发展方向,也会使激情代替冷静的思考,影响思考的客观、公正与深刻。互联网是一个相对公平的载体,大多数时候可以让人“想说就说”。在公平的平台上涌现出如此之多的语言暴力,其实就是能力不够、信息不足、逻辑混乱的具体表现。本来在一个公平开放的平台上,大家都可以通过理性工具、理性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观点是否偏颇、论据是否充分,广大民众完全有能力加以鉴别,谁说的倒不那么重要了。但是,当一些人没有能力把事情说清楚,或由于所掌握的信息量无法把事情分析透彻时,那么他只能通过非常的方式即语言暴力来把自己非理性、甚至于反理性的东西强加于人。网络是一个自由言论的地方,网迷可以在这里大抒情感,也可以对当前社会发生的一些事情做出自己的评论,随兴而发的灌水聊天,这些都是网迷的自由,有好多网友的言论还是非常中肯,以事论事,不偏激,不妄言,可是也有一部分人满口脏话,以暴力性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这样的做法就有些过了,也反映了一个人的素质。网络作为网络主体和网络环境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整体,这些非理性的暴力语言严重影响了网络生态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 什么是网络语言暴力
要讨论网络语言暴力就需要了解什么是语言暴力?语言暴力的表现形式是什么?顾名思义,语言暴力就是诉诸于口头或书面语言的暴力行为,它是指施暴者直接或间接地对他人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语言,致使对方的人格尊严、精神和心理健康遭到侵犯和损害。而这样的定义适用于网络上就可称为网络语言暴力。但和现实生活中
的语言暴力不同的是,网络语言暴力行为是施加于虚拟空间,其所针对的对象本身很多也是虚拟存在的,除非此人是实名上网,那么这种让人不快的“伤害”依靠自己的修养和漠视等主观因素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消解和释放,恐怕也谈不上实质性的伤害。而所谓实质性的伤害的判定原则应该是指对于本人的现实生存环境和生活圈子的评价带来了本人无法掌控的影响和趋势,比如自己的就业和生活圈中的道德评价受到了影响。
二.网络语言暴力的表现形式
1、谣言。是指通过对不真实消息的恶意散布,使当事人的人格受到极其严重的贬损。如“史上最毒后妈”事件,当地公安部门已发布调查结果,证明丁香小慧“被后妈毒打”事件完全是谎言。谣言的散布,哪怕不直接使用任何粗话、脏话,也会给当事人造成极其严重的精神伤害。
2、粗暴的谩骂和攻击性言论。有的是当事人没有任何过错而只因谣言在网上受尽攻击和诽谤。典型的如在“史上最毒后妈”事件中的陈彩诗,无端受到“禽兽不如”、“丧尽天良、灭绝人性”等极端语言的攻击。也有的是当事人确有一定过错,但网络加之于他(她)的谩骂和侮辱远远超过其过错的性质,其受到的精神伤害也远远超过了其过错所应承担的责任。北京大学学生宋某想把在校图书馆取暖的猫弄到外面去,在抓猫往外走的过程中,猫要咬他,他一甩手,猫被摔死了。结果他很快被淹没在类似于“垃圾学生”、“变态”、“伪君子”等一片“声讨”声中,同时还有“去死吧”之类的诅咒。
3、恶意滥用的“人肉搜索”。所谓“人肉搜索”,是指在互联网技术背景下通过网民互动完成的问答式搜索。一般意义上的“人肉搜索”只是人机结合的一种搜索手段,并没有是非之分。而且在一些案例中,“人肉搜索”也发挥了积极的舆论监督作用。但是,不可回避的是,“人肉搜索”的恶意滥用确实产生了不少严重的后果。北京女白领姜岩因不能忍受
丈夫王菲的婚外情而跳楼自杀。事件曝光后,网友们发动人问人、人找人的“人肉搜索”,王菲的姓名、单位、住址等在网上被悉数公布,攻击、辱骂的帖子铺天盖地而来。愤怒很快又从网上转移到了网下。不少网友聚集在王菲的单位门口要找他“算账”,还有人打电话说找了杀手要他的命,他父母家也被涂上了谩骂性质的标语。王菲不堪压力,终将相关网站告上了法庭。
2.从传播媒介看,网络传播具有虚拟性、互动性、社群化、娱乐化等特点。
虚拟性:网络的传播方式是由计算机充当中介来传播的,缺乏面对面传播的表情、动作、声调等,造成现场的缺失,掩饰个人身份,给予人们充分发挥的空间,在这里你可以尽情的倾诉和发泄,没人知道你是谁,正是基于此,一些网民可以肆无忌惮的辱骂和攻击别人,而不用担心承担责任。
互动性:网络传播的出现,极大地动摇了传播者在大众传播中的地位。网络传播在传播方式上的最大特点是信息传播的互动性。事实上,互动性不仅仅体现在传——受双方交流的增强,还体现在整个信息形成过程的改变。网络属于整个的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只能参与而不能控制。在网络传播的过程中,传播者和受传者不仅完全处于平等的地位,而且可以意义互换,受传者可以成为传播者,传播者也可以是受传者,“智慧可以存在于传输者和接受者两端。”总而言之,网络传播在大众传播中实现了传播主体的多元化,带来了民间话语体系的崛起和“舆论一律”的传统传播格局的颠覆,有利于人们自由平等地发表各种意见。
社群化:网络上的人们大多是“群居”的,这一方面是由于网络的互动性,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网络创造的自由的、无时空局限的更大的交流空间,来自全世界的网民在这里都可以寻找具有相同兴趣和爱好的网友,互通消息,交流知识。因此,我们看到很多各种各
样的社区、BBS和自由论坛、俱乐部充斥在虚拟空间的各个角落。而且这些社群往往形成一些很牢固的人际互动网络。
娱乐化:网络文化天然具有大众文化那种娱乐、戏谑的特征,所以,网络语言也具有夸张、游戏化、情绪化的成分。这一特点如果能得到良性的表现,就能成为一种友善的诙谐。而如果没有节制朝着粗暴龌龊的方向发展,偏激、情绪化、攻击性的语言就会大行其道。“张嘴”就是“看帖不回帖,全家死光光”、“不是人是畜生”之类,把这样的话指向一个特定的目标,语言暴力就形成了。还有网络世界匿名的特点,使人性中阴暗的一面膨胀性地暴露出来,如不负责任的情绪宣泄,还有窥私欲,等等。
网络语言暴力的成因和对策初探
2008年10月2日,韩国当红女星崔真实在寓所自杀,再次让世人为网络语言暴力产生的后果所震惊。身为一代影视天后的崔真实,不止一次遭受网络谣言的恶意攻击。从她留下的平日记录中可以看出她被这些网络谣言折磨得几乎精神崩溃,自杀前几个小时还曾向妈妈哭诉:“人言可畏!”
从2006年至今,我国网络语言暴力事件也一个接着一个,像“虐猫事件”、“铜须门”、“史上最毒后妈”、“死亡博客”、“很黄很暴力事件”等等,不胜枚举。如何遏制网络语言暴力也由此成为令世人关注的问题。
网络语言暴力的表现形态
其实,网络语言暴力是一种比喻性的说法,它是指网络世界的那些具有“暴力”特征的语言。所谓“暴力”特征,我认为起码包括暴力的两个特点:1、施方是故意实施行为的,
而受方不想承受该行为却又无可奈何;2、施方的行为给受方带去极大的伤害。网络语言暴力也正具备这两个基本特点。
网络语言暴力的成因分析
网络语言暴力的盛行不是偶然的,而是盘根错节的各种因素造成的。我们可以从网络文化自身的特点、网络信息传播的特殊性、网站的商业动机、现实社会矛盾在虚拟世界的反映以及社会心理机制等多个角度对此加以探究。
从网络文化自身的特点来看,它天然具有大众文化那种娱乐、戏谑的特征,所以,网络语言也具有夸张、游戏化、情绪化的成分。这一特点如果能得到良性的表现,就能成为一种友善的诙谐。而如果没有节制朝着粗暴龌龊的方向发展,偏激、情绪化、攻击性的语言就会大行其道。“张嘴”就是“看帖不回帖,全家死光光”、“不是人是畜生”之类,把这样的话指向一个特定的目标,语言暴力就形成了。还有网络世界匿名的特点,使人性中阴暗的一面膨胀性地暴露出来,如不负责任的情绪宣泄,还有窥私欲,等等。
从网络信息传播特点来看,传统媒体信息发布有着把关人,普通人是没有向整个社会发布信息的权利的。而在互联网上每个人都能自由地发布信息、发表见解。这当然一下子大大拓展了公众的言论空间,但也给不实传言乃至恶意谣言的流行创造了条件。网上信息的真实性无法审核,而在网络世界本身又存在着非理性的盲从心理,导致大量虚假陈述以讹传讹,在相传过程中虚假成分还被不断放大。
从网站出于商业动机而参与或放纵来看,突出表现在那些恶意的“人肉搜索”上。一家论坛的版主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一次成功的‘人肉搜索’策划,往往能带来数万甚至数十万的点击率;而点击率,则是网站提高知名度、吸引广告的重要筹码。”
从现实社会矛盾在网络虚拟世界的反映来看,语言暴力一方面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累积的心理压力在网络上的宣泄,另一方面是社会利益冲突造成心理失衡现象的反映。特别是在我国社会转型期,剧烈的社会变迁和利益格局的迅速重组,造成了社会上焦虑不安和浮躁心态的弥漫,形成一些人强烈的“仇富”、“仇官”心理,并通过网络语言暴力表现出来。在2006年11月29日下午新浪网首页发布“贵州兴仁县县长文建刚一家6口被杀害”的新闻后,短短几个小时,就有500多条跟帖,“这个文建刚肯定经济上有问题,他怎么能住别墅?家里怎么会有80万元现金?”、“这样的腐败官员就该杀,死了活该”……类似这样的跟帖占了大多数。
从社会心理的角度看,网络语言暴力反映了社会舆论形成机制中非理性的一面。社会舆论一方面能够反映民意,但另一方面在其中“真理和无穷错误”又“直接混杂在一起”。这“无穷错误”就来自社会舆论形成机制中非理性的一面,突出表现在社会心理形成过程中的情绪化的盲从心理。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一书中对个人在群体中的盲从心理有非常深刻的剖析: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很多网络语言暴力的实施者正是鲜明地表现出这样的特征:盲从、情绪化、缺乏正常的判断力。
多管齐下有效整治网络语言暴力
既然网络语言暴力是由多种因素合力造就的产物,对它的整治也就只能是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1、加强网上舆论引导,控制、减少各种“噪音”。互联网大大拓展了民众的言论空间,使各种利益诉求可以表达,各种意见可以平等讨论。保障民众的表达权和言论自由,既是现代民主的基本准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但是表达权和言论自由都
是要以符合法律要求、不侵犯他人及公众合法权益为前提的。无端侵犯他人隐私权,公然诽谤他人、侮辱他人人格,用谣言混淆公众视听,这样的“噪音”当然必须努力加以控制、清除。
从另一个方面讲,言论自由和舆论引导并不矛盾。每个公民当然都有合法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但社会舆论形成过程本身,就必然需要所谓的“意见领袖”对个人零星散乱表达出来的观点进行引导、整合,并赢得大量的追随者,否则个人见解永远成不了有影响力的社会舆论。所以,有舆论就有舆论引导,不存在该不该引导的问题,只有由谁来引导、谁具备引导能力的问题。就连美国前总统尼克松也说:现代总统必须学好驾驭舆论的艺术,不仅为获得竞选的胜利,而且也为了进一步宣传他们所信仰的计划与事业。我们为了人民的事业,没有理由不去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在当今时代,网上舆论的引导更是显出其特殊的重要性,也是我们遏制网络语言暴力的重要方法。因为网络语言暴力形成的第一步就是谣言的传布或者价值的误判。正确的舆论引导对整治网络语言暴力可以说是有着“釜底抽薪”之功效。
2、提高公民网络素养,净化网络语言环境。网络粗口的盛行是网络暴力产生的语言土壤。正如前述,网络语言有其特点,有些夸张、游戏化、情绪化是正常的,运用得好还能让人感觉清新、形象,善意的搞笑也是可以理解的,只要不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但动辄恶搞、恶骂绝不是网络语言所应有的品格。有的网友说自己是要伸张正义,但正义的伸张靠的是理性的力量而绝不是粗口的力量。有的网友的帖子论述颇有几分道理,却裹挟着连篇的脏话,有人形象地比喻为在真理的内核外涂抹上大粪,不把各位看客赶走才怪。
要净化网络语言环境就必须提高公民网络素养。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素养正越来越成为一个公民必须拥有的基本素质。它“不仅包括运用当代信息技术获取、识别、加工、传递和创造信息的基本技能,更重要的是在互联网所创造的新环境中独立学习的能
力及创新意识、批判精神及社会责任感和文明意识。”要通过教育,提高公民文明上网、文明使用网络以及识别网络信息真伪的鉴别力,以及正确、公正理解网络报道的事实的能力。只有这样,网络语言环境就能得到极大的净化,网络语言暴力就能得到极大的遏制。
3、完善网络管理立法,加大以法治网的力度。韩国明星崔真实的自杀悲剧发生后,韩国政府便推动制订“崔真实法”。韩国放送通信委员会表示,为预防以匿名方式产生的网络副作用,从2008年11月起执行“信息通信网法施行令修正案”,增加适用“限制性本人确认制”的网站。
韩国推行的“限制性本人确认制”,其实是一种后台实名制,当互联网用户要在网络上表达意见时必须在网络后台登记自己真实的身份,在前台则以匿名身份登陆。据悉,中国互联网协会高层透露,我国也正在探讨实施这种有限实名制,但引起很大的争论。我认为后台实名制应该是一种需要而且也是可行的制度。网络实名制其实是要在网民隐私和公共安全两者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后台实名制最大限度地兼顾了两者。针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立法也已是势在必行。
与此同时,必须加大力气依法加强网络监管,对放任甚至直接参与网络语言暴力策划的网站及时给予惩处。
4、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舒缓现实的社会矛盾,推进社会和谐。这可以降低网民的偏激情绪,为遏制语言暴力、建设和谐网络提供良好的社会心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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