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 编制说明及说明............................................................................................ 2
1。1、编制说明 ............................................................................................. 2 1。2、编制依据 ............................................................................................. 2 二、 编制概况........................................................................................................ 2 三、安全管理目标 ................................................................................................ 2 四、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 3
4。1建立安全保证体系的第一责任人 ........................................................ 3 4。2 建立安全责任制,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 ....................................... 3 4。3、建立健全的自检制度 ......................................................................... 3 4。4、起重吊装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 3 五、起重吊装作业管理措施 ................................................................................ 4
5.1、制度管理 ................................................................................................ 4 5.2、设备管理 ................................................................................................ 4 5.3、安全操作培训管理 ................................................................................ 5 5。4、监督和检查管理 ................................................................................. 5 六、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 5
6.1、起重吊装安全技术一般规定 ................................................................ 5 6。2、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 5 6。3、防物体落下伤人措施 ......................................................................... 6 6.4、防止起重机倾翻措施 ............................................................................ 6 6。5、防吊装结构失稳措施 ......................................................................... 7 6。6、防触电措施 ......................................................................................... 7 6.7、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 7 6。8、防止雷击事故措施 ............................................................................. 8 七、吊装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 8
7.1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 8 7。2基本安全操作 ........................................................................................ 9 7.3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 10 7。4吊索具 .................................................................................................. 10 7.5汽车、轮胎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要求 ............................................. 11
7。6履带吊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要求 ...................................................... 13 八、起重吊装工程危险源应急预案 .................................................................. 14
8.1成立组织机构及职责 ............................................................................. 14 8。2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 14 8。3、应急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 ....................................................... 15 8。4预防措施 .............................................................................................. 15 8。5应急回应 .............................................................................................. 15
吊装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 编制说明及说明
1.1、编制说明
项目为房建深基坑项目,我单位主要承担围护结构、土方开挖、砼支撑施工,项目合同工期390天,施工工期短,现场投入机械设备较多,特别是起重吊装机械,为确保现场在安全可控情况下顺利推进施工,特制定本起重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4、《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5、《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二、 编制概况
基坑坑底绝对标高为—21。2m、基坑开挖深度约26m、基坑周长约593m、面积约12940m2。围护结构施工阶段钢筋笼吊装及土方开挖阶段砼支撑钢筋吊装将大量使用吊车。
三、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 0.1‰以下;轻伤率控制在0.3‰以下。
无机械行车和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工地管理具体目标:遵章守法,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强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改善作业人员工作条件,创建平安稳定工地。
四、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4.1建立安全保证体系的第一责任人
工程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的第一责任人,起重吊装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任务:
根据现场施工实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安全总监担任,成员由设备部长、安质部长、现场副经理、技术员。副组长要负责安全工作,现场副经理做好起重吊装作业的协调工作。在安全领导小组成立后,针对施工的特点,成立专职检查小组,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工作。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任务是落实安全管理目标,制定安全保证计划,根据保证计划的要求落实资源配置,负责安全保证体系过程的运行,实施监督和检查。
(2)针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过程中尚未达到要求的问题,以及施工中尚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和预防措施,并对上述措施进行复查。
起重吊装安全保障组织机构图
4。2 建立安全责任制,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
分部经理为本分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分部的安全工作负全责。桩基队队长对本队的安全工作负全责,各班组根据职责划分,各负其责. 4.3、建立健全的自检制度
项目经理部建立两级安全管理体系,项目经理部设质量安全监察部,施工班组设专职安检员、兼职安检员,分别实施检查任务,同时认真接受外部监督检查。
安全保障管理程序图
4.4、起重吊装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进场起重机械设备必须行驶证、驾驶证手续齐全,操作人员证件在有效期内,设备使用正常、无机械故障现象.
建立健全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 设备保养、检修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
五、起重吊装作业管理措施
5。1、制度管理
(1)领导干部盯岗制度:在每次起重作业时,起重作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中组长和副组长必须有1人现场指挥。
(2)岗前培训教育制度:起重作业前,对所有参加吊装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吊装作业安全的思想。
(3)班前交底制度:施工人员在作业前,由现场专职安全员进行当天起重作业安全交底,起重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及作业现场安全检查。
(4)作业前预备会制度:钢筋笼、大型构件等起重吊装作业前,由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召开预备会,明确作业内容,作业方法,现场指挥由谁担任,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方法。 5。2、设备管理
(1)设备选择
1)起重设备满足构件的外形尺寸、重量、安装位置及吊车安置地点客观因素影响等;
2)考虑起吊工程量、工作面及施工进度要求。 3)施工现场情况:要满足吊车安置.
4)起重机的技术性能:起重量、作业半径和起吊高度. (2)设备检验:
1)进场前检查起重设备的年度检测状况是否良好,必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使用前检查有关安全装置的使用功能状况是否良好: ① 缓冲器:用来减缓起重机运行到终点可能出现挡止时的冲击.
② 限制器:包括行程限制器,吊钩起升高度限制器,起重臂杆回转角度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等。
③ 制动装置:其作用为支持、停驶、下降三种情况,即保持不动,使运动中的机构以一定减速停下来;制动力与重力平衡,使重物恒速下降。
④ 幅度指示器:起重臂上都装有幅度指示器,当变幅时,发送装置将动臂不断改变的位置发送给接收装置,这样臂架的幅度变化就可显示出来,并指示各幅度下的额定起重量.
5.3、安全操作培训管理
(1)操作人员(包括起重司机,起重工)有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且年度审核手续齐全。
(2)定期对现场指挥人员、专业工种操作人员、附属操作人员进行起重作业技术知识的讲解和施工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的讲解. 5。4、监督和检查管理
(1)日常检查
1)施工技术:按照施组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进行日常检查,按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实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2)现场安全员:对现场起重操作进行全过程监控,对安全操作情况及机电设备,车辆的安全防护装置和保险装置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操作者进行按章操作的日常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作业班组和每个操作者。
4)操作者:经常自查遵章守纪、按章操作情况.自检对劳动保护用品爱护、保养情况,有不正常使用的要立即改正,并完善维保、运转记录。
(2)专业性检查
每旬、月、季质量安全环保部门会同物资部、工程管理部门对起重设备、操作人员等进行专业性检查,然后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予以停工.
六、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6。1、起重吊装安全技术一般规定
(1)吊装前明确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要点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起重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效驾驶证及起重吊装特种作业证,参加吊装的人员经体格检查合格,在开始吊装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碇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重要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6。2、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1)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2)吊装工作区设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人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3)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4)高空作业施工人员站在操作平台或轻便梯子上工作。吊装层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5)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绑扎,严禁出现挑头板。 6。3、防物体落下伤人措施
(1)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2)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3)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4)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和进行下步吊装。
(5)一般情况吊装作业应避开风雪天、霜雾天和雨天,若特殊或紧急情况必须施做吊装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 6。4、防止起重机倾翻措施
(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起吊重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翻。
(5)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与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6)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8)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9)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 (10)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 6.5、防吊装结构失稳措施
(1)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2)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始可卸钩,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拉(撑)固。
(3)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6.6、防触电措施
1)吊装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2)吊车在电线旁进行作业或行驶时,吊车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7、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机械发生故障时不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明确不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可能引起滑动的不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使用横梁时不吊.
(5)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6)被吊物上站人时不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重量不清的不吊. (8)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9)六级以上强风、雾、恶略天气时不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吊。 6。8、防止雷击事故措施
通过当地气象部门或当地避雷所在吊车顶及龙门吊顶安装避雷针,并按要求做好接地装置.
七、吊装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7.1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要求:
1。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7.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
8。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9.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7.2基本安全操作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有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宣采用索绳方发,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械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对,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重心. 7。捆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捆绑必须牢固;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
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经试吊无误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7。3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都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吏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7.4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1:3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撮钩树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
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7。5汽车、轮胎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要求
1.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参照内燃机安全操作交底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4.轮式起重机完全依靠支腿来保持它的稳定性和机身的水平状态,所以在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l/l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5。如果在作业过程搬动支腿操纵阀,将使支腿失去作用而造成机械倾翻事故.所以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6.起重臂的工作幅度是由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决定的,不同幅度有不同的额定起重量,作业时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7。汽车式起重机一般采用箱型伸缩式起重臂,它是双作用液压缸通过控制阀、选择阀和分配阀等液压控制装置使起重臂按规定程序伸出或缩回,以保证起重臂的结构强度符合额定起重量的需求。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8.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说明液压系统存
在故障,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9.各种长度的起重臂都有规定的仰角,如果仰角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0。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其液压系统是通过取力器以获得内燃机的动力.其操纵杆一般设在汽车驾驶室内,因此,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要封闭,室内不得有人,以防误动操作杆,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造成起升机构超载受损,或导致起中重机倾翻事故.
11.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2。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使起重机恢复稳定,以免造成起重机倾翻事故,不能使用紧急制动,下降中严禁制动.
13。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4.起重机在满载或接近满载时,稳定性的安全系数相应降低,如果同时进行两种动作,容易造成超载而发生事故。所以,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5.起重机带载回转时,重物因惯性造成偏离与吊钩的垂直度而大幅度晃动,使起重机处于不稳定状态,容易发生事故。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6。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17.为在再一次行驶时起重机的装置不移动、不旋转等,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圆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18.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内燃机水温在80℃-90℃时,润滑性能较好,温度过低使润滑油粘度增大,流动性能变差,如高速运转,将增加机件磨损。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19.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0。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7。6履带吊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要求
1、起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发给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设备。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5、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6、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7、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8、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9、履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必须将机身先垫平。
10、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气.
11、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起重臂与输电线路间的安全距离表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米 2米 4米 5米 6米
12、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
所允许的最大起重量的80%。
13、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4、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载荷的情况下尽量避免起落起重臂.绝对禁止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5、严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机载入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16、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7、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18、工作完毕,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并切断电源。塔吊、平板吊应停在轨道中间位置,并锁住夹轨钳。
19、钢笼吊筋焊接方位是否正确,因钢筋笼网片靠基坑侧配筋比另一侧偏大,不然在起吊后下放,钢筋笼容易变形且徒留安全隐患.
20、钢筋笼起吊用的钢丝绳是否起毛、卡环丝口是否滑丝及是否旋如3/4、滑轮是否松脱打滑等,且工地必需备用20套完好的起吊设备。
21、在吊放钢筋时,始终保持一台吊车受力,并密切注意槽内变化,如发现塌槽情况发生,立即使用两台吊车配合吊起钢筋笼,待重新清槽处理后再下放钢筋笼,必要时需对槽段进行回填重新成槽。
22、钢筋笼在下放时,要保持垂直下放精度,避免钢筋笼下放破坏槽壁引起坍槽。
八、起重吊装工程危险源应急预案
8。1成立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起重吊装工程危险源应急响应领导小组,起重吊装工程危险源应急响应领导小组负责对起重吊装工程危险源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地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 8。2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项目部安全总监负责主持、组织全项目部在起重吊装作业施工前进行一次按照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项目部安保部负责对相关管理及施工人员进行培训.
8.3、应急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
应急物资的配备:简易担架、消毒用品、跌打损伤药品、包扎纱布、止血带、氧气袋等,各种应急物资要配置齐全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8。4预防措施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经检查身体合格,经过现场培训、交底。安装施工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禁止穿硬底鞋。交底内容按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班组情况作详细交底,并确定指挥人员,在施工时按作业环境做好各种事故的隐患排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定人、定措施、定期完成整改。建立危险源排查整改登记台帐,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 8。5应急回应
8。5.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专职安全员组织抢救伤员,并视伤员情况拨打“120”电话,由施工队长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其它人员协助安全员做好现场救护工作,如有轻伤或休克人员,现场由项目部医护人员做临时抢救,包扎止血或胸外心脏挤压,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控制到最小程度,损失降到最低.
8.5。2事故处理程序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对所有员工进行事故教育;
4)宣布事故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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