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与程序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精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
2、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即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前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冷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在重症监护病房〔危重病人〕、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科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围手术期患者“腕带〞使用时间必须依据护理部规定,即:手术前一日开始使用,手术后病重期间使用,直至改为二级护理后由病房负责护士核对后取下〕。 7、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前方可使用,假设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楚、标准、精确无误。工程包含: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9、\"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左手\"。患者使用腕带应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
10、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如: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
11、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情况,护理质量操纵小组每月督导并有记录。
患者身份识别程序
1、在采血、给药或输血等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查对制度,应至少使用两种身份识2、对能有 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即必需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又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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