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合作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合作实施“ ”女装特许专卖事宜,在乙方承认和尊重 所拥有的“ ”商标所有权、联营特许权、专卖经营管理权及商誉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经营地区
甲方同意乙方在 省 市 铺位(商场)联合经营 “卓多姿” 品牌系列服饰。
第二章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签订之日起执行至 年 月 日止。在协议期满时,双方若有意续签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续签协议要求及有关条款修正事宜,经双方同意续签协议,否则视为自动终止。
第三章 商标使用事项
甲方拥有“”的名称及商标使用权,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等于甲方允许乙方使用企业名称及商标,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它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使用任何与“”或“卓多姿专卖店”的商标名称近似的名称。若乙方要在任何商号、文宣、专卖店招牌、广告牌、店堂内等地方使用“”或“卓多姿专卖店”“卓多姿授权地区经销” 等意思字样,需向 提出书面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按中山市卓然服饰有限公司统一要求设计的标准实施。
第四章 合作模式
1、合作模式:甲乙双方联营合作方式;乙方提供渠道店铺,并负责人员工资,店铺营运各项费用;
甲方提供店铺销售商品并承担店铺的商品库存的合作模式。
2、渠道店铺标准:当地城市一线商圈,面积80平方以上;门头宽6米以上。
3、乙方所提供渠道店铺合作时间必须有二年以上租约(商超渠道提供一年租约)。
4、乙方需在店铺开业前安装甲方指定的ERP系统,并把每天时实销售明细输入ERP系统,并上传给甲方。
5、乙方需交合同保证金 元到甲方指定账号;
6、乙方需交品牌加盟金 元到甲方指定账号;此费用作为加盟费,不给予退还;
7、乙方需交店铺货品押金 元到甲方指定账号;
8、乙方需交店铺货架道具押金 元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将在与乙方合作满合同期后返
店铺货架道具;
9、甲方给予乙方店铺装修费补贴还返标准:
从开业日起经营满12个月后以年度销售额核算,完成以下业绩的甲方将返还相应装修补贴标准如下:
乙方本店年度销售额达150万/年—199万/年的,甲方给予乙方返还装修费300元/㎡ ;
乙方本店年度销售额达200万/年以上的,甲方给予乙方返还装修费返500元/㎡ ;
甲方给予乙方返还装修费补贴标准,是乙方经营满合同期后的15个工作日进行返还;
10、店铺硬件设备:卷砸门,仓库货架,仓库隔楼搭建费用,空调,风帘机,电视,电话、音响设备(含麦)及宽带网络,收银硬件(电脑、扫描枪、小票打印机、钱箱)等,硬件费用将由乙方负责;店铺每次促销活动礼品由甲方统一采购配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店铺正常营运的广告物料费用将由乙方支付;
第五章 运输责任
1、所有货品运输费用由收货方承担;
2、日常文件物料运输费用由收货方承担。
第六章 销售款结算
1、乙方承诺该店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年销售额达 万元,甲方给予乙方年销售额返点 %;
2、乙方必须每天 12:00前 把前一天100%销售款项汇到甲方指定账号;
3、甲方给予乙方每月结算二次,每月1日甲乙双方对账,每月2日甲方把乙方分成款项汇到指定账号;每月16日甲乙双方对账,每月17日甲方把乙方分成款项汇到指定账号;(如遇法定假期,则顺延至工作日。)
4、甲方给予乙方每个月销售总额分成是:甲方占 %乙方占 %;
5、甲方每月约定时间双方确认的销售总额 %汇到乙方指定账号,汇款时间为甲乙双方每月约定时间的 12:00前;
第七章 货品政策
1、 商品的零售价由甲方统一制订,乙方务必遵守,绝对不允许私自加价销售,如乙方私自抬高零售价格,乙方承诺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罚,第一次罚款壹拾万元整,第二次取消合同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2、 如有必要进行促销,均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如果乙方认为根据市场情况有必要进行促销活动,可以书面向甲方申请,在得到书面批复后才可以执行相关促销活动。
3、 货品配发:
a) 该联营店日常销售所需的任何货品,均由甲方以合适的基数配发。
b) 甲方给予乙方货品支持,并可进行100%退换,同时甲方有权调拨乙方店铺一切商品;
c) 如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向甲方申请退换货品,经甲方确认属于质量问题的货品,则无条件换货。
d) 甲方有权任意时间到联营专卖店内对货品进行盘点及监控。
e) 乙方联营专卖店内如出现失货,视同于正价(吊牌价)销售,由乙方将失货销售额汇入甲方指定账号;
f) 甲方将每月不定期对店铺库存进行盘点并核对电脑账,如出现短缺货品,视同正价(吊牌价)销售,由乙方将失货销售额汇入甲方指定账号,乙方每月1日前回传库存盘点数。
4、 乙方调换之货品必须保证无脏污破损(除货品本身质量外)。否则甲方不予办理调换手续。
5、 乙方经营中不得丢失、更改、损害商品吊牌来源证明等有关标志,否则视为商品毁损。
6、 乙方有权在每次收货当天内对货物进检查,发现问题应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
馈给甲方;发现破损包装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商品部,并在开箱清点货品时同步用手机录象起来(如发现破损包装未有即时通知甲方商品部的同时也没有用手机录象的,出现货品数量与装箱单不符合的,甲方将不给予处理,损失将由乙方负责);
第八章 人员管理和薪酬管理
1、 店铺员工由甲方招聘,店长由甲方委派。
2、 乙方店铺原有员工须经甲方审核,如不符合甲方有权不予聘用。
3、 店铺店长级别以下员工的劳资关系由乙方负责,店长由总部招聘委派,劳资关系由甲方负责。
4、 店铺所有员工需遵守甲方制定颁布的终端管理制度,甲方拥有对店铺员工的招聘、任免、调动、调薪等权利。
5、 甲方根据当地的收入水平制定合理薪酬方案,并根据销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方案。
6、 店长属于甲方人员,但薪酬费用由乙方负责,其发放方法与上相同。
7、 乙方有权对薪酬制度的优化、修改提出建议。
第九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卓多姿品牌服饰系列产品,制定相关销售策略并按实际情况制定促销策略。
2、 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货品进行盘点,并有权对店内商品进行调拨。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正当经营给予制裁,并对乙方在协议内容以外的违法活动不负连带责任。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 甲、乙双方均为2个独立的法人,乙方的一切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但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维护甲方品牌在当地的形象,妥善处理各项纠纷。
5、 甲方凡是出差人员将不定期的随访专卖店,如果发现专卖店寄放、售卖其他产品,则甲方有权取消该专卖店销售卓多姿产品的权利,并按第十一章第5点处理。
第十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须拥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手续。
2、 乙方承诺并保证不在卓多姿专卖店内陈列、展示或销售非卓多姿货品及其它广告、宣传品。
3、 为了提高营业效益,乙方必须严格遵循甲方所制定的销售策略和销售促销活动。
4、 乙方所销售的商品与他人之间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5、 乙方出现资不抵债、破产还债,或涉及重大债务的纠纷,影响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在十日内通知甲方。
10、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不得代表甲方与他人实施任何行为或对他人做出任何承诺。
11、乙方须遵守甲方向顾客建立的一切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承担VIP折扣等条例。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1、 双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视为违约。
2、 乙方如有虚报销售、库存信息、私自对商品加价销售皆视为违约,如乙方发生不按时汇款的严重违约行为是,甲方有权采取第一天警告,第二天处罚20000元,第三天自动终止协议。
3、 双方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因素致双方不能正常履约的,不以违约办理,但必须及时办妥退回货品事宜。
4、 如乙方违约,甲方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货品押金,并不予返还货架道具款和装修费用保证金。同时不再对乙方店铺货品库存保底回收。
5、 乙方如果违反第十章第2点的,甲方第一次罚款壹拾万元,第二次将取消合作并按本章第4点执行。
第十二章 协议终止
1、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并要求赔偿。
2、 如乙方连续两周不按约定汇款或私自把该店商品用作其他途径销售,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由于无法抗拒的外力影响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时,该协议自动终止。
4、 合同到期后,如乙方不再续约,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双方处理好账务,并拆除店铺一切带有“zdorzi”“卓多姿”标示的物品。同时将店铺所有货品退还到甲方指定地址。经甲方清点无误后,无息退还乙方货品押金、合同保证金、装修押金。缺少货品按照吊牌价6折计算。
5、 双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如需进行法律仲裁,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账号: 乙方账号: 开户名: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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