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等级服务标准
一、普护
服务对象:生活基本能自理养员,轻度行为异常者 服务内容:
1、清扫室内卫生,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2、督促更换并清洗床上用品及衣物。
3、帮忙清洗餐具、茶杯、毛巾、脸盆、脚盆并进行消毒。 4、督促养员做好个人卫生,督促养员洗头、洗脚、剪指甲、洗澡、清洗二便、更换衣物。
5、组织养员参加娱乐活动、社区外出活动。
二、半护
服务对象: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养员,智力障碍患者、精神障碍患者 服务内容:
1、清扫室内卫生,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2、帮助养员更换并清洗床上用品及衣物。 3、督促养员做口腔护理、洗脸。
4、帮忙清洗餐具、茶杯、毛巾、脸盆、脚盆并进行消毒。 5、监督养员做好个人卫生,督促养员洗头、洗脚、剪指甲、洗澡、清洗二便、更换衣物。
6、督促养员登厕,保持经期卫生。
7、组织养员参加娱乐活动、社区外出活动。 8、开展康复训练活动,进行生活技能培训。
三、全护
服务对象:生活基本不能自理养员、肢体障碍患者、视力障碍患者病情较严重的精神障碍患者和行为障碍患者 服务内容:
1、清扫室内卫生,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2、更换并清洗养员床上用品及衣物。 3、帮助养员做口腔护理、洗脸。
4、清洗餐具、茶杯、毛巾、脸盆、脚盆并进行消毒。
5、帮助养员做好个人卫生,为养员洗头、洗脚、剪指甲、洗澡、清洗二便、更换衣物。
6、做好养员二便处理及经期卫生,搀扶行走不便养员和个案养员登厕。
7、为养员送水、送饭、送药,到床前进行喂水、喂饭、喂药服务。 8、组织养员参加娱乐活动、社区外出活动。 9、开展个案康复训练活动,进行生活技能培训。
四、特护
服务对象: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养员,病情严重的精神障碍患者、行为障碍患者、肢体障碍患者和瘫痪病人 服务内容:
1、清扫室内卫生,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2、更换并清洗养员床上用品及衣物。 3、为养员做口腔护理、洗脸。
4、清洗餐具、茶杯、毛巾、脸盆、脚盆并进行消毒。
5、做好养员个人卫生,为养员洗头、洗脚、剪指甲、洗澡、理发、剃须、清洗二便、更换衣物。
6、做好养员二便处理及经期卫生,搀扶行走不便养员和个案养员登厕,做到勤检查、勤换尿布、勤擦洗,保持养员及房间清洁、无异味。
7、对长期卧床不能自己翻身的养员,定时翻身,改善皮肤受压状况,防止褥疮发生。
8、饭菜、茶水供应到床边,按时喂水、喂饭、喂药。
9、细心观察、了解、掌握养员饮食、起居及心理变化、思想动态、情绪状况、精神状态等情况,及时与养员沟通。
10、对个案护理人员根据情况定时巡视,防止随意外出或发生意外。 11、对病情严重的精神障碍患者,在其丧失意识、严重神志不清、狂躁不安、有翻墙现象的养员进行监管,并做好记录。 12、组织养员参加娱乐活动、社区外出活动。 13、开展个案康复训练活动,进行生活技能培训。
备注:精神障碍患者的护理标准最低为半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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