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9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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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证明; 2.从业人员经培训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 3.从业人员上岗操作时穿戴必须整洁(应穿洁净的浅色工作服),手部清洁,不留长指甲、佩戴手饰;
4.从业人员在处理食品前及上厕所、处理生食品、处理不清洁的设备或工用具、处理废物等可能污染双手的活动后都应该立即洗手;
5.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内抽烟或从事其他无关工作。
(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3)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门店应至少配备专(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一名,负责门店的日常食品全管理工作。
2、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门店新晋员工和促销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3、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每天检查食品销售区域的日常管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册。
4、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门店清洁用品的订货、储存、发放并监督使用。
5、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门店包材库的管理,并检查包材的正确使用。
6、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门店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工具、容器的管理,并监督清洗消毒。
7、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员直接向门店店长负责,并将门店的食品安全风险在第一时间报告店长。
8、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经培训上岗,每年参加食品安全培训不能低于40小时。
(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门店食品安全员负责门店的日常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并负责报告。自检自查内容包括个人卫生、清洁与消毒、温度控制、虫害控制、交叉污染、标识和可追溯性、产品监控、记录等。
2、门店收货部负责收货区的自检自查,包括产品的标识、质量、包装、清洁、包材、添加剂等,并配合门店食品安全员的检查。
3、营业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每日检查表》上,并填写行动计划进行整改。
4、门店防损部负责门店整体公共区域和虫害控制的自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汇总记录,配合门店食品安全员的检查。
5、门店工程部负责门店各种设备设施的自检自查,必须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每日维修记录表中。
6、门店食品安全员应定期对门店所有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报告给门店店长。
7、门店店长应仔细阅读审计报告中的问题,并跟进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5)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门店应制订相关制度和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以保证食品在经营过程中得以有效的控制。
2、收货部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对所有食品做好验收与记录工作。
3、营业部门应严格执行“进、销、存”的相关规定,在进货环节配合收货部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在销售环节,做好防虫防尘,做好覆盖,禁止脱离冷链销售,并做好销售台账记录;在贮存环节,严格执行《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4、对于食品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并规范。
5、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对食品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要严格检查并记录;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向门店店长报告。
6、对于在食品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行为,门店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门店店长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规范制度与过程的控制。
(6)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
度
1、防损部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与消毒,营业部门负责各自区域场所及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工程部负责所有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
2、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应依据部门的清洁计划进行清洁与消毒;
3、负责场所及设备设施工作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4、场所及设备设施必须严格按照一清、二洗、三消毒的顺序操作。
5、消毒剂应在规定的浓度下浸泡5分钟以上并过水。 6、每次清洗消毒结束时应认真记录、存档备查。 7、工程部每天应该对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巡检,保证经营场所资产完好,设备设施运转正常,并填写检查记录。
8、对发现经营场所资产破损或设备设施故障的情况要进行记录,并积极组织维修。
9、防损部每天检查公共区域的清洁与消毒工作,并对保洁的清洁消毒记录进行检查。
10、门店食品安全员检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情况,并及时汇总问题。
(7)食品采购索证索票、 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1.采购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货商采购,尽量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购进,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应进行进货查验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名称、规格、批号、数量、供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2.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不得少于一年。
(8)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9)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1、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积极组织抢救病人,尽可能按照就近原则联系医疗单位进行抢救处理。
2、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顾客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顾客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3、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顾客的食品,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现场予以保护。
4、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人员到达后,配合专业人员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顾客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同时介绍中毒的情况。
5、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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