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1.1制定目的,依据
为建立施工企业内部统一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通过有效的技术质量管理,达到公司技术和质量方针、目标要求,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有关文件精神等,在全面执行公司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 ,进一步对公司内部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具体化而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根据公司结构特点,公司技术质量设置三级管理机构: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分公司施工项目部。各级的技术质量管理均应依据本办法执行。 1.3公司技术发展战略:
1.3.1培养一支有扎实的专业技术基础,熟悉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有科学预见性,勇于开拓创新的技术队伍。
1.3.2鼓励、支持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
1.3.3积极参与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技术开发研究及推广活动,通过对重大课题研究的实施、参与或合作,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创造经济效益新的增长点,树立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
1.3.4确立并保持公司在高等级路面施工、养护方面的技术领先地位。 1.4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同ISO9001:2000)
1.4.1质量方针:
规范管理,精益求精,优质服务,顾客满意。 1.4.2质量目标: a)项目优良率100% ;
b)顾客意见的处置率100%; c)工程回访率100% 。
第二章 技术质量管理机构岗位职责
为使公司技术质量管理规范化,在确保有关设计文件、规范、标准正确执行的基础上,既要达到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又能充分发挥公司三级技术质量管理机构中各级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效率,明确责任,特将公司各级技术质量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作如下规定: 2.1 公司技术质量管理机构/岗位职责
2.1.1 公司总经理岗位职责
a)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公司的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负全责; b)向公司员工传达满足顾客要求和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c)制定公司技术发展战略与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d)批准质量手册,核准公司的组织结构、职能分配,确保资源的获得; e)主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f)批准大型设备的购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年度施工计划和合格的服务采购供方。 2.1.2 副总经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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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负责市场开发、工程投标及合同评审的管理; b) 审核大型设备的购置;
c) 分管市场拓展部和机械材料部。 2.1.3 副总经理(二)
a) 分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审核年度公司培训计划; b) 分管行政管理工作;
c) 分管人力资源部和综合事务部。 2.1.4 副总经理(三)
a) 分管公司施工生产、安全和计划管理工作;
b) 审核公司年度施工计划,批准公司季、月施工计划,审核合格的服务采购供方; c) 分管生产经营部。
2.1.5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总工程师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技术和质量工作: a)履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中管理者代表的职责;
b)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研究,确定重要施工方案,指导审批关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设计,负责处理公司系统内发生的重大技术问题和质量事故;
c)根据国家科技政策、国内外技术发展的预测,组织编制和审定公司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规划;
d)协助总经理做好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学习和贯彻各项技术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 e)负责公司组织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参加交工、竣工验收工作,批准重大工程设计变更申请; f)负责对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进行审查,指导及推广使用新技术; g)对有关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计划进行审定,并对技术干部的晋升、任用进行考评; h)组织对严重不合格品的调查和处置。 2.1.6总经济师
a) 负责审查与顾客签订的施工合同; b) 负责审查大宗采购合同。 2.1.7 技术质量部岗位职责
a) 归口管理公司的技术质量工作;
b) 组织编制、修改和管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工程技术文件;
c) 负责组织公司的产品实现过程的策划,审核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
d) 审核重大的施工方案和设计变更的申请; e) 组织公司级的质量检查;
f) 负责编制年度内部审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g) 参与严重不合格品的调查、评审与处置; h) 归口管理纠正和预防措施; i) 负责公司工程档案的管理;
j)组织审核公司的科研课题申请,获得批准后组织实施;
k)组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审核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的施工组织设计; l) 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 2.1.8 市场拓展部岗位职责
a) 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和市场开发工作; b) 组织招标的标书评审和投标工作; c) 协助服务采购的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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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 2.1.9 生产经营部岗位职责
a) 负责公司计划、统计及施工生产的指导、监督、检查、协调; b) 归口管理服务采购;
c) 负责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d) 收集顾客意见,做好与顾客沟通工作; e) 归口管理公司合同; f) 负责合同变更评审;
g) 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 2.1.10 机械材料部岗位职责
a) 负责制定大型设备采购计划及采购的实施; b) 负责建立公司大型机械设备台帐;
c) 组织主要材料的采购工作或授权分公司、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进行该项工作; d) 负责大型机械设备的调配; e) 负责机械设备的报废;
f) 负责组织公司机械设备检查; g) 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 2.1.11 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
a) 确定从事影响质量工作人员所需的能力; b)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调配;
c) 制定年度公司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d) 负责公司本部特殊工作人员资格的控制;
e) 监督检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的特殊工作人员的控制; f) 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 2.1.12 综合事务部岗位职责 a) 负责公司来往文件的管理; b) 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
2.2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技术质量管理机构/岗位职责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负责施工总承包的二级管理机构。 2.2.1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a) 贯彻实施公司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对施工总承包的质量和服务质量负全责; b) 负责向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员工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c) 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质量目标的制定; d) 核准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设置、职能分配并确保资源合理配置; e) 负责协调施工单位等各方面的关系;
f) 负责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内外接口工作。 2.2.2 项目副经理(一)
a) 负责项目生产计划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 b) 负责机械设备控制、材料等管理工作; c) 协助项目经理协调施工单位等方面的关系; d) 分管计划合同部。
2.2.3 项目副经理(二)
a) 负责本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 b) 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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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负责行政管理工作;
d) 分管综合事务部和技术质量部的过程控制职能部分。 2.2.4 项目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a) 负责工程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
b) 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和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c) 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d) 参与对严重不合格品的调查与处置; e) 审核本项目的设计变更。 2.2.5 技术质量部岗位职责
a) 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的管理;
b) 负责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和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c)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d) 复核本项目的设计变更;
e) 负责本项目的不合格品控制和纠正预防措施的管理; f) 负责本项目的内部验收; g) 配合公司作好内部审核工作; h) 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 2.2.6 计划合同部岗位职责 a) 负责施工合同的管理;
b) 协助编制分包合同,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c) 负责编制项目年、季施工生产计划,并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计划实施; d) 收集顾客意见,做好与顾客沟通工作;
e) 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组织和管理总承包项目部负责的材料采购工作; f)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物资采购、机械设备的配置及状况; g) 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 2.2.7 综合事务部岗位职责
a) 具体负责本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人力资源的调配; b) 协助公司实施培训计划,并建立人员培训档案; c) 对本项目特殊工作人员资格进行控制; d) 负责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 e) 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 2.3 分公司技术质量管理机构/岗位职责
分公司是公司二级管理机构。 2.3.1 经理岗位职责
a) 贯彻执行国家各种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分公司的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负全责; b) 向分公司员工传达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c) 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分公司质量目标的实现; d) 批准分公司的组织结构、职能分配,确保资源的获得; e) 参与管理评审;
f) 批准分公司年度施工计划,年度培训计划和合格的供方。 2.3.2 副经理(一)
a) 组织分公司施工生产,审核分公司年度施工计划,批准分公司季、月施工计划; b) 负责分公司服务采购管理; c) 负责施工安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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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分管生产经营部。 2.3.3 副经理(二)
a) 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审核年度分公司的培训计划; b) 审核合格的供方(物资采购); c) 批准机械设备的大、中修计划; d) 负责行政管理工作;
e) 分管综合事务部和机械材料部。 2.3.4主任工程师岗位职责
a) 负责分公司的技术和质量工作,主持分公司产品实现过程的策划工作;
b) 解决重要技术质量问题,批准施工项目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 c) 参与分公司范围的严重不合格品的调查和处置; d) 审核重要的变更设计,提出重大设计变更申请; e) 组织本公司施工项目的交工验收的内部工作。 2.3.5技术质量部岗位职责
a)归口管理分公司技术质量工作;
b)负责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的管理;
c)负责组织分公司的产品实现过程的策划,审核施工项目部编制的项目质量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
d)复核重要的变更设计;
e)归口管理监视、测量和不合格品的控制; f) 归口管理监视、测量设备管理 g) 管理分公司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h)负责分公司工程档案的管理; i)配合公司作好内部审核工作; j)组织分公司工程项目的内部验收; k)负责本部门的质量记录的管理。 2.3.6生产经营部岗位职责
a)负责分公司施工生产计划和协调; b)负责分公司服务采购;
c)负责分公司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d)协助公司做好对外投标工作; e)收集顾客意见,与顾客沟通工作; f)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 2.3.7机械材料部岗位职责
a)负责地方材料和其他由公司授权采购材料的采购工作,对施工项目部的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b)组织制定工程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规程;
c)批准施工项目部机械设备配置计划和维修保养计划,并编制机械设备的大中修计划; d)组织分公司设备检查工作; e)建立分公司的机械设备台帐; f)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 2.3.8综合事务部岗位职责 a)负责分公司人力资源的调配;
b)制订年度分公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c)负责分公司特殊工作人员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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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负责分公司文件来往的管理; e)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
2.4 施工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机构/岗位职责
施工项目部是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公司三级管理机构。 2.4.1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a)贯彻执行公司、分公司有关文件和规定,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和服务质量负全责; b)负责向施工项目部员工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c)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公司、分公司质量目标,制定施工项目部质量目标; d)核准施工项目部的机构设置、职能分配,并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 e)施工项目部的内外接口工作。 2.4.2项目副经理(一)
a) 负责工程机械设备、施工安全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b) 负责一般材料采购的管理工作,批准一般材料的合格供方; c) 分管机材室、安全室和综合室。 2.4.3 项目副经理(二)
a)负责施工项目部的施工生产安排;
b)组织编制项目的年、季、月施工计划,并组织实施; c)分管工程室的计划职能工作和安全室。 2.4.4技术主办岗位职责
a)负责施工项目部的技术和施工生产工作; b)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 c)组织图纸复核和一般设计变更的控制工作;
d)组织编制项目的年、季、月施工计划,并组织实施; e)分管工程室的技术职能工作。 2.4.5质检工程师岗位职责 a)负责检测、试验的管理工作; b)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c)分管质检室、试验室。 2.4.6工程室岗位职责
a)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技术文件的管理;
b)负责编制项目的年、季、月施工生产计划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c)负责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 d)负责设计变更的管理和合同修订的管理; e)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 2.4.7质检室岗位职责
a)负责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 b)负责检验和试验工作;
c)负责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d)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负责本施工项目部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归口管理; e)收集顾客的意见,做好与顾客的沟通工作; f)分管试验室;
g)负责统计技术的应用及管理; h)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 2.4.8机材室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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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负责一般材料的采购; b) 负责采购物资的贮存、防护; c) 负责对顾客财产进行控制; d) 分管仓库;
e) 编制设备小修维护计划; f) 建立本项目的设备台帐; g) 组织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h) 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 2.4.9安全室岗位职责
a)负责本施工项目部的施工安全工作; b) 组织安全教育;
c) 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d) 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 2.4.10综合室岗位职责
a) 具体负责本施工项目部人力资源的调配;
b) 配合分公司实施培训计划,并建立培训档案; c) 对本施工项目部特殊工作人员进行控制; d) 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 2.4.11试验室岗位职责
a) 负责原材料和施工过程的试验工作; b) 负责试验记录的管理; c) 负责试验设备的管理。 2.4.12仓库岗位职责
a) 负责物资的验收、检查;
b) 负责物资的入仓、贮存、防护和发放工作; c) 负责物资的产品标志。
第三章 施工准备和施工组织设计
3.1施工文件和工地现场
项目部在收到相关设计文件后,应立即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包括组织技术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复核和学习,考虑施工方案,在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会同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校对和施工调查。
3.1.1 复核和学习施工技术文件
a)检查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清楚、有无错漏和矛盾; b)查阅设计说明书,了解全面情况,理解设计意图;
c)研究工程主要项目的组成、结构形式、校对设计图纸; d)了解设计文件中关于大宗材料的数量及来源的设定;
e)设计文件中是否对大型机械设备提出特殊要求,临时设施是否满足工程需要等。 3.1.2工地现场校对
项目部应对工地现场进行校对,主要内容包括:
a)路线或桥位的控制点、走向、水准点的布设,涵洞、通道、机耕道等的设置是否合理; b)施工场地条件及拆迁障碍物数量、协议,征租土地的数量、单价及手续; c)水文、地质、设计与实际符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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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地方材料,土场位置、产量、单价、运距,并取样做试验鉴定;
e)外购材料和机械设备进场的水路、铁路、公路运输中转途径及运距; f)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水源、电源、通信等情况; g)与水利、铁路、电讯、管道和各种对施工干扰的情况。 3.2施工组织设计(见《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 3.3技术交底
3.3.1 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
凡工程规模较大和高等级公路、独立大桥、特大桥工程和首次采用的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或技术复杂难度大的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或分公司应敦请建设单位组织召开设计交底会议,邀请设计、施工、科研单位(必要时邀请地方政府)及有关专家参加。就下列主要内容,由设计单位进行交底。
a)设计意图及主要依据,特殊的技术指标,验收标准; b)路线主要控制点、走向; c)路基特殊设计及路面结构;
d)桥梁主体结构的施工验算情况及其安全度,各项计算参数的来源; e)本工程应开展的科研项目及测试要求,等等。 3.3.2 公司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作施工技术交底
公司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的技术交底,主要是通过批准下达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来进行,必要时对个别技术难度大的分项或分部工程用书面形式加以阐明和补充。
3.3.3 分公司/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向施工项目经理部作施工技术交底
分公司/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向施工项目经理部的技术交底,主要通过批准下达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来进行。对技术难度比较大的分项或分部工程,应组织必要的会议,并用书面形式对重点加以阐明和补充。
3.3.4 施工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技术交底
a)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施工项目经理部,应召集主要施工技术、管理人员、主要生产工班、生产骨干等交底。使他们了解工程全貌、主要工艺和奋斗目标,以期统一认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为创全优工程而共同努力;
b)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当每一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现场技术主办,应根据设计图纸、施工规范、以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艺设计等,向该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主管等做书面交底,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并伴以口头讲解;
c) 结合施工图纸,在每一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项目主管应该召集相关技术员就该施工工艺作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对关键控制工序作重点讲解,涉及到须多个部门配合完成的,还要督促做好准备工作及落实责任到人;
d) 根据施工项目主管交底的要点,技术员应向担任本分部工程的班组、相关人员等,在下达施工任务单的同时,作具体施工技术交底:设计图纸尺寸、标高、施工操作、质量要求,以及使用材料品种、规格与配合比等。除了会议形式讲解讨论外,并将具体质量指标和主要内容作书面交底,以作为检查验收的依据。 3.4 测量
3.4.1 测量准备
测量人员必须掌握项目设计文件,对设计图纸中的每项尺寸、标高、说明和其它每一个细节,都应在开工前认真细致地校核清楚,如发现错误或疑点,应逐一注明登记,及时向技术主办反映。
3.4.2 在施工准备中,应进行以下测量工作: a)恢复和定位中线转角及平曲线中桩; b)测量中桩水平,计算填挖高度; c)恢复定立小桥桥头桩,涵洞中心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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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定立并测量沿线水准点高程;
e)在路面施工前,全面检查复核路基中线标高、横坡、路宽、超高等,与设计不符的及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
f)复核设计单位提供的导线、三角网基线长度,夹角和水准基点标高,并根据施工需要增设辅助水准点;
g)校核并测定桥梁纵向轴线、墩台中心位置,并计算两端点的准确距离; h)测定墩台横向轴线,并定好标志; i)测定桩基的行列位置。
3.4.3 在外业测量之前,应先做好内业计算工作,计算必须经另一人复核无误,才能实地测定。 3.4.4 实地测量中如发现与设计单位提供的数据不符时,应及时通知总承包/监理工程师/业主处理。
3.4.5 在路线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复核中线和标高,在一段路基完工后,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施工测量。
3.4.6 在桥梁施工过程中,应对结构物各部位的平面位置、标高和尺寸经常复核;对特殊结构物应按规定进行变位观测,绘制变化曲线,提交技术主办。
3.4.7 测量人员必须定期检验测量仪器,及时校正误差。
3.4.8 所有测量放样,必须经另一人复核,并须测量主管审核,重要部位的放样,质检工程师应亲自复核,并按要求报监理工程师复核。
3.4.9总承包项目部参照上述规定监督管理各施工项目部的测量工作。 3.5 试验和检测
3.5.1 分公司项目部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工地试验室和试验人员,由试验主管主持试验工作。 3.5.2 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做好材料试验,为材料的选购和地材料场的确定提供依据。材料试验成果经技术主办和质检工程师确认,并经各级技术质量部门审核批准后(按规定由公司负责采购的材料的质量指标由公司批准;由分公司负责采购的材料的质量指标由分公司批准,同时报备公司;由施工项目部负责采购的材料的质量指标由技术主办和质检工程师批准,同时报备分公司),按有关规定确定材料供应商和地材料场。在办理上述手续的同时,还应根据承包合同规定报监理工程师或业主进行平行试验并获得批准。
3.5.3 材料确定后,试验室应根据规范要求尽快进行配合比试验,如果承包合同有要求,则需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平行试验。基层(底基层)、水泥砼面层、沥青砼面层和大型结构物混凝土等各种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必须由项目技术主办和质检工程师签认,报分公司审批,同时报备公司技术质量部。
3.5.4施工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按规范要求的频率检测工程质量,并将检测结果原始记录及时报送技术主办和质检工程师审阅。
3.5.5 试验和检测应严格按交通(建设)部门颁发的各种《试验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对项目试验室不能承担的试验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试验部门进行,其中重要的试验项目委托应获得分公司主任工程师的批准。
3.5.6 在上一道工序工程完成检测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应由质检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在现场的情况下进行检测。
3.5.7 所有试验和检测成果、数据的原始记录及汇总表应送技术主管和质检工程师审阅,处理并装订成册,作为竣工资料存档。同时应根据规定会同测量、检测资料汇总成工程质量报表报分公司及公司。
3.5.8总承包项目部参照上述规定监督管理各施工项目部的试验工作。 3. 6 地质钻探
3.6.1在施工前,应积极获得业主的支持,进行如下必要的补充钻探:
a) 沿线路床地基土壤分层标高,土质分类和地下水位标高、流量及土壤的物理力学实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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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特殊路段的施工钻探。ﻩ
c) 桥梁沉井基础,按桥墩位进行复钻,弄清岩层倾斜度及下卧层情况。 d) 桩基础一般应按每个墩台位置布设不少于一个钻孔,对于大型水中桥墩基础,应根据地质复杂情况适当增加,基岩起伏较大的长大桩基础,溶洞地带应考虑每桩布设一孔,以便弄清土壤和岩石分层强度及标高。
3.6.2 施工中发现地质情况异常时,应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或业主进行地质补钻,以掌握可靠的地质资料。 3.7 材料的组织
3.7.1 材料是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在确定供应商或地材开发地点之前,应按第3.5条要求严格进行试验,砂、石料场应进行比选,在考虑经济性要求的同时择优选择料场。钢材、水泥、沥青、砂、石、矿粉、外加剂、填缝料等重要的材料供应商的确定前,除应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经分公司和公司审定材料质量指标。
3.7.2 项目机械材料室主管应和试验室密切联系,督促试验室及时按规定抽检进场材料,同时应做好材料的堆放、贮存和保管。总承包项目部应负责各施工单位材料采购的监督检查工作。
3.7.3合同中应有严格的质量要求和质量违约责任条款,材料款支付应能对材料质量起控制作用并扣除必要的质保金。
3.7.4 材料供应计划应周密、具体,能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应 避免出现停工待料或仓促供料导致质量失控的现象发现。 3.8 开工报告
3.8.1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在准备工作完成后,均应按有关文件要求,提出项目总开工报告,并履行报批手续;在每个单位/单项/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均应根据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要求提出开工报告,履行报批手续。开工报告是重要的竣工文件(资料)之一,应妥善整理和保存。
3.8.2开工报告内容包括: a)劳动力进场和组织情况;
b)主要机械、材料进场数量及质量; c)三通一平情况;
d)征地拆迁问题及解决情况; e)附属生产设施完成情况; f)主要工程施工方案。
第四章 技术质量过程管理
4.1工程档案管理(见《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4.2变更和改善设计
4.2.1 高速公路工程变更按照交通集团《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2.2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重大或重要变更要求,应提出充分的理由和资料依据,先由公司/分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公司总工批准重大变更方案,分公司主任工程师批准重要变更方案。在办理公司规定的其它手续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办理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办妥之前不能擅自施工。
4.2.3一般变更技术方案申请由总承包项目总工程师/施工项目部技术主办批准。
4.2.4不降低设计标准,不增加工程投资,不降低质量标准,不延长工期的局部改变称之为改善设计,改善设计的内部审批按上述变更的管理规定进行,再根据承包合同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4.3新材料、新工艺
4.3.1如果工程施工中需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应获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同意,由业主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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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组织召开有关专题技术会议,解决技术难题,公司/分公司技术质量部和生产经营部负责人应参加这些技术专题会议,指导项目技术主办制订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指标。
4.3.2如果涉及到新材料、新工艺的技术问题须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由公司总工程师邀请有关专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如有必要,邀请专家现场指导施工。
4.3.3涉及新材料新工艺的技术方案申请应获得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4.4质量跟踪制度
4.4.1在施工过程中,工程、测量、试验、机材室的主管人员均应填写详细的施工日记,包括的内容有:日期,天气,各岗位操作人员名单,相应施工的里程桩号,施工内容,所使用材料的品种和来源,施工中发生的不正常现象,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机械的运作情况等。施工日记采用统一格式记录。各主管人员签字后,当天交技术主办和质检工程师各一份。技术主办和质检工程师审阅签字后交专人汇总装订成册,作为日后分析质量原因和追查质量责任的重要依据,施工日记必须由主管人员亲自填写,如外出则应书面指定人员代填。
4.4.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主管人员应按规定如实、即时进行现场施工记录,不能补记甚至编造施工记录。
4.4.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掌握过程质量状况,处理质量存在问题。因此,各项目质检工程师应会同技术主办根据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编制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的质量监控表,每天填写、总结、分析和处理。质量监控的内容主要有:材料质量情况、各项主要质量指标、产品的外观质量。质量监控表的填写、总结和分析,由质检工程师主持。质检工程师应把每天的质量状况和存在问题通报技术主办和有关人员;如有必要,会同技术主办召集有关人员举行质量分析和处理会议。质量监控表应每天汇总填写。
4.4.4各项目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其它一些有效的质量跟踪措施,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时,能找到相关的原因和相应的责任人,并据以评价工作绩效。
4.4.5主管人员是其部门的主要责任人,如果其部门内发生违规操作现象,并发生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时,除直接操作人员承担直接责任外,主管人员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4.5质量检验和施工检查
4.5.1各施工项目的自检工作由质检工程师主持,试验、测量部门在其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 4.5.2在开工前,质检工程师应按规定编制完备的施工记录和质量检验表格,并制定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4.5.3质量自检结果需由质检工程师和技术主办审定后,才予报送监理工程师,如质检工程师对质量状况不满意,可征得技术主办的同意和,指示对局部工程进行返工,并重新检测工程质量 。
4.5.4 对根据承包合同需经监理工程师检测的项目,质检工程师应及时通知并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测,并办理有关手续。
4.5.5 施工检查是质检工程师的重要工作。当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质检工程师有权纠正或制止施工,在征得技术主办的同意后,可以要求返工:
a)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 b)使用的原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
c)工程质量低劣,规格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 d)采用未经鉴定又无法保证质量的新工艺;
e)按规定应通过监理工程师检查而未经签证的隐蔽工程; f)违反规范、规程而未经可行性技术论证的操作方法施工; g)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的情况。
4.5.6质检工程师或其部门质检人员发现不利于质量和安全,故意违规操纵的情况时,应据实填写现场情况并由有关责任人签认,每天汇总形成质量检查结果卡,由质检工程师签字后存挡,作为评价人员绩效的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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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质量报告制度
4.6.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异常时,操作或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其部门主管,部门主管核实后应立即报告技术主办和质检工程师,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人隐瞒不报或延误报告的责任。
4.6.2 总承包项目部技术质量部/施工项目部质检工程师应汇总整理工程质量月度报告,按时报送公司/分公司,分公司汇总各项目部质量情况报公司,以利公司掌握工程质量状况。质量月报的内容应包括本月度所完成工程的各项重要指标,指标来源于平日的质量监控表,数据务求真实,可靠正确。
4.6.3质量事故的报告按第五章执行。 4.7公司质量检查制度
4.7.1为切实贯彻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了解各项目的质量状况,公司每半年会同各分公司对各项目进行一次质量检查,检查的内容为:
a)检查项目的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b)抽查已完工程的质量情况; c)检查施工现场操作情况; d)抽查内业资料。
必要时,公司将对某些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 4.7.2必要时,公司组织各分公司或总承包项目部技术质量相关部门对各项目质量进行检查评比,以利互相促进提高。
第五章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5.1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界定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系指由于施工、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下列时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1)道路工程:现场监理签认至工程项目通车后两年; (2)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 5.2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其分级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1)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 a)一级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10-20万元之间; b)二级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5-10万元之间; c)三级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下。
(2)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
a)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元之间; b)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元之间; c)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之间。 (3)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a)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ⅰ)、死亡人数30人以上; (ⅱ)、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ⅲ)、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b)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ⅰ)、死亡人数10人以上,29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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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ⅲ)、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c)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ⅰ)、死亡人数1人以上,9人以下;
(ⅱ)、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ⅲ)、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5.3质量事故的报告
5.3.1 公司任何下属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利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及有关部门。
5.3.2一般和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公司、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报告。在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再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
a)质量问题:对于施工项目部,三级质量问题应在3天内书面报分公司,一、二级质量问题和分公司认为应上报的三级质量问题应同时报公司;对于总承包项目部,一、二级质量问题应在3天内书面报公司;
b)一般质量事故:公司会同事故发生单位在3天内书面上报质量监督站,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省交通厅;
c)重大质量事故:公司会同事故发生单位在2小时内速报省交通厅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同时报告省厅质量监督站和交通部质量监督总站,并在12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见附表)。
5.3.3 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a)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b)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现场标志、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c)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d)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e)事故报告单位。 5.3.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事故发生单位和该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好现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物件重要痕迹、物证,并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5.4 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并要坚持实事求是、严谨科学的工作态度。 a)一级质量问题和有质量隐患的原则上由公司(必要时,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负责调查研究处理;
b)二级质量问题,处理后不留隐患者,由分公司(必要时,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负责调查研究处理,并在工程质量月报表中向公司技术质量部汇报;
c)三级质量问题,处理后不留隐患者,可由施工项目经理部(必要时,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负责调查研究处理,并在工程质量月报表中向分公司技术质量部汇报;
d)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和事故发生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第六章 工程质量责任制 (见《工程质量责任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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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工程的交、竣工验收
7.1项目交竣工文件的编写、收集和管理按业主要求和公司的《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7.2在工程交工验收之前,分公司应对项目按ISO9001:2000体系文件要求组织进行内部验收,公司技术质量部参与内部验收。
7.3施工项目部/总承包项目部在接到交验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分公司/公司,以利于分公司/公司积极参与和协调,共同做好工程交工验收工作。
第八章 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见《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办法》)
第九章 附 则
8.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交通部、广东省建设厅、交通厅有关法规、政策执行。 8.2本暂行办法由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 8.3本暂行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表: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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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
工程名称 发生地点 结构类型 经济损失 建设单位名称 发生时间 实物工作量 伤亡情况 万元 勘察设计单位名 称及资质等级 施工单位名称 及资质等级 监督单位 名称 施工总承包 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及资质等级 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分析 填报单位(盖章): 报告人: 年 月 日
采 取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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