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主题词 主要完成人 主要完成单位 推荐机构/人 1 代码 代码 代码 学科分类名称 2 3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 所属国家重点发展领域 任务来源(应根据与本项目的紧密程度顺序填写,不超过5项) 具体计划、已呈交的科技任务名称 具体计划、基金名称 基金编号 报告编号 项目起止时间 授权发明专利数量 选择评审专业组 起始: 年 月 日 完成: 年 月 日 项 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数量 □计算机 □软件 □集成电路与元器件 □网络和通信 □多媒体和广电技术 □电子系统 移动电话 职 务 电子邮箱 项 联 系 人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二、 推荐意见
(适用于机构推荐)
推荐机构 通信地址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推荐意见:(不超过600字) 推荐者应认真审阅申报书全文,对照《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评审标准,填写推荐理由和推荐等级(推荐等级仅供评审委员会参考)。 推荐该项目参评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 等奖。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声明: 本单位遵守《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承诺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产生争议或有材料虚假等违纪行为,保证积极调查处理。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推荐意见
(适用于专家推荐)
姓 名 CIE常务理事 推荐专家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责任专家 从事专业 □是 □否 证件类型 是否院士 证件号码 □是 (□工程院 □科学院) □否 移动电话 □是 □否 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 推荐意见:(不超过600字) 每位专家推荐意见可各有侧重,但推荐等级应一致。对照《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评审标准,填写推荐理由和推荐等级(推荐等级仅供评审委员会参考)。 推荐该项目参评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 等奖。 声明: 本人遵守《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承诺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所推荐的项目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本人作为推荐人,同意在项目公示时向社会公布。如产生争议或有材料虚假等违纪行为,保证积极调查处理。 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三、项目简介
(不超过1200字) 应包含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等。 四、主要科技创新
1. 主要科技创新(不超过6000字)
该部分是申报书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处理异议的重要依据。应以支持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成立的证明材料为依据(如:专利、验收、论文等),客观、真实、准确地阐述项目的立项背景和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内容,对比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等。此部分不得涉及评价性内容。
科技创新点按重要程度排序。每项科技创新在阐述前应首先说明所属的学科分类名称和支持其成立的附件证明材料编号。
2. 科技局限性(不超过1200字)
简明、准确地阐述本项目在现阶段还存在的科技局限性及今后的主要研究方向。
五、客观评价
(不超过2400字)
围绕科技创新点的创造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做出客观、真实、准确评价。填写的评价意见要有客观依据,主要包括权威机构正式出具的成果鉴定结论、技术检测报告、验收意见,与国内外相关技术的比较,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学术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等,可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非公开资料(如私人信函等)不能作为评价依据。
六、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请依据客观数据和情况准确填写,不做评价性描述)
1. 推广应用情况(不超过1200字)
就本项目的生产、应用、推广等情况进行概述,并以列表方式说明主要应用单位情况(列表格式如下)。表中所列应用单位不超过15个。
主要应用单位情况表
应用单位名称 应用技术 应用的起止时间 应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应用情况 同时应在附件中提供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两年以上(即2016年6月30日以前应用)的证明材料。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项目应提交行政审批文件,审批时间应在2016年6月30日。
2.近三年经济效益(详细要求见填写说明) 单位:万元人民币 自 然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累 计 完成单位 新增销售额 新增利润 其他应用单位 新增销售额 新增利润 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 (不超过300字) 需说明新增销售额和新增利润的数据来源,如会计报表、合同台账、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等。 其他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 (不超过300字) 如果项目申报单位认为新增销售额、新增利润两个指标不能有效反映本项目的经济效益贡献,项目单位可自行增加其他效益指标,但需说明其他经济指标的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包括减少损失、降低成本、降低能耗等。 注:新增销售额指完成单位技术转让收入及应用单位应用本项目技术所生产的产品或服务销售额;新增利润指新增销售额扣除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费用和税金后的余额。 3.社会效益
(不超过600字)
说明本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提升健康水平、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七、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不超过10件) 知识产权类别 知识产权具体名称 国家 授权授权号 证书编号 权利人 发明人 (地区) 日期 授权有 效状态
承诺:上述知识产权用于申报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情况,已征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的同意。
第一完成人签名:
八、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姓 名 证件类型 毕业院校 从事专业 工作单位 完成单位 性 别 证件号码 最高学位 移动电话 出生年月 排 名 CIE会士 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邮 编 □是 □否 通信地址 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至
对本项目技术创造性的贡献:(不超过300字) 曾获省部及以上科技奖励情况:(不超过200字) 声明: 本人同意完成人排名。承诺遵守《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保证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有材料虚假或违纪行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主要完成人最多填写15人。 九、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CIE单位会员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是 □否 排 名 单位会员证书号 E19 通信地址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情况的贡献(不超过600字) 声明: 本单位同意完成单位排名。承诺遵守《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保证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有材料虚假或违纪行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主要完成单位最多填写10个。登录中国电子学会网站(www.cie-info.org.cn)可申请CIE单位会员。
十、附件
一、必备附件
1.主要知识产权证明 2.应用证明(模板见附表1)
3.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
4.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及情况汇总表(模板见附表2) 二、其他附件
附表1
应用证明
项目名称 应用单位 单位注册地址 应用起止时间 经济效益(万元) 自 然 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累 计 新增销售额 新增利润 所列经济效益的有关说明及计算依据: 具体应用情况: 应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2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应以第一完成人角度,介绍项目完成人之间的合作经历或合作关系,不局限于第一完成人与其他完成人的合作,也可以包括其他完成人之间的合作。
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即“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有关内容列表化,每行填写一项合作内容。其中:
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著、论文、发明专利、合同等。
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专著合著、论文合著、共同立项、共同知识产权、共同参与制订标准规范和产业合作等。
合作者:填写此项合作内容中涉及的完成人。
合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限于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证明材料:填写其在申报书电子版附件中的编号。如未包含在附件中,应填写“未列入附件”。
承诺:本人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对本项目完成人合作关系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特此声明。
第一完成人签名:
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
序号 合作成果 合作方式 合作者 合作时间 证明材料 备注
《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科技进步类》
填写要求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
《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科技进步类》是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依据。请根据中国电子学会当年的通知,按照申报书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的要求认真填写,并按照《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对照检查。
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单位需在收到修改补充通知后,按照要求修改补充申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再次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提交的项目,不予提交评审。
第二部分 具体要求
《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科技进步类》,按结构分为主件和附件,按提交方式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
电子版申报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九部分)和附件(第十部分),应在指定的申报系统中填写和上传。
纸质版申报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九部分)和附件(第十部分)。纸质版主件应从申报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包含“中国电子学会”水印),附件不需从申报系统中打印。主件和附件应合订,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以“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不要另加封面。
项目不得填写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不超过30字。应紧紧围绕项目核心创新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创新技术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中一般不使用xx研究的表述。
2.推荐机构/人:由申报系统根据关联的项目编号自动填写。
3.学科分类名称:在申报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以填写3个学科。应按照“四、主要科技创新”所列科技创新点对应的学科名称顺序填写。
4.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在申报系统中选择相应门类填写。 5.所属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在申报系统中选择相应领域填写。 6.任务来源:在申报系统中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7.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应根据与本项目的紧密程度顺序填写,不超过5项。 8.已呈交的科技报告编号:填写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呈交的科技报告编号,未呈交的可不填。
9. 授权发明专利: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成立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目。列入计数的专利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或本年度中国电子学会科技奖其他申报项目中使用。
10. 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成立的除发明专利外的其他授权知识产权数目,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列入计数的专利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或本年度中国电子学会科技奖其他申报项目中使用。
11.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研发的时间。完成时间填写项目整体技术首次应用的时间(须在附件提供应用证明)。
二、推荐意见
不超过600字。推荐者应认真审阅申报书全文,对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进行概述,并对照《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评审标准,填写推荐意见和推荐等级。
推荐机构推荐意见表应由推荐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推荐专家推荐意见表应由推荐专家签名。专家联合推荐时,推荐意见内容可各有侧重,但推荐等级应一致。
三、项目简介
不超过1200字。应包含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等。
四、主要科技创新 1. 主要科技创新
不超过6000字。该部分是申报书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处理异议的重要依据。应以支持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成立的证明材料为依据(如:专利、验收、论文等),客观、真实、准确地阐述项目的立项背景和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内容,对比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等。此部分不得涉及评价性内容。
科技创新点按重要程度排序。每项科技创新在阐述前应首先说明所属的学科分类名称和支持其成立的附件证明材料编号。
2. 科技局限性
不超过1200字。简明、准确地阐述本项目在现阶段还存在的科技局限性及今后的主要研究方向。 五、客观评价
不超过2400字。围绕科技创新点的创造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做出客观、真实、准确评价。填写的评价意见要有客观依据,主要包括权威机构正式出具的成果鉴定结论、技术检测报告、验收意见,与国内外相关技术的比较,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国内外同行在重
要学术刊物、学术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等,可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非公开资料(如私人信函等)不能作为评价依据。 六、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推广应用情况
不超过1200字。应就本项目的生产、应用、推广等情况进行概述,并以列表方式说明主要应用单位情况(列表格式如下)。表中所列应用单位不超过15个。
主要应用单位情况表
应用单位名称 应用技术 应用的起止时间 应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应用情况 同时应在附件中提供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两年以上(即2016年6月30日以前应用)的证明材料。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项目应提交行政审批文件,审批时间应在2016年6月30日。
2.近三年经济效益
仅填写项目完成单位及其他应用单位产生的经济效益。按表格栏目填写。其他应用单位应在推广应用情况中《主要应用单位情况表》所列单位范围之内。
近三年经济效益表和应用证明中2018年可统一填写当年上半年度数据,并在《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里作出说明。
新增销售额:新增销售额指完成单位技术转让收入及应用单位应用本项目技术所生产的产品或服务销售额。应按上述要求填报当年度的销售额,而不是当年度减上一年度的差额。填报时,应以单位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填报已签订合同且已执行的金额)。填报数据中如包含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相关数据的,需要抵消重复计算的部分;如果技术应用仅对相关产品或服务产生部分影响,需考虑技术应用的贡献率,并在填报说明中要对技术贡献率的测算依据和完整的计算过程进行详细说明。填报数据应有真实来源和支撑证据,相关支撑材料在提交应用证明时一并提供。
新增利润:如果应用单位能够做到对项目技术应用产品或服务的收入、成本、税金单独核算的,新增利润指新增销售额扣除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费用和税金后的余额(对应财务报表中的营业利润);如果应用单位不能做到对项目技术应用产品或服务的收入、成本、税金单独核算的,新增利润可按新增销售额乘以企业综合销售利润率进行测算;如果技术应用仅对相关产品或服务产生部分影响,需考虑技术应用贡献率的影响。
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
不超过300字。需说明新增销售额和新增利润的数据来源,如会计报表、合同台账、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等。
其他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
不超过300字。如果项目申报单位认为新增销售额、新增利润两个指标不能有效反映本项目的经济效益贡献,项目单位可自行增加其他效益指标,但需说明其他经济指标的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包括减少损失、降低成本、降低能耗等。
3.社会效益:
不超过600字。应说明本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提升健康水平、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所起的作用。
七、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不超过10件
应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成立的且已授权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应按与主要科技创新的密切程度排序,列表前3项视为核心知识产权,须在附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对于发明专利,知识产权类别选择发明专利,然后依次填写发明名称,国家(地区),专利号,授权公告日,专利证书上的证书号,发明人,专利权人以及专利的有效状态。
专利的有效状态不作限定,失效的专利亦可作为主要知识产权,但须考虑到评审委员会对其公信力的接受程度。
对于其他知识产权,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栏目,发明人一栏可不填。
本表所列知识产权用于申报奖励的情况,应征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的同意,并由项目第一完成人签名承诺。
八、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附件所列验收、鉴定的专家组成员不能作为完成人。
1.排名:应按照贡献大小排序,一等奖的项目人数不超过15人,二等奖的项目人数不超过10人,三等奖的项目人数不超过5人。
2.证件号码:大陆居民填写国内居民身份证号(18位);港澳居民填写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号;台湾居民填写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号。
3.工作单位:根据人事关系填写完成人现工作的单位,已退休的填写退休前的工作单位,在国外工作的,填写国外单位。
4.完成单位:填写完成人参与本项目主要研究工作时所在单位,应为国内法人单位。如涉及多个单位,应根据贡献大小填写一个单位。
5.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应在本项目起始时间之后,结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限于本项目完成时间之前。
6.对本项目技术创造性贡献:不超过300字。应具体写明完成人对本项目做出的实质性贡献并注明对应“四、主要科技创新”所列第几项科技创新;与他人合作完成的科技创新,要明确阐述本人独立于合作者的具体贡献,以及支持本人贡献成立的证明材料在附件中的编号。
7.曾获省部及以上科技奖励情况:不超过200字。填写完成人曾获省部级(包括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及以上科技奖励的获奖年度、奖种、等级、项目名称、排名及证书编号等内容。
8.签名:“本人签名”应为完成人的中文简体正楷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他人代签或仿造签名。如因特殊情况而无法签名,应由完成单位出具书面说明,随申报书一并报送中国电子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在附件中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详见第十部分《附件》的具体要求。
九、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所列完成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一等奖的项目单位数不超过10个,二等奖的项目单位数不超过7个,三等奖的项目单位数不超过3个。
1.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不得填写非法人单位名称或单位简称。
2.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情况的贡献:不超过600字。完成单位应在单位盖章处盖章。 十、附件
电子版附件合计不超过60个文件,其中必备附件以PDF文件提交,不超过30个,其他附件以JPG文件提交,不超过30个。纸质版必备附件页数因部分内容存在多页情况而不作总数限制,其他附件限30页。具体要求如下:
1.必备附件
(1)主要知识产权证明:指“七、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所列不超过10项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包括发明专利说明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证书以及相关论文专著等。
电子版:发明专利提交说明书摘要页扫描件,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提交证书、论文全文、专著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页扫描件。每个知识产权1个PDF文件,合计不超过10个。
纸质版:发明专利提交说明书摘要页复印件,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提交证书、论文首页、专著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页复印件。
(2)应用证明:指“六、1 推广应用情况”所列主要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应按“主要应用单位情况表”的单位顺序排列,不得遗漏,也不得超出列表范围。
至少应有1份应用证明,能够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实施应用的起始时间在2016年6月30日以前。
应用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包含经济效益的加盖财务专用章。
电子版:提交扫描件,每份证明1个PDF文件,合计不超过15个。 纸质版:提交原件,按实际页数提交。
(3)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等。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肥料、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且审批时间应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
电子版:提交全文扫描件,限1个PDF文件。 纸质版:提交复印件的盖章页,限1页。
(4)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含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按照附表格式填写,并由第一完成人签名。完成人仅为1人的不需要提交。
电子版: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含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扫描件,应包含第一完成人签名,限1个PDF文件。
纸质版: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含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原件,应由第一完成人签名,按实际页数提交。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应以第一完成人角度,介绍项目完成人之间的合作经历或合作关系,不局限于第一完成人与其他完成人的合作,也可以包括其他完成人之间的合作。
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即“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有关内容列表化,每行填写一项合作内容。其中:
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著、论文、发明专利、合同等。
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专著合著、论文合著、共同立项、共同知识产权、共同参与制订标准规范和产业合作等。
合作者:填写此项合作内容中涉及的完成人。
合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限于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证明材料:填写其在申报书电子版附件中的编号。如未包含在附件中,应填写“未列入附件”。 2.其他附件
指支撑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客观评价及完成人学术贡献的证明材料。除主要知识产权(“七、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以外的其他知识产权,不要求必须提交证明材料,如自愿提交,则提交证书扫描件(复印件)或论文首页。
电子版不超过30个JPG文件,每个文件均应清晰可辨,原则上不要拼图。 纸质版不超过30页,应与电子版一致,不需提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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