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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史籍介绍

2021-05-22 来源:易榕旅网
明代史学研究与史籍

首先书籍有:

谢贵安《明实录研究》,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

黄彰健《明清史研究丛稿》,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7年。

吴晗《记明实录》,《读史札记》,北京:三联书店,1956年。

陈学霖《<明实录>与明初史事研究》,载《汉学研究之回顾与前瞻》,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又载氏著《史林漫识》,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1年。

山根幸夫《中国史研究入门》明代部分

明代史籍概况:

张岱《瑯嬛文集》卷一《石匮书自序》:

有明一代,国史失诬,家史失谀,野史失臆,故以二百八十年,总成一诬妄之世界。(《张岱诗文集》,夏咸淳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99页)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二十《史乘考误一》:

国史之失职,未有甚于我朝者也。故事有不讳,始命内阁翰林臣纂修实录。六科取故奏,部院咨陈牍而已。其于左右史记言动,阙如也。是故,无所考而不得书,国忸衮阙,

则有所避而不敢书。而其甚者,当笔之士或有私好恶焉,则有所考无所避而不欲书,即书,故无当也。

史失求诸野乎?然而野史之弊三:一曰挟隙而多诬。其著人非能称公平贤者,寄雌黄于睚眦,若《双溪杂记》(王琼)、《琐缀录》(尹直)之类是也;二曰轻听而多舛。其人生长闾阎间,不复知县官事,谬闻而遂述之,若《枝山野记》(祝枝山)、《翦胜野闻》(徐祯卿)之类是也;三曰好怪而多诞。或创为幽异可愕,以媚其人之好,不核而遂书之,若《客座新闻》(沈周)、《庚已编》(陆粲)之类是也。无已求之家乘铭状乎?此谀枯骨、谒金言耳。虽然,国史人恣而善蔽真,其叙章典、述文献,不可废也;野史人臆而善失真,其征是非,削讳忌,不可废也;家史人谀而善溢真,其讃宗阀、表官绩,不可废也。(第361页)

钱谦益《牧斋有学集》卷十四《启祯野乘序》:

呜呼!史家之难,其莫难于真伪之辨乎?史家之取征者有三:国史也,家史也,野史也。于斯三者,考核真伪,凿凿如金石,然后可以据事迹、定褒贬。而今则何如也?

自丝纶之簿、左右史之记、起居召对之籍化为煨烬,学士大夫各以己意为记注,凭几之言可以增损,造膝之语可以窜易。死君亡父,瞒天谰人,而国史伪。自史馆之《实录》、太常之谥议、《琬琰》《献征》之记载,委诸草莽,世臣子弟各以私家为掌故,执简之辞不必登汗青,裂麻之奏不必闻朝著,飞头借面,欺生诬死,而家史伪。自贞元之朝士、天宝之父老、桑海之遗民,一一皆沉沦窜伏,委巷道路各以胸臆为信史,于是,国故乱于朱紫,俗语流为丹青,循蟪蛄以寻声,佣水母以寄目。党枯仇朽,杂出于市朝,求金索米,公行其剽劫。才华之士,不自贵重,高文大篇,可以数缣邀取,鸿名伟伐,可以一醉博易,而野史伪。(《钱牧斋全集》第五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688页)

张岱《瑯嬛文集》卷三《征修明史檄》:

宋景濂撰《洪武实录》,事皆改篡,罪在重修;姚广孝著《永乐全书》,语欲隐微,恨多曲笔。后焦芳以佥壬秉轴,丘浚以奸险操觚。《正德编年》,杨廷和以掩非饰过,《明伦大典》,张孚敬以矫枉持偏。后至党附多人,以清流而共操月旦;因使力翻三案,以阉竖而自擅纂修。……博洽如王弇州,但夸门第;古炼如郑端简,纯用墓铭。《续藏书》原非真本,《献征录》未是全书;《名山藏》有拔十得五之誉,《大政记》有挂一漏万之讥。(《张岱诗文集》,夏咸淳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96-197页)

《明实录》简述

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命令建立比较完备的保存官方档案的制度。《明实录》记录了明太祖朱元璋到明熹宗朱由校共十五代皇帝的史实。其中建文朝实录附于《太祖实录》中,景泰朝实录附于《英宗实录》中。全书共十三部,二千九百零九卷。纂修此书,系以朝廷诸司部院所呈缴的章奏、批件等为本,又以遣往各省的官员收辑的先朝事迹做补充,逐年记录各个皇帝的诏敕、律令,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大事而成。《明实录》保存了大量的原始数据,具有重要史料价值,是研究明代历史的基本史籍。

十五朝实录包括:《太祖高皇帝实录》,二百五十七卷,建文元年(1399)礼部侍郎董伦等修。明成祖朱棣继位后命李景隆、解缙等重修。永乐九年(1411)又改令姚广孝、夏原吉、胡广等再修,十六年修成。《洪武实录》记元至正十一年(1335)到洪武三十一年(1398)的史事。朱棣三次重修太祖实录,删去了明太祖的过失以及建文朝遗臣对成祖的指斥,以及纂改朱棣的出身,又歌颂朱棣“靖难”之功,以图自解于天下后世。但反复删改,使太祖实录所记四十八年史事只余二百五十七卷,显得过简。

《太宗文皇帝实录》,一百三十卷,杨士奇等纂修。前九卷是“奉天靖难事迹”,其后记洪武三十五年到永乐二十二年八月事。宣德五年(1430)正月修成。

《仁宗昭皇帝实录》,十卷,蹇义等纂修。起于永乐二十二年八月,终于洪熙元年(1425)五月,与《太宗文皇帝实录》同时进呈。

《宣宗章皇帝实录》,一百一十五卷,杨士奇等纂修。起于洪熙元年六月,终于宣德十年正月。正统三年(1438)四月修成。

《英宗睿皇帝实录》,三百六十一卷,杨士奇等纂修。包括正统、景泰两朝以及英宗复位后天顺年间史事。起于宣德十年正月,终于天顺八年(1464)正月。其中卷一百八十三至卷二百七十三共九十一卷为《景泰实录》,原名《废帝郕戾王附录》。成化三年(1467)八月修成。

《宪宗纯皇帝实录》,二百九十三卷,阁臣刘吉等纂修。记天顺八年正月到成化二十三年八月事。弘治四年(1491)八月修成。

《孝宗敬皇帝实录》,二百二十四卷,大学士刘健、谢迁等首修,后由吏部侍郎焦芳等续修。记成化二十三年八月到弘治十八年五月事,正德四年(1509)修成。由于焦芳与刘瑾相结,实录中凡所褒贬,多挟恩怨。

《武宗毅皇帝实录》,一百九十七卷,大学士费宏等纂修。记弘治十八年五月到正德十六年三月事。嘉靖四年(1525)六月修成。

《世宗肃皇帝实录》,五百六十六卷,徐阶、张居正等纂修。起于正德十六年四月,终

于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万历五年(1577)八月修成。

《穆宗庄皇帝实录》,七十卷,张居正等纂修,记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到隆庆六年(1572)五月事。万历二年七月修成。

《神宗显皇帝实录》,五百九十四卷,大学士温体仁等纂修。起于隆庆六年五月,终于万历四十八年七月。崇祯三年(1630)十一月修成。

《光宗贞皇帝实录》,八卷,大学士叶向高等纂修。记泰昌元年(即万历四十八年)八月到十二月事。天启三年(1623)修成。

《熹宗悊皇帝实录》,八十四卷,温体仁等纂修。记天启元年正月到七年十二月事。崇祯元年始修,崇祯末成书。传熹宗实录修成后,藏于皇史,清顺治初,降清的大学士冯铨又得入内阁,因见天启四年记事揭露其媚魏忠贤丑事甚多,遂抽去与己有关部分,故今所见的熹宗实录均缺天启四年与七年六月事。

《太祖实录》除上列实录外,还有嘉靖时大学士费宏为迎合世宗意,而为其生父兴王编纂的《睿宗实录》五十卷。但兴王仅为一藩王,其事迹无关当时朝政,书成后即不被重视。此外,还有清初编成的《毅宗崇祯实录》十七卷。明制,嗣君登极后,即钦定监修、正副总裁及纂修诸臣,编辑先朝《实录》。《实录》正式修成后,卷首列御制序,臣下进《实录》表、纂修诸臣姓名和纂修凡例等,焚其草稿,将誊录的正本藏之内府。嘉靖十三年后,转藏于皇内,而将誊写的副本藏之于文渊阁,供后代阁臣、史官修《实录》时借阅参考。

万历中,大学士申时行命诸学士校雠,始转相抄录,各种传抄本才得流传。其间也出现了卷帙有出入、内容有详略,以及脱落、错简等舛误。今海内外留下的各种传抄本约有

十余部,已有两种影印本问世。一是1941年梁鸿志所影印的南京国学图书馆所藏抄本(简称”梁本”),共五百册;另一是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在台湾省影印的原北平图书馆所藏“红格本”,除正文外又附校勘记二十九册,以及《崇祯实录》、《崇祯长编》、《皇明宝训》等二十一册,全部计一百八十三册。两种影印本中,某些实录的卷数有所不同。

《明实录》之总评: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实录难据》:

本朝无国史,以列帝《实录》为史,已属纰漏。乃太祖录凡经三修,当时开国功臣壮猷伟略稍不为靖难归伏诸公所喜者,俱被划削。建文帝一朝四年,荡灭无遗。后人搜括捃拾,百千之一二耳。景帝事虽附英宗录中,其政令尚可考见,但曲笔为多。至於兴献帝以藩邸追崇,亦修实录,何为者哉!

徐乾学《明史例案》卷二:

明之《实录》,洪、永两朝最为率略。莫详于弘治,而焦芳之笔,褒贬殊多颠倒。莫疏于万历,而顾秉谦之修纂叙述,一无足采。其叙事精明而详略适中者,嘉靖一朝而已。仁、宣、英、宪,胜于文皇;正德、隆庆,劣于世庙。此历朝实录之大概也。……家乘野史未可尽信,必本之《实录》,而参以他书,庶几无失。

夏燮《明鉴•义例上》:

野史易辨,而野史之原于正史,正史之本于实录。明人恩怨纠缠,往往借代言以侈怼

笔。如《宪宗实录》,邱浚修隙于吴、陈(吴与弼、陈献章);《孝宗实录》,焦芳修隙于刘、谢(刘健、谢迁);《武宗实录》,董玘修隙于二王(王琼、王守仁)。而正史之受其欺者,遂不少,弇州所辨,十之一二耳。至如《洪武实录》再改,而其失也诬;《光宗实录》重修,而其失也秽。当《明史》开局时,草创之稿多不能辨,率以窜改之《实录》阑入其中,殊非信史。

《明实录》为《明史》基本史料来源

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28《万先生斯同传》记万斯同语方苞:

吾少馆某氏,其家有(明代)列朝实录,吾默识暗诵,未敢有一言一事之遗也。长游四方,从故家求遗书,旁及郡志邑乘杂家志传之文,莫不网罗参互,而以实录为指归。盖实录者,直载其事与言而无所增饰者也。因其事以考其事、核其言,而平心察之,则其人之本末,十得八九矣。然言之发或有所由,事之端或有所起,而其流或有所激,则非他书不能具也。凡实录之难详者,吾以他书证之,他书之诬且滥者,吾以所得于实录者裁之。”

《实录》修纂的机构及过程:

明朝初年曾置起居注官,后废,万历曾恢复(有《万历起居注》流传),不久亦废。明史官仅翰林院之修撰、编修、检讨十数人而已。《明史》卷73《职官志•翰林院》:史官修撰(从六品)编修(正七品)检讨(从七品)无定员。学士,掌制诰、史册、文翰之事,以考议制度,详正文书,备天子顾问。凡经筵日讲,纂修实录、玉牒、史志诸书,编纂六曹章奏,皆奉敕而统承之。史官,掌修国史。凡天文、地理、宗潢、礼乐、兵刑诸大政,及诏敕、书檄,批答王言,皆籍而记之,以备实录。国家有纂修著作之书,则分掌考辑撰述之事。经筵充展卷官,乡试充考试官,会试充同考官,殿试充收卷官。凡记注起居,编

纂六曹章奏,誊黄册封等咸充之。

王鏊《震泽长语》:

前代修史,左史纪言,右史纪事,宫中有起居注,如晋董狐、齐南史皆以死职守,司马迁、班固皆世史官,故通知典故,亲见在廷君臣言动而书之,后世读之,如亲见当时之事。我朝翰林皆史官,立班虽近螭头,亦远在殿下。成化以来,人君不复与臣下接,朝事亦无可纪。凡修史则取诸司前后奏牍,分为吏户礼兵刑工为十馆,事繁者为二馆,分派诸人,以年月编次,杂合成之,副总裁削之,内阁大臣总裁润色。其三品以上乃得立传,亦多纪出身官阶迁擢而已。间有褒贬,亦未必尽公,后世将何所取信乎?

郎瑛《七修类稿》卷十三:

古人左史纪言,右史纪事,宫中又有起居注,善恶直书,故后世读之,如亲见者也。今史官虽设而不使日录,一朝宴驾,则取诸司奏牍而以年月编次,且不全矣,复收拾于四方,名目而已,且爱恶窜改于二三大臣,三品以上方得立传,但纪历官而已,是可以得其实乎?今日是无史矣。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监修实录》

实录监修官,累朝俱以勋臣充之。惟洪武三十一年八月建文君新即位,征江西处士杨士奇充实录纂修官,至建文元年正月始大开局修《太祖实录》。时总裁为礼部侍郎董伦、王景彰,副总裁为太常少卿廖升、侍讲学士高巽志,繤修官为国子博士王仲汉、中府教授胡子昭、齐府副理审杨士奇、崇仁县训导罗恢、马龙他郎甸长官司吏目程本立,而监修者则未之闻。至洪武三十五年七月,实建文四年也,文皇新即位,以前任知府叶仲惠等修太祖

录,指斥靖难君臣为逆党,论死籍没,本年十二月始命重修。其时监修者为曹国公李景隆、忠诚伯茹瑺。虽文武各一人,皆勋臣也。永乐九年,又以景隆、瑺等心术不正,编辑不精,改命姚广孝、夏原吉为监修,其纂修则属之胡广等。又命杨士奇、金幼孜佐之,而总裁则属祭酒胡俨、学士黄淮、杨荣。此国初未定例也。洪熙元年五月,修《太宗实录》,以英国公张辅、吏部尚书蹇义、户部尚书夏原吉为监修,则武臣一人,文臣二人矣,而总裁则杨士奇等。本年闰七月,又修《仁宗实录》,仍以英国公张辅、通山侯王道、及蹇、夏共四人为监修。盖文武各二人,而纂修亦仍士奇等。至宣德十年修《宣宗实录》,始命以英国公张辅一人充监修官,其总裁仍属辅臣杨士奇等。自此累朝以来,遂为定制,无复文臣监修事矣。唯嘉靖间修《兴献录》,以定国公徐光祚、吏部尚书廖纪、礼部尚书席书为监修官,盖用祖宗初年故事,以重其典。书成各受上尝。然实录已属僭拟,即欲加隆于列圣之上,从为识者所哂,无足为轻重也。

实录凡例:

《明宣宗实录》卷首修纂凡例

一、 宣宗皇帝即位礼仪及赏赉之类皆书

二、 宣宗皇帝永乐八年留守北京事书,十二年侍从征北事书,十八年冬侍从北京事书,二十二年受册升储事书,洪熙元年南京谒陵事书

三、 上皇太后尊号,册立皇后皇妃皇太子,及册封郡王王妃公主皆书,其仪注有新定者书,改诸王封国亦书。

四、 皇子生书,亲王之子生已赐名者书,诸嫡长孙亦书。

五、 祀天地、宗庙、社稷、山川等神,郊祀、跻配及遣官祭岳镇、海渎、帝王陵寝、先师孔子皆书。有新增祀典亦书。

六、凡诏书悉录全文,若敕书及御制文录其关事体之重者。有特敕褒勉臣下,抚谕远人及恤刑宽贷之类悉录。

七、凡宝玺、图书及诸王、郡王宝,诸将军印,并印符、印信皆书。

八、大驾、卤簿及皇太后、皇妃、东宫、亲王、郡王、公主、仪仗,有新制及增损者书。

九、诸王、公主冠婚皆书,其礼仪有新定者书。

十、谒陵、巡边、亲征、留守事宜皆书,所命官亦书。

十一、凡亲王之国及郡王受命往某地皆书。

十二、文武大臣以事来朝者书,天下官三年一朝皆书。

十三、文武官制衙门及土官衙门有新设改建革罢及复旧者皆书。

十四、封公侯伯及命其子孙袭爵皆书,并书所受封号阶勋。

十五、命驸马仪宾悉书。

十六、除授三公、三少,南北二京五府六部、都察院、太常寺、通政司、大理寺、詹

事府、光禄寺、应天府、顺天府、亲军指挥使司、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翰林院、钦天监、太医院堂上官,及近侍七品以上官,监察御史、宗人府经历,并在外中都留守司、都指挥司、布政司、按察司堂上官、行太仆寺、苑马寺卿,盐运使皆书。内有承袭者,守令或佐贰以下保留升禄秩者亦书。若中外文武官有功绩显著,及以事特升迁者,不限职之大小皆书。官大臣之子亦书。

十七、选法及荐举有新令书

十八、考课有新例及损益旧制书。

十九、公侯伯并文武大臣老疾致仕,及特恩优闲皆书。后复起用亦书。

二十、文官诰敕常例外有特赐者书,或有损益事例亦书。

二十一、每岁户口总数,每岁所收田土税粮屯田子粒总数,及漕运总数,采纳金银等件税课茶课等项,并减免税粮麦米等项总数,并于岁终书之。

二十二、转输漕运之法有新令者书。田赋徭役及农桑劝课有新令亦书。停罢岁办诸物皆书。

二十三、屯种有新定之例及考较之法书。

二十四、凡亲王、公主、郡王、郡主镇国等将军,驸马仪宾、公、侯、伯岁禄,官吏俸给,军士月粮,有新定折支全支条例并书。

二十五、遇岁凶札赈恤悉书。

二十六、仓库坑冶有新建革及新令者书。

二十七、凡新开盐场,新定中纳盐粮及定户口食盐则例皆书,钞法有新令亦书。

二十八、凡礼仪有新制或损益书,新制乐器皆书。

二十九、每岁圣节、正旦、令至、郊祀、庆成大宴皆书,遇节赐宴如新春上元之类亦书。有特旨赐节假亦附书。

三十、中外文武官有特恩赐予皆书,命妇遇庆节有赐亦书。

三十一、各处学校增设或罢革,并内外学生徒简退,及在外年四十以上取至京考试皆书。公侯伯有年少特旨送监读书,及四夷遣子入学皆书。

三十二、每科京府乡试礼部会试、廷试皆书。所定各处科举额数亦书。廷试制策题悉录全文,进士选读书及暂放归,并下第举人除授及选读书皆书。

三十三、丧葬之礼及上尊谥谥册备书,亲王、郡王、王妃、公主、郡主丧葬皆书,其仪礼有新定或损益旧仪亦书。凡公、侯、驸马、伯在京文武官三品以上,及近侍五品以上,在外都司、布政司、按察司正官殁皆书卒,及概其行实善恶,务合公论。其有赠谥及赐祭、赙赠、命有司治葬皆书。若文武官有治行,功绩显著,不限职之大小皆书。

三十四、文武臣僚有殁于王事者皆书,有得褒赠亦书。

三十五、凡旌表孝子、顺孙、义夫节妇,悉著其乡里姓名行实。

三十六、钦天监奏天象、气候、日月薄蚀、五星凌犯皆书,中外奏祥异及军民之家一产三子以上蒙恩赏者亦书。

三十七、建言有关涉国体者皆录,详略随宜,有所奉圣旨亦载。

三十八、武官子孙优给有新例亦书。

三十九、遣使抚谕四裔及封拜赐赉皆书,四裔来朝贡亦书,及有宴赉亦书。

四十、凡纂修先朝实录及编辑书籍皆书。

四十一、凡兵政有新令书,命将各处镇守防边及有备御规画皆书。

四十二、车驾巡边讨叛皆书,命将征讨边夷亦书。征抚安南,备书始末。

四十三、凡军民衙门官马孳生马边境茶马买马之政悉书,其牧养之地有改迁者亦书,每岁有敕免所欠各项马匹,悉书总数。

四十四、凡关津、巡徼、驿传、递运、烽堠有新设及改革者书。

四十五、公、侯、驸马、伯、仪宾有罪削夺,及五府、北京行后府、六部、北京行部、都察院、太常寺、通政司、大理寺、詹事府、光禄寺、太仆寺、应天府、顺天府、鸿胪寺、国子监、翰林院、钦天监、太医院堂上官、近侍七品以上官、监察御史、宗人府经历,及在外中都留守司、都司、布政司、按察司堂上官,行太仆寺、苑马寺卿、盐运司,有罪系下狱黜谪诛戮皆书。有特旨罢黜,干系惩劝者,不限职之大小并书。其蒙特恩宽宥亦书。如犯奸恶叛逆之罪,不限官吏军民悉书。常律之外,别有断罪条例亦书。

四十六、刑官有平反冤狱,详书本末。

四十七、风宪官及文武臣僚弹劾大臣之罪皆书,并书所得旨意。其职非大臣而所犯重者亦书。

四十八、修理宫殿并天地、宗庙、社稷及一切神祗坛场皆书。

四十九、营建山陵备书,建各王、王妃、公主坟皆书,其制度有损益亦书。郡主以下奉敕建者书。

五十、修缮各处城池屯堡及新建革者皆书。

五十一、差官各处提督圩田水利及新开修治河渠、圩岸、桥道皆书,有奏请修筑坡塘等事亦书。

五十二、工匠起取放免皆书。

以《洪武实录》为例讨论《实录》的问题

《洪武实录》概况

《明史》卷97《艺文志二》:明《太祖实录》二百五十七卷。建文元年(1399)董伦等修。永乐元年(1403),解缙等重修。九年(1411),胡广等复修。起元至正辛卯,讫洪武三十一年戊寅(1398),首尾四十八年。万历时,允科臣杨天民请,附建文帝元、二、三、四年事迹于后。

《洪武实录》的研究:

顾炎武《亭林文集》卷三《答汤荆岘书》:

《太祖实录》凡三修,一修于建文之时,则其书已焚,不存于世矣。再修于永乐之初,则昔时大梁宗正西亭曾有其书,而洪水滔天之后,遂不可问。今史宬所存,及士大夫家讳《实录》之名而改为《圣政记》者,皆三修之本也。然而,再修三修所不同者,大抵为靖难一事,如弃大宁而并建立之制,及一切边事书之甚略,是也。至于颖、宋二公若果不以令终,则初修必已讳之矣。闻之先人曰:《实录》中附传于卒之下者,正也;不系卒而别见者,变也。当日史臣之微意也。……今观卒后恩典之有无隆杀,则举一隅而三可反矣。(《顾亭林诗文集》,中华书局,1983年,第51页)

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牧斋初学集》卷100-105):每目简录《太祖实录》原文,其下排比有关史料,详加考证辨析。如卷一考订太祖降诞、皇觉寺祷神、入濠城及滁阳次夫人、彭莹玉、赵普胜称王、李善长掌书记、徐达为镇抚、冯国用典亲兵、太平城下之战、擒张九六,止于朱元璋为吴国公,逐事加以厘正。全书共考订51目事件。

《明实录》:壬辰闰三月甲戌朔,上入濠城,郭子兴留置左右。

钱谦益:《滁阳王庙碑》云:“为门者所执,将欲加害,王亲驰活之。”《实录》云:“人以告子兴,子兴遣人追至。”亲驰之与遣人,其缓急则有间矣。《庙碑》为太祖亲稿以授张来仪者,《实录》不据此,何也?

《明实录》:甲午七月,南略滁阳,道遇定远人李善长来谒,留置幕下,俾掌书记。

钱谦益:郑晓《名臣记》云:上尝与善长从容谈论天下事,善长称上豁达大度,类汉高祖,天下不足定也。上因问善长:“卿可方萧何,徐达可方韩信,谁可方张良者?”善长称金华宋濂。上曰:“孤所闻青田有刘基。”按高皇帝是时居滁阳甥馆,名位在诸将之后,安得偃然称孤,以汉高君臣相命?善长典司书记,上戒令勿言诸将得失,遑及其他。龙凤戊戌克婺,上始召见濂,庚子克处,始有人荐基。此时殆未必知有两人也。流俗有《英烈传》,称太祖三顾中山,中山谈经世大略,仿佛如韩侯、葛生。识者嗤之。不谓郑氏通儒,亦剽取俗说如此。又黄金《开国功臣录》,载善长当元季隐居东山,思佐明主以安天下。按庚午诏书,善长挈家草莽,诣军门,俯伏于前。岂隐居高尚者耶?太祖之于善长,一则曰以文吏相从,一则曰知小吏之心。善长之为吏审矣。必欲讳胥吏之名,标隐遁之目,则酂侯、雍奴,将不得为两汉之宗臣乎?俗儒肤陋,往往如此,宜痛削之。

《明实录》:十二年正月,宜春侯黄彬往临清练兵。

钱谦益:彬不知其所终。考《实录》不书卒之例,知其非令终也。考庚午诏书及《奸党录》,知其坐胡党也。《开国功臣录》云:十二年练兵临清,召还后数年卒。郑晓《异姓诸侯传》云:练兵临清,后坐胡党,上念其未尝失朝廷礼,宥之,数年卒。郑氏不见庚午诏书全文,误以彬等之坐党在十三年,故傅会以为上曲宥之。不知彬等党事,皆发于二十三年,诏书所谓“朝廷于礼无欠”者,谓朝廷待彬未尝失礼,岂谓彬未尝失朝廷礼哉?郑氏之误解,近于郢书燕说,而大书特书,标于史传,疑误后人,岂非大缪哉!王世贞《功臣表》书十七年薨,亦未足据也。

潘柽(chēng)章《国史考异》六卷:该书卷1-3论明太祖事,卷4论惠帝事,卷5-6考订明成祖事。(收入《功顺堂丛录》。台北学生书局《明史考证抉微》1968年重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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