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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交底

2021-07-23 来源:易榕旅网


罗店大型居住社区经济适用房E3地块

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交底

总包单位:

交底人签字:

分包单位:

被交底人签字:

目录

一、项目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项目名称及参建单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项目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分包单位资料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 分包进场程序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会议制度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教育培训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消防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 质量管理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一、 质量标识管理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二、 计划管理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三、 技术管理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四、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五、设备物资管理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六、后勤管理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我单位针对该工程实际情况,为了规范、完善项目的管理,特制定了此分包管理交底制度。在分包队伍进场前,对其进行宣贯,使其了解我单位的管理理念及管理意图,以便更好的为建设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具体管理交底制度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所属地块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美博路以南,陆翔路以北,罗真路以东,美丹路以北范围内。

本项目用地面积43662.7平方米。

本项目地块总建筑面积.96平方米,主要由高层住宅、商业及公建配套、地下车库、垃圾收集站、变电站、围墙等建筑构成。

2、设计范围

本项目设计范围: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天然气等专业的设计内容。

3、项目总指标:

用地面积4366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514.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368.82平方米。

地上设计容积率建筑面积86894.0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8185.77平方米,建筑密度18.75%,绿地面积15282.0平方米,绿地率35%,集中绿地面积5240.0平方米,集中绿地率12%。

高层住宅建筑层数:9栋高层,其中2栋16层,7栋18层。18层建筑高度56.4米,地下一层,16层住宅建筑高度50.8米,地下一层,1#商业及公建配套、2#商业层数3层,建筑高度12.1米,其它变电站及垃圾收集站均一层,建筑高度4.5米。

建筑物采用的结构形式,高层住宅为剪力墙结构,其它为框架结构。 4、设计指导思想及设计特征

通过对该区域位置特点和现状环境的详细分析,方案将该小区定位为一个亲近自然、面向未来、开发成本适中,具有一定活力的经济适用房居住区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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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立足于当地特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小区内部的景观与周边自然环境有机结合,形成了亲近自然、具有独特魅力的良好的、拥有生态景观环境、舒适的居住环境和便捷的生活环境的舒适。

在倡导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下,本项目大量采用新型的节能材料和节能措施。采用主要的节能材料有:外墙采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内外均作无机保温砂浆(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内墙填充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外门窗采用节能门窗等。

充分考虑无障碍设计,高层住宅设计无障碍坡道和无障碍电梯,商业及公建配套考虑无障碍楼梯及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坡道。

环境保护:根据建设项目环保的要求,该项目产生的污水、废水、废气排放需达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要求,噪音要求达到环保要求,固体废弃物采用分类收集,达到环保要求。

消防:建筑距离满足规范要求,建筑平面设计分别满足多层及高层建筑防火规定,各专业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交通组织:地块设两出入口,小区出入口宽度为11米和7米宽,内部主要道路宽7.0米,并设1.5米人行道,绿地下设机动车车库,高层住宅楼下设地下非机动车库,达到每户0.4辆机动车位及1.2个非机动车位,地下车库入口靠近小区出入口(根据《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经济适用住房篇3.07条)。

节能:满足上海《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节能要求,建筑节能达到65%水平。

抗震:按抗震规范,7度抗震设计。 5、项目概况统计表 建筑楼号 1#住宅楼 2#住宅楼 3#住宅楼 4#住宅楼 5#住宅楼 6#住宅楼 总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 地上建筑面积 10162.0 9820.82 9820.82 9820.82 9820.82 9831.17 512.26 497.78 497.78 497.78 497.78 497.78 9649.74 9323.04 9323.04 9323.04 9323.04 9323.04 层数 18层,层高2.8米 18层,层高2.8米 18层,层高2.8米 18层,层高2.8米 18层,层高2.8米 18层,层高2.8米 7#住宅楼 8#住宅楼 9#住宅楼 1#变电站 2#变电站 3#变电站 4#变电站 垃圾收集房 1#商业及公建配套 2#公建配套 1#地下车库 建筑面积(总计) 10162.0 9105.94 9105.94 361.76 115.6 115.6 115.6 56.16 6544.35 512.26 512.26 512.26 180.88 -- -- -- -- -- 9649.74 8593.68 8593.68 180.88 115.6 115.6 115.6 115.6 6544.35 18层,层高2.8米 16层,层高2.8米 16层,层高2.8米 1层 1层 1层 1层 1层 2~3层 1180.96 9742.6 .96 -- 9650.0 14368.82 1180.96 92.6 91514.14 2~3层 -1层 -- 二、项目名称及参建单位

项目名称:罗店大型居住社区经济适用房E3地块 建设单位:铭鼎(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上海市民防地基勘察院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三、项目目标

序号 1 目标名称 工期目标 目标要求 2014年1月份完成全部主体结构工程 2015年2月份完成项目单体竣工验收 第 3 页 共 44 页

2 3 4 5 6 7 质量目标 安全目标 无重大质量事故,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满足合同约定要求。 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轻伤率控制在5‰以下 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CI创优目标 创公司CI目标 环境保护 节能目标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噪声、粉尘、污水、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达到设计及规范验收要求 四、分包单位资料规定

1、分包进场前,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业绩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方案、质量措施方案、进度措施方案、季节施工措施方案等等。

2、分包进场前,提供本项目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

3、分包进场前,提供本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花名册、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等

4、分包进场前,提供本项目特殊工种的上岗证、操作证

5、分包进场前,提供本项目进场的所有设备清单(附:设备生产厂家合格证、设备使用证书、设备检查检验证书等)

6、分包进场前,提供本项目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就业证复印件、特殊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等)

7、分包进场前,提供分包进场前与总包签订总分包合同或者总分包协议书 8、分包进场前,提供分包与总包签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发放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9、其它施工验收资料分包单位必须按照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资料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定期上报给总包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程序

分包单位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报至总包方初步审查 上报至监理处审批 询问

解答

上报至业主处审批 分包单位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部交底 分包单位实施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 5 页 共 44 页

分包单位 10

五、 分包进场程序规定

根据总分包合同,分包到总包经理部办理进场手续,向总包提出申请。办理进场手续到总包工程部,需呈报以下资料:

施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加盖红章)及中标通知书。 进场施工或工作内容、工作时间。

进场工作人数,特殊工种需提供上岗证复印件。 提供生产临建场地的详细资料。 施工用水、电申请。

与总包签订施工总分包协议,提供组织机构表、联系电话等 。

进场时到总包办公室办理手续,同时办理胸卡手续,每个胸卡交纳50元押金。

生活或办公临建在总包指定的场地内自行搭设。 施工用水、电的收费需到总包工程部签定协议。 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堆放现场到总包工程部办理手续。

进场后分包必须服从总包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治安、保卫等方面的管理,如发现分包违章,总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退场时,需到总包工程部、物资部、综合办、商务部、后勤办公室办理退场手续,没有办理出门证,门卫将不予放行。

分包料具进场需报总包物资部,经总包物资部审核后,做特殊标记后方可进场。

六、会议制度规定

会议名称 时间 地点 出席范围 负责 部门 资料 备注 总计划会 现场总包管理人员 每月会议一次 分包负责人 室 邀请业主代月总分包工程部 表及监理参文本计划 加 工程部 周计划协 调纪要 邀请业主代表及监理参每周现场总包协调服务工程协调会 一次 会议人员 室 按需设计协调会 要 分包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总包”工程技术人员 加 出图计划 邀请业主代技术部 表及监理参协调纪要 加 “总包”质量管理人员“大总质量、安全 每周现场包”安全管理人会议员“总包”文明一次 文明施工会 室 施工管理人员分包相关负责人 “总包”工程技技术专题会 需要 另定 术人员分包项目总工程师 邀请业主代质安部 巡视纪要 表及监理参加 邀请业主代技术部 专题纪要 表及监理参加 七、教育培训规定

(一)目的

保证进入现场的人员了解现场实况,了解国家、上海市、本公司和本项目经理部的管理理念、制度;掌握必要的安全、质量知识,提高自我防护及安全意识,提高质量意识。自觉遵守现场纪律,维护本企业形象,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实施处罚

1.总包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为安全质量部和施工技术部,负责根据各分包方进场实际情况,按教育培训大纲安排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分包方经培训合格后方准正式进入现场。

2.教育培训的内容按阶段划分为: ——入场教育

——工程施工过程中教育(详细内容见教育培训大纲) 3.教育培训大纲

教 育 内 容 管理制度 课时 1 教育部门 综合办公室 考核方式 考勤及签认 标准 100%出勤 参加人员 分包管理人员 第 7 页 共 44 页

进 场 教 育 现 消防保卫 1 安全质量部 考勤及签认 100%出勤 牢记质量方分包管理人员 质量管理 场 环境管理 制 度 计划管理 生产管理 文明施工2 安全质量部 考勤及签认 针及目标 牢记环境方分包全体人员 1 安全质量部 考勤及签认 针 分包全体人员 1 1 计划统计部 施工技术部 考勤及签认 考勤及签认 100%出勤 100%出勤 分包管理人员 分包管理人员 1 管理 安全质量部 考勤及签认 100%出勤 分包全体人员 安全质量部成品保护 1 部 现场物资 技术管理 技术资料2 管理 后勤管理 统计及工1 程款结算 各类安全2 安 全规定 安全质量部 开卷考试 90分合格 分包全体人员 计划统计部 考勤及签认 100%出勤 分包经营人员 1 综合办公室 考勤及签认 100%出勤 分包全体人员 施工技术部 考勤及签认 100%出勤 分包管理人员 1 2 设备物资部 施工技术部 考勤及签认 考勤及签认 100%出勤 100%出勤 分包管理人员 分包管理人员 考勤及签认 100%出勤 分包管理人员 教 育 特殊作业随时 规定 制度 施教育 工“四新技中技术 教培训 育 分项工程 施工前 施工技术部 施工样板 定 符合规范规分项工种 术” 随时 施工技术部 现场操作 定 符合有关规专业工种 各 项 次 度,总包查 每月一分包自学制考勤 分包全体人员 安全质量部 验证 持证上岗 特殊工种 安全 教育 标准、规范、处罚规定 每月4小时以上 安全质量部 考勤 100%出勤 分包全体人员 4.实施及处罚

(1)分包驻现场代表是教育培训程序第一负责人,无论是成建制进场或零星人员,进场均须按进场程序规定履行手续,经过进场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能开始正式施工。

(2)各分包方应根据自身所从事或所承担工作内容编制施工过程中教育培训计划,并于进场后两周内报至总包施工技术部,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3)由分包自行组织的现场教育培训应做好记录并报总包安全质量部备案,教育内容及课时不得少于本制度教育培训大纲规定。

(4)分包方应保证现场依据实施的各类有效法规、规范及文件作为教育培训的教材及工作标准和依据。

(5)分包方应按合同规定保证具有足够数量符合资质的人员进场,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总包不负责分包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取证培训。未经培训上岗或操作人员素质与所报岗位证书不符合者将予以各分包方500元/人.次罚款,并立即清退该人员出场。

(6)在岗人员中间转岗应经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报证明材料至总包安全质量部,违者同(5)执行。

(7)分包人员变动必须随时将变动情况通报总包安全质量部和施工技术部,经教育培训后方准人员进场,任何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按150元/人.次罚款。

(8)总包施工技术部每月30日收集各分包本月教育记录并进行检查,分包驻现场代表应亲自参加。

八、消防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分包在进场与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签订安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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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治安保卫

1.分包单位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 2.分包单位使用的外来人员必须符合《上海市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无犯罪嫌疑人、法轮功分子,并按市有关规定办理各种证件。 3.施工人员出入现场必须佩带本人临时出入证,接受门卫检查。 4.任何单位或个人携物出门必须由设备物资部开具的出门条,经值班警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5.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门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门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放入,出门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 6.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7.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聚众赌博、不得酗酒闹事,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8.办公室、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9.贵重工具、材料(如电锤、电钻和贵重材料),要有专库存放、专人看管,夜间要有人值班,做好登记记录。

10.分包单位财务部存放现金、印章要存放在保险柜里,要有防盗措施。并接受总包单位定期检查。

11.分包单位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得盗窃、损坏公共财物,并教育工人遵守现场各种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爱护现场消防设备及器材。

12.分包单位应于承包项目完成后一周内组织施工人员退场,退场前将出入证交总包安全质量部,做到来去有据、管理有序,如不交回出入证者,将按罚则予以处罚。

13.重大节日及会议期间,分包单位必须安排领导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值班表应报总包安全质量部备案。

(三)消防保卫

1.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在使用前报总包施工技术部批准,凭施工技术部批准动火通知单再到安全质量部消防员处开具动火证方可操作。

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上海市防字(81)002及公安部《电气焊、割防火安全要求》。

3.分包单位木工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末应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不允许在棚内存防大量成品、半成品。易燃物品存放库房要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要有明显的标识,专职人员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 4.分包单位电气焊、油漆化工、防水等项目要有措施方案,并应有书面防火安全交底,无方案无交底不允许施工,防火方案应经总包安全质量部安全员和消防员审核备案。

5.油漆化工材料配料操作不得在仓库内进行,违反本规定按罚则处理。

6.不允许在建筑物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施工现场确需使用电炉、电热器具时,要有施工技术部提供的安全技术资料,经现场临电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使用。

8.分包单位物资仓库要有专人看管,并设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负责人,配备足够及有效的消防器具。

9.库房内各种材料要按性质及危险性分类存放。具有自燃、易燃、易爆的物品及化学物品不得混放。

10.库房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取暖,易燃库房内不得留宿人员,严禁使用60W以上功率灯具。

11.易燃、易爆及剧毒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由安全员和消防员进行登记,统一配备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12.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下班前应对灯、闸、锁进行认真检查。

13.分包单位要根据总包单位要求在正式开始施工前组建义务消防队员,并接受总包方所组织的业务学习及培训。

14.认真贯彻执行(89)20号令,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以及(93)09号令即《上海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

15.分包方应设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现场消防保卫及安全工作,并参加总包方组织的例行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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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偷盗工程物资或成品者,按所偷盗的10倍予以处罚外,还应罚款200--2000元,并开除。

(四)现场检查

总包方消防员除组织分包单位对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外,还应定期组织分包单位人员进行大检查(每月进行两次),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对总包方提出的各类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五)处罚办法

1.违反本办法第二款中任何一条给予分包方罚款100--1000元。 2.违反本办法第三款中任何一条者给予分包方罚款1000--5000元,并按造成损失大小给予处罚,并追究分包方现场代表责任。

3.对总包方提出的限期整改通知单未能按期执行或不执行的,给予分包方500-3000元罚款,同时要求强制整改。

九、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分包入场向总包提供资料

1. 分包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分包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少于全员的1%,少于100人的必须配一名,总包对分包安全员实施考核,不称职的必须更换。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2.人员名册:入场前提交。名册分管理层和操作层,写明职务工种,并附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图(或表)。

3.《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械操作工、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

4.本单位员工身体检查表复印件。

5.电、气焊工《消防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6.本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建筑安全施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每人准备6张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用于办理各种证件。

8.机械、机具

(1)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随进场时间提交)

(2)机械、机具安全证明,由总包对中小型机械进行验收备案后方能使用。 9.临电

(1)进场临电电箱一览表:配接线图。

(2)进场临电电缆一览表:注明型号、长度等。

10.分包人员进场必须提前24小时报总包安全员,以便安排入场安全教育。分包方若自行调换施工人员,总包方将对分包方进行500元处罚。

11.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必须向总包安全员、物资部提供《物资一览表》,经总包安全员确认后方可使用,总包方对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物资的分包方将给予1000元处罚。

12.上述1—3条分包提供的安全资料交总包安全员收存。 (二)分包方的入场教育

1.分包方人员进场前必须与总包签订《安全协议》、《消防保卫协议书》。 2.分包方必须提前24小时向总包安全员提出书面的入场教育申请。 3.由总包安全员安排入场教育的内容和时间。

4.入场教育后发放考试卷,考试卷由分包安全员批阅、收存,分包安全员必须在24小时后向总包安全员报入场教育成绩单,总包安全员有权检查分包方入场教育考试卷。电气焊工消防安全考试卷由总包安全质量部批阅并存档。

5.入场教育合格者由总包安全员发放《安全教育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三)日常的安全教育

1.班前教育:由分包班组长进行,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分包班组长保存备查。

2.周一、四安全教育:每周一、四上午6:30分包全体员工参加,时间不少于30分钟,分别由各分包现场负责人组织,发表上周安全情况和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分包安全员做好周一安全活动记录,并存留备查。(会议地点在每周的工程例会上由各分包公布,总包裁决)。

3.总包责任工程师分别参与各分包方的安全教育。 4.总包安全员负责监督各分包安全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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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日常安全管理

1.分包人员必须佩带出入证进场,暂未办理出入证者须向门卫出示本人身

份证并通报所在单位,经门卫核实名单后进场。

2.分包方必须每日携带《日材料进入出场计划》和《日材料进出场及场地布置示意图》参加“工程例会”,并交总包方裁定。总包方裁定后将《示意图》交门卫执行。未经总包同意,不得随意进出。

3.分包方在召开“工程例会”发表第二天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发表其危险作业区、动火作业地点及动火人员数量和可能存在交叉作业的工序;发表所占用的安全通道,由总包裁定。未经总包同意不得进行此项作业。 4.周二、周四、周六17:00总包召开分包安全会。

5.每周四下午15:00进行由总包带队,分包参加的安全检查。 6.总包按专项抽查各分包安全情况(对内业进行检查或指导)。 7.分包安全员应向总包安全员上报本单位违章及事故、未遂事故情况。

(五)对分包方的处罚

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决定》及项目安全生产处罚规定。

1.分包方不向总包提供规定的安全资料,处罚1000元。 2.分包方不组织周一安全教育活动,处罚2000元/次。 3.分包方进场人员不进行安全教育,发现一人,处罚1000元。 4.分包方拒不参加总包组织的安全检查,处罚2000元。

5.分包方若触犯其它相关安全规定,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于处罚50—1000元的经济处罚。 1)赤脚或穿拖鞋进入现场的处罚5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不将胸牌外挂于左前胸的处罚50元。 3)高处作业穿塑料底鞋,带钉易滑鞋者处罚50元。

4)特种作业未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者处罚50元 5)酒后上班,身体有病时高处作业的处罚100元。 6)未戴安全帽或安全帽安全带未系好的处罚50元。 7)高处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者处罚200元。

8)2m(含)以上高处作业站在钢管上、钢筋上、模板上等危险环境施工的处罚200元。

9)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的处罚50元。 10)施工现场吸烟者处罚100元。

11)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处罚500元。 1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处罚500元同时开除。 13)未经领导许可从事非本工种作业者处罚100元。 14)非本工种乱摸乱动机电设备者处罚500元。

15)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者处罚500元。 16)不走正式通道、翻爬护栏、脚手架等违章行为的处罚200元。 17)高处作业向下投掷物体者处罚500元。

18)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规程操作者处罚100元。

19)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物无防护着,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电者处罚100元。

20)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罚100元。

21)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处罚200元。 22)工、队长对班组长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处罚300元。 23)各级安全部门提出的隐患未按时整改的处罚1000元。

24)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主管人员批准,随意挪动和拆架子的处罚1000元。

25)电、气割、焊工无证操作、无动火证、无看火人、无消防措施的每次处罚100元

2.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加倍处罚100—2000元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多次违章,屡教不改的处罚500元同时开除。

(2)领导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放任管理和安全检查, 不按安全规章办理,违章指挥者处罚1000元。

(3)工、队长对安全人员提出的隐患未按时整改者处罚1000元。 (4)没有给工人创造好作业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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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冒险作业者处罚2000元。

(5)工、队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及时性的 处罚500元。

(6)工、队长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处罚500元。 (7)对本作业范围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的处罚100元。

(8)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处罚500元。

(9)违章指挥无证人员上岗处罚1000元。

(10)新工人入场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未进行考试合格上岗处罚500元。 (11)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三宝一器”处罚500—2000元。 (12)发生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人处罚500—2000元。

(13)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的处罚5000元。 (六)临边、洞口、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1.分包所使用的脚手架由分包搭设,其中高度在20m以下由分包安全员验收,20m以上的脚手架报总包安全员验收,脚手架验收单必须报总包安全员存档备查。

2.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周围已设置的水平安全网不得随意改动,根据施工需要和总包要求支搭安全网,由分包、总包方联合验收,验收单存档备查。 3.结构施工中洞口、临边应做好防护。总包方在分包方入场后分别移交各分包,移交后由分包负责其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临边、洞口的防护、检查、维护工作。

4.凡用上述设施使用及搭设维护过程中造成的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分包独立承担经济和事故责任,由分包独立承担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惩处。 5.脚手架

(1)凡高度在2m以上必须支搭脚手架。

(2)架子搭设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持证上岗。

(3)脚手架的搭设标准执行JGJ-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6.安全网

(1)凡有坠落危险物的地方必须设置水平安全网。

(2)关键部位如电梯井、独立柱架、大小1.5*1.5米的洞口等,应根据总包要求设置水平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3)水平安全网采用3*6米的锦纶大眼安全网,密目安全网采用2000目安全网。

(4)安全网必须是经安检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

(5)因施工需要拆除安全网必须在24小时前向总包安全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拆除。

7.洞口防护

(1)凡一边超过20厘米的洞口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2)电梯安装过程中,电梯防护门可作成活动式门挡,并悬挂安全标志。 (3)管道预留洞口在施工完成之前不得割除防护用预留钢筋。

(4)因施工需要拆除洞口防护应向总包安全员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将采用的防护措施,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完毕后恢复。

8.处罚规定

(1)应该用脚手架施工而不搭设脚手架,处罚3000元。 (2)使用不合格脚手架或不经验收的脚手架,处罚3000元。

(3)不按总包要求设置防护设施从事施工,处罚5000元。 (4)洞口防护不齐全,存在重大隐患,每发现一处处罚1000元。 (5)使用不合格安全网,处罚5000元。

(七)临电管理规定

1.责任划分:临电分级管理 2.总包责任

(1)总包负责现场总配电箱管理和维护。 (2)总包负责环场主电缆的检查维护。

(3)总包负责审查各分包各分包在本单位施工用临电设置的方案审核、设施的验收,负责监督各分包的临电管理情况。

(4)总包对分包在临电使用和管理的违章及不规范行为有处罚权。 (5)总包负责检查各分包临电用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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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包责任

(1)分包方必须从总包指定的主配电箱接用电源。

(2)分包方按JGJ46-88《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提供自身施工所需的临电线路、二级和三级配电箱。

(3)分包方负责自身施工临电线路及电箱维护,保证临电支护的安全和完好。

(4)总包方负责定期(每日)检查临电设施。

(5)分包方负责承担因本单位临电造成的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的经济和刑事责任,并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部门对事故的处理结果。 4.名词解释

(1)施工照明:即根据作业需要设置的照明设施。(由分包方提供并维护) (2)主配电箱:场周立式配电箱,由总包提供,总包指定分包电源,分包方从主配电箱引出一、二、三级分配电箱,指定电箱由分包方负责维护。 (3)临电检查:分包方电工每日检查各电箱情况,并填表上交分包方安全员,总包方每周二组织分包电工、安全员检查临电。(临电检查表)。 5.处罚规定

(1)凡分包方为执行三向五线制,不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5000元。

(2)凡总包方提出整改,分包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或拒不整改,罚款3000元。

(3)凡使用存在缺陷或设置不合理的配电箱,发现一个罚款500元。

(4)凡非电工乱接电线、电缆者,罚款200元。 (八)机械管理 1.责任划分

(1)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由总包方负责。 (2)分包方自带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分包方负责。 (3)分包方携带的机械设备必须是劳动部门检验合格产品。

(4)因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造成事故的,由分包方独自承担责任。 2.进场

(1)设备进场前24小时向总包方安全员及公安员提交书面设备进场一览表。

(2)分包进场后的机械设备由总包安排验收时间,总分包安全员共同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 3.日常管理

(1)总包负责自有设备的保护、维修保养及安全检查。 (2)总包每日检查自有机械安全情况并记录。

(3)总包随时抽查各分包机械情况,有处罚权及勒令退场权。

(4)分包安全员每周对机械进行专向检查,所用表格见机械检查表。 4.处罚规定

(1)凡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处罚3000元。

(2)凡机械设备维护不当或管理标识不全,处罚1000元。

十、 质量管理规定

为加强项目经理部对分包的管理,保证工程施工按ISO9002标准运作,特针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作出以下规定,由分包单位执行。

(一)单位基础工作

1.加强质量意识教育,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和“为用户服务的思想”。

2.根据项目质量计划,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分包的范围和内容,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并经常检查质保体系的运转情况。

3.认真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行业标准及项目的规定,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组织施工生产。

4.每个分项工程(工序)开工之前,分包单位的技术人员及工长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技术、质量交底,交底以统一格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资料报总包技术部检查。

5.分包单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要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包括生产竞赛和知识竞赛,根据实际情况,对关键部位、质量通病的施工管理QC小组,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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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部将对各项活动进行检查,并奖优罚劣。

6.分包单位应组织对工人的教育,使操作人员掌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提高工人自身的素质,总包将定期对工人的掌握规范情况进行考试核查,达不到要求的强行退场。

7.结构分包单位必须配置至少2名以上的质量员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及报验工作(分管钢筋分项和模板分项)。

8.分包单位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并报总方包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物资检验规定

1.分包单位必须对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设备,认真组织核查检验,并作出书面记录,及时填写工程物资报验单(附检验记录表)报总包方。

2.所有分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分包方必须在物资进场时,向总包提供合格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并经总包方验收后方能投入使用。

3.对需要作复试或其它要求的原材料,如水泥、钢材、钢筋、砂石料,各种附加剂、焊剂、焊条、防水材料等,必须按规定及时取样、试验,并将试验报告提供给总包方归档。

4.对进场的物资进行标识,按照已经检验合格、未经检验、已检验待定及经检验不合格四种状态进行分类堆放,严格保管、标识并注明责任人。

5.不合格物资的处理。分包单位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总包物资部、技术负责人汇报,并注明处理结果或材料的去向(降级使用或退场) (三)工序检验、报验规定

1.本项目实行“三检制+三检制”即在自检、互检、专检的基础上进行分包、总包、监理三级检查制度。

2.分包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制定互检表格。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返修,分包单位质检员应严肃认真地检查班组的“三检”情况及施工质量,作好书面记录、填好各种资料,上报总包方复验。检查资料必须符合要求,否则总包方将不予验收。

3.分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分项或工序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操作班

组及时整改。

4.总包方的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一经提出(口头或书面通知)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并认真组织整改,合格后报总包方验收。

5.在三检制实施过程中,严格进行自检。对互检班组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有质量问题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下道工序班组不得接收。

6.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分包单位要做样板,经总包方检查合格后方准施工,并填写样板记录单。

7.对总包方下发的工作指令书、工程技术联系单等一系列施工文件,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并认真执行。

8.在未接到总包方下发的拆模指令书之前,不得对任何部位拆除模板、拆除支撑。

9.对钢筋接头、绑扎的要求等必须严格按方案及标准进行施工,对出现的问题不得私自作业,必须经总包方下发指令书后,方可进行处理。

10.砼工程的施工严格按施工规范方案及砼分项工程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对砼工必须进行严格认真的技术质量操作交底,不得出现漏振、过振等现象。当已施工完的砼出现问题时,不得私自处理,必须上报总包方,经讨论、研究后再施工。

11.严格按方案、施工规范检查进场砼的现场塌落度,不得擅自加水或用其它方式进行处理,严格按要求做好试块,砼试块及养护工作。 (四)不合格分项(工序)处理规定

1.结构施工中存在的质量严重不合格,分包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待接到总包方的指令书后方可进行,并将处理结果报总包方复查。复查达不到合格的重新处理,直到达到合格为止。

2.凡因施工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一律由分包单位自负。 3.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及时报总包方。出现质量事故时,分包单位必须认真对待,严格按实际情况追查事故的发生原因,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不得姑息包庇。 (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定

1.分包单位对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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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验评标准进行,但检查要求必须满足总包方的规定。

2.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分包质检员组织,报总包方技术部,主要分部由总包方技术负责人组织核定。一般分项工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定质量等级。

3.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时,由总包技术负责人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技术部提出纠正措施,整改后重新评定。

4.对评定中出现的超差点,按月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报总包技术负责 (六)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规定

1.质量保证基础资料,由分包单位负责填写,整理上报总包方,资料的填写严格执行有关标准。

2.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同步进行,不得后补,保证资料完整、真实。

3.分包单位质检组,必须编制每周质量检查计划,制定检查标准,严格按检查计划进行控制检查、评定。 (七)工程质量奖罚规定

1.分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认真负责,分阶段达到预期质量目标的给予奖励,奖励额按照双方预定的条款执行。

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达不到预期目标,或经上级部门检查工程质量不理想,给工程带来不良影响的,给予处罚。处罚额按照双方约定的条款执行。

3.对进场物资把关保管、挂牌表示等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给工程质量创造了良好的基础的,按双方合同约定,给予奖励。

4.对进场物资把关不严,擅自使用不合格材料,或给工程质量带来不可挽回影响的按合同或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5.不按规定提供材质证明,不及时对原材进行复试就擅自使用的,给予处罚,处罚额按实际情况一次性罚款5000元以上,并对新使用该材料的部位进行核查,根据检查结果,按造成损失的情况予以三倍罚款。

6.对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罚款500-1000元。 7.不按图施工,违反工艺纪律,造成返工的,视情节给予100元以上罚款。 8.分包单位不及时组织分项质量评定,不认真填写和上报检查资料的,给予300-1000元罚款。

9.未经过“三检”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给予200-1000元罚款。 10.对总包方提出的问题(口头或书面)不按期、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给予300-5000元罚款。

11.对本规定的其他方面,分包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执行的,给予100-2000元罚款。

12.施工过程中各验收批质量检验及标识不及时不清晰不准确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分项工程结束后无检验及标识的罚款2000元。

13.对处罚的款项,从分包当月扣除。

十一、 质量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保证施工过程实现统一标识,便于各级人员和操作班组共同执行,实现施工工序的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工程项目部各分项工程。

3.职责:由分包单位派专职质量检查员对标识工作负责,按总包质检工程师要求的验收批的范围和数量,认真检查施工过程中产品的质量,及时反应施工工程质量状况,对检查中的合格与不合格品必须分别进行标识,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整改,标识“整改合格”,然后报总包质检工程师最终检查。由总包责任工程师对各分包单位的标识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并根据规定的验收批的范围及数量,进行分包单位施工产品的质量最终复查(复查部位应含盖分包单位质量标识部位),统一进行总包单位质量检查标识,并统计产品质量不合格率。

4.标识种类:所有分项工程均采用挂牌标识,标识牌必须清晰标明合格或不合格、施工队班组、施工部位、检验时间、实测数据(如果有)等,具体施工节点采用喷漆标识(包括钢筋接头、植筋点、暗装管线接头、钢结构连接点等)。

其中几点特殊要求:梁板钢筋工程验收以后禁止除混凝土浇注以外的其它工种施工或修改,否则必须重新整改重新检验;模板工程标明砼浇筑的控制标高;砼工程采用盖章标识,注明盖章点的实测数据;抹灰工程采用盖章标识,注明盖章点的实测数据;回填土分层施工必须在下层检验合格后才可进行上层施工,检验标识必须随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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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节点的使用及处理方法: (1)全蓝色 合格 (2)全红色 不合格

(3)一半红色、一半兰色,表明一部分合格,一部分不合格;

对不合格品的处理,依据规范及质量标准进行整改,对无法整改的不合格品的接头,按规范重新施工并做好记录。

6.复验:本工程不得存在不合格品,凡经总包方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必须进行整改,并根据不合格项的程度及影响情况给予必要的质量经济处罚。整改合格后经总报质检工程师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或移交。

7、本制度由项目部施工技术部进行解释。

十二、 计划管理规定

(一)计划管理的目标

项目的计划管理是施工管理的重要职能,又与其它管理职能密切相关,处于核心管理位置,它与项目的质量、工期和成本三大目标起控制、协调作用。因此,计划管理是项目管理成败的关键所在。

为了实现向业主承诺的总工期目标,必须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以及为保证总进度计划而制定的阶段目标控制计划,月、周、日施工进度计划,并制定解决操作工艺技术措施的施工工艺计划,分包方交叉作业的协调计划,材料设备和劳动力的供应计划及因现场条件制约的材料设备进场、堆放计划等。

对工程进度所涉及的各方面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并通过跟踪工程的具体实施过程,及时反馈信息并对各项计划进行调整,适应现场的实际条件,发挥工程计划及统计数据在施工管理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二)编制依据:合同条款、工程实际情况及现场条件。 (三)计划种类:月计划、周计划 (四)计划内容

1.分包方的月度施工计划包括:编制说明、工程形象进度计划、主要实物量计划,技术准备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材料使用计划、质量检查计划、安全

控制计划、财政收支计划等。

2.各分包方的周计划包括上周计划完成情况统计分析,本周进度计划,主要生产要素的调整补充说明,劳动力分布。 (五)计划编制的原则

1.坚持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顺序,确保重点、重要部位和不能影响工序。 2.信守合同,确保工期,讲究质量,以投产使用为目标,确保竣工与配套相结合。

3.坚持调查研究,上下摸底,统筹安排,综合平衡,统一协调,使计划既积极可靠又留有余地。

4.总包方根据对业主的工期承诺负责编制阶段施工进度计划、季度施工进度计划等总控制计划。

5.分包方根据总包方下发的总控目标计划及参考现场实际工作量、现场实际工作条件,负责编制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周施工进度计划、日施工进度计划,并报总包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六)计划编制程序

1.分包方上报计划、统计资料的具体时间规定如下:

(1)日统计:前日工作量及完成情况统计,分包方于第二日早8:30前报总包施工技术部。

(2)日计划:分包方将第二日工作计划于前一日10:00前上报总包施工技术部。

(3)周统计:本周(从前一周周一到本周周日)工作量及完成情况统计于本周日16:00前上报总包施工技术部。

(4)周计划:将下一周(下一周周一到周日)工作计划于前一周周四12:00前上报施工技术部。

(5)月统计:本周(从上月25日到本月25日)工作量及完成情况统计于本月25日9:00前报于总包施工技术部。

(6)月计划:分包将下月工作计划(从本月25日到下月25日)于23日12:报于总包施工技术部。

2.分包方上报计划、统计资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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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包方日上报内容 1)日施工生产计划 2)日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3)日施工作业统计

4)日人员、机械、主要材料使用报表 5)日计划考核 (2)分包方周上报内容 1)周施工生产计划 2)周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3)周施工作业统计 4)周劳动力使用报表 5)周材料使用报表 6)周机械使用报表

7)周人员、机械、主要材料使用报表 8)周计划考核 (3)分包方月上报内容 1)月施工生产计划 2)月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3)月施工作业统计 4)月劳动力使用报表 5)月材料使用报表 6)月机械使用报表

7)月人员、机械、主要材料使用报表

8)月计划考核

(4)总包下发的其它各类表格 (七)编制内容要求

1.阶段目标计划:依据本工程施工总进度控制计划编制。

内容:作业项目及其持续时间,建立各工序依赖关系形成网络计划,各工序所需工程量及劳动力数量。

2.季、月计划:分包依据正式下达的阶段进度计划编制。

内容:作业项目及其持续时间,砼浇筑时间,各工序所需工程量及劳动力数量。 3.周计划:分包依据月度施工进度计划编制,以保证月度计划的实施,周计划是班组的作业计划。

内容:作业项目,各工序名称及持续时间,工序报验时间(准确至小时)材料进场预定,砼浇筑时间,各工序所需工程量及劳动力数量。

4.日计划:作业内容,施工部位,作业时间、人数、安全注意事项;材料进场时间,材料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及数量,进出哪个大门和现场堆放位置,砼浇筑时间,各工序所需工程量及劳动力数量。

5.日作业人数报表:日作业工种及人数,作业时间。

6.日机械申请表:机械(塔吊、外用电梯等)使用时间,使用哪部机械,运至部位,运输材料的数量,使用单位及责任人。

7.施工现场日安全通道指南:图示现场作业危险区及安全通道。 (八)计划的检查及考核

1.计划考核的原则

(1)计划的考核要严肃认真,上下结合多层次进行。 (2)计划考核的重点是成本、安全、进度。

(3)通过对计划的考核揭露矛盾,找出关键,采取对策。 2.计划的考核

(1)日计划考核由总包负责分包的责任土建工长完成,自行填写日作业计划考核表,注明完成情况及未完成的原因。

日作业计划考核时间:每日8:00-9:00 考核对象:前一天作业计划的完成情况 填报时间:每日9:00之前报至总包施工技术部 (2)周、月计划考核由总包施工技术部完成

考核方式:在原计划上以红色笔平行标出实际进度 考核时间:每周一10:00之前报交前一周计划考核 每月25日10:00之前报交前一月计划考核 (3)计划考核公布时间:当日17:00工程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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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划管理的处罚规定

(1)日统计、日计划每延期一次上报,罚款100元。 (2)周统计、周计划每延期一次上报,罚款500元。 (3)月统计、月计划每延期一次上报,罚款1000元。 (4)日上报内容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5)周上报内容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6)月上报内容每缺一项罚款1000元。

(7)总包下发的各类表格填报按照口头或书面规定的时间每延期一次罚款200元。

(8)分包方报送的各类资料不按规定填报的给予批评警告并要求重填,重填仍不合格的罚款300元。 (九)管理实施的保证措施 1.建立管理的严肃性

(1)总、分包项目经理应树立强烈的计划管理意识,努力创造良好的计划实施工作环境,要求全员参与,使计划做到早、全、实、细,真正体现计划指导施工,工程形象进度每天有变化,工程得到有效控制。

(2)正式计划下达后,总、分包各职能部门应将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并按指标的不同,实行职能部门归口管理。

(3)计划的考核要严肃认真,上下结合,实事求是,检查形式分为分包自检和总包检查两种形式并以总包考核结果为准。 2.计划考核要与经济利益挂钩

(1)通过与计划执行责任人签定协议书等方式作为计划考核手段,尽量排除人为因素干扰。

(2)施工方案的制定能否满足计划要求,应与技术措施费的发放结合起来。 (3)工程进度款以完成实物工作量为依据准时发放。未能完成计划的分项工程款应暂扣适量金额以示惩罚。 3.实行工程例会制度

(1)日工程例会每日17:00举行。

(2)周工程例会每周日17:00与日工程例会同时举行。

(3)月工程例会每月25日17:00与日工程例会同时举行。 4.日工程例会内容(17:00—18:00)

第一项:分包方汇报本日工作,请总包监督验收事项及验收时间。 第二项:分包方检查前日计划完成情况并且分析原因。

第三项:分包方对今日计划是否能按时完成及存在问题进行说明并阐述理由。

第四项:分包方介绍明日工作计划。

第五项:总包各专业对各分包日计划进行补充修正。

第六项:总包各专业对各工种工序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第七项:总包施工技术部对夜间施工及材料进场进行协调。 第八项:公布第二日安全通道。

第九项:平衡第二日塔吊、机械(电梯)等设备使用情况。 第十项:主持人对例会内容进行总结,并裁决相关事项。

十三、 技术管理规定

(一)定义

1.技术管理定义:技术管理是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各项技术活动过程和技术工作的各种要素进行科学管理的总称。

2.技术管理制度:为了分清总包与分包的工作内容,协调双方之间的工作关系。使工程能顺利进行施工,总包将建立完善的技术管理制度,并以此来组织协调各分包的工作内容,科学的组织多层次交叉流水施工,合理的按工程计划分配空间和场地,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3.主要技术管理制度有:施工方案管理制度、图纸会审制度、技术文件收发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检验、试验制度、技术问题处理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等。

(二)分包技术工作范围 1.分包技术管理工作内容

(1)分包必须在现场设一名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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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编写本单位承包范围内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季节性施工措施,报总包审批。

(3)组织本单位的工程和技术人员参加图纸内审和设计交底。 (4)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总包施工技术部反馈现场技术问题。

(5)现场若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制定详细的书面处理措施,并报总包施工技术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6)定期参加总包方组织的技术工作会。

(7)负责本单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定期向总包上报技术资料。 (三)技术管理制度 1.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1)施工方案的报批程序

进入总包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必须编制本单位承包范围内的专项施工方案,总包技术部在分包进场后,对分包进行一次全面交底(工程概况、技术要求及现场条件等的交底)。分包在收到图纸后并在分项工程开工前一个月上报分专项施工方案,填报方案审批后,总包在10天内返回审批意见。

(2)施工方案的修改:施工方案修改根据设计条件及现场情况的变化由分包完成,并负责回收修改前的方案,修改后的方案必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3)施工方案的检查:若发现严重违反施工规范、严重违章,不按以批准的方案施工的,总包方有权责令分包停工,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直接指挥者。

(4)质量保证组织和保证措施:写明各级负责人的质量责任,绘制质保组织结构关系图和具体保证措施。

(5)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安全目标:不得有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1%以内。 2)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图。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 3)安全措施:防止各种伤害事故出现的具体措施和安全维护具体措施。 4)文明施工及消防保卫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并要达到总包要求的文明施工程度。

(6)现场成品保护:根据各自工程特点,编写各分包成品保护措施方案。 (7)附表、附图

1)附表:劳动力一览表;施工机械一览表;施工机械进出场时间一览表;实物工程量一览表。

2)附图:施工平面区域划分图、现场材料堆放布置图、施工计划网络图、施工难点、节点大样图、施工平剖面示意图。

3)由于现场施工场地狭窄,分包应案总包方制定的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材料,严禁乱堆乱放。若现场场地不够,各分包应到场外租场地堆放材料。若总包发现分包乱堆乱放,总包有权挪离该材料,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负责。

2. 图纸会审和图纸交底管理制度

(1)分包在收到图纸后认真阅图,若发现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并上报总包施工技术部。

(2)分包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总技术部组织的内部图纸会审,并作好会议记录。

(3)分包的技术负责人参加业主或监理组织的图纸会审。

(4)分包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总包施工技术部组织的图纸交底。

3.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1)技术交底应逐级进行。分包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总包组织的图纸交底,技术要求和现场条件的交底。

(2)分包技术部门必须对施工管理层进行图纸和方案交底。 (3)施工管理层对操作层进行交底。

(4)各级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有接受人的签字,分包应将技术交底作为档案资料加以收集记录,并将内部的技术交底反馈给总包技术部以备检查。

(5)技术交底包括:专项施工方案措施交底和各分项工序施工前的技术交底。

4. 技术文件的发放管理制度 (1)图纸的发放管理

1)总包所管辖项目内的全部施工图,由总包技术部统一发放和管理。(由分包进行设计的图纸,由合同指定的单位审查后,报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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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下发的图纸套数依据分包合同规定。

3)各分包应建立单独的施工文件发放台账。在施工过程中,如设计重新修改签发该部位的图纸,由总包施工技术部下发有效图纸清单,分包负责回收作废图纸,并上报总包施工技术部.

4)必须提供经总包审核合格的竣工图两套,在各自工程验收前提供。 (2)技术规范和图集等的发放管理

1)分包的各项施工内容、各分包方所有施工依据的规范或图集等,均应采用国内现行最新版本的规范或图集,并必须以清单形式报送总包审批,进入总包的文件管理程序,严禁分包按照自己地区规范、图集施工。若发生上述事件,总包有权责令其停工,并限期整改,一切经济责任由分包负责。

2)原则上总包不负责向分包发放规范或图集。 5.材料验收、试验制度

(1)在接收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所有物资时,都应先进行验证工作。包括观察外观质量,检查产品的标牌、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购买要求,清点合格证与随货材料附件是否齐全、正确,计量或点验产品数量。验证工作由分包方材料员、保管员、专业工程师、质检员负责并会同总包方设备物资部、施工技术部核查后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禁止不合格物资进入施工现场,发现不合格物资应立即清退出场,现场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分包方负责收集、整理分包工程的进场物资的合格证、试验报告及各种材料复试报告。随材料物资进场报验时提供给总包方复印件。以上资料在竣工时按北京市市政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整理成册,并应编写目录,保证查阅快捷。

(3)分包方试验员在对钢材(含焊接件)、水泥、砖、砂石、粉煤灰、外加剂、轻集料、砂浆、混凝土、防水材料进行合理取样送试验室进行试验时,应有总包方试验员(工程师)在场监督,取样原则依据各种材料相关的检验验收规程进行。

(4)分包方试验员在制作混凝土及砌筑砂浆试块时,应标明制作日期及所属部位。分包方试验员负责将试验报告报总包审阅,整理后交总包施工技术部保存。

6.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管理

(1)业主下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总包统一办理签收和下发。 (2)设计变更和洽商由总包施工技术部统一办理和发放。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洽商变更,由分包以书面形式反馈总包施工技术部,由总包统一办理、发放。

7. 现场技术问题解决管理制度

(1)现场各分包发现的技术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总包施工技术部。

(2)一般技术问题总包以工程技术联系单的形式来解决。若重大技术问题,由总包方负责组织业主、监理、设计和分包共同研究处理。

(3)若在具体工程施工中分包未按方案施工或总包发现分包方的质量问题,总包技术部会以工程技术联系单的书面形式质疑分包方,若问题严重总包有权向分包提出罚款甚至停工的权利。

(4)由总包施工技术部根据共同确定的意见办理工程洽商或签收设计变更。

(5)总包技术部根据提出的解决办法及时通知各分包。 8.计量管理制度

(1)进场的各分包,必须设置一专职(兼职)计量员负责本单位的计量工作,并将名单报至总包施工技术部。

(2)负责建立本单位的计量器具台账及器具的标识。 (3)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的送检,送检证明报总包审核。 (4)定期参加总包组织的计量工作会议。 (5)分包的计量负责人为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 (6)分包计量员负责绘制本单位的工艺计量流程图。 (7)负责向总包方上报本单位的计量台账和工艺流程图。 9.不合格设备的处理

(1)凡出现下列特征的设备均为不合格:已经损坏;过载或误操作;显示不正常;功能出现可疑;超过了规定检定周期。

(2)不合格设备应集中管理,由使用单位计量员贴上禁用标识,任何人不能使用,并填写报废申请单,经总包审核后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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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术资料管理制度:

各分包应设置资料员一名,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针对下一步施工分包单位多的特点,总包方专门编制了详细的技术资料管理办法。(详见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四)总包对分包技术工作违章处罚条例

1.分包不按时上报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每延期一天罚款100元。 2.分包编制的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就进行施工的,总包有权责令期停工,并对分包罚款500元。

3.分包私自处理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不上报总包方,罚款4000元。 4.分包不对操作层进行交底的,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5.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一经发现,每发现一项罚款1000元。 6.无检定证书、器具上无标识,每一项罚款150元。

7.未按下发的计量工作整改通知单要整改的,将对分包主要领导和技术负责人罚款200元。

8.凡正式报出的资料或文件使用计量单位错误,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9.技术资料的各种处罚规定。

10.不按总包方批准的方案或措施执行的,对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罚款1000元。

11.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一经发现,每发现一次罚款4000元,并责令该材料退场十、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已施工的返工处理。

(1)文明施工工作的期限和范围:分包单位从进入施工现场开始施工至竣工,从管理层到操作层,全过程全方位都必须按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开展工作。 (2)文明施工责任:分包单位驻现场代表为本施工专业文明施工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设文明施工检查员报总包安全质量部备案,各分包方的专业施工员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对现场文明施工负管理责任。

(3)分包单位文明施工的管理内容 1)每天做到活完脚下清 2)现场无随地大小便现象

3)各种材具堆码整齐、有

4)人员统一着装、安全帽 5)施工过程中控制噪声污染 6)施工过程中控制扬尘污染

(4)总包方对分包方文明施工工作的考评标准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和国家施工规范与《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

2)《上海市建设工程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建设部《第167号国际劳工公约》及《175号国际劳工建设书》。 (5)文明施工检查及考评形式

1)总包方每周由安全质量部组织进行检查并评分考评,分包方文明施工检查员要准时参加,接受总包提出的整改通知,进行自我考评和诊断,并做好记录,对本施工专业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并督促落实。 2)分包方的内业报表,按照北京市统一要求填报。 (6)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内容的处罚

1)每天未做到活完脚下清的,每处罚款100元

2)现场随地小便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3)现场随地大便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4)各种材具堆码不整齐的,每处罚款500元 5)人员未统一着装和安全帽的处罚500元

6)施工过程中噪声、扬尘超标的每次处罚500元,被政府职能部门处罚的,除按政府法规处罚外,总包将加倍处罚。

7)对总包提出的整改通知不及时落实的每次处以500元罚款

十四、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搞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一项关系到成品质量,工程成本和工期的重要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已完工的在施分项工程进行保护,否则一旦造成损坏,将会增加修复工作,造成工料浪费,工期拖延,甚至有的造成永久性缺陷。为此,特制定此办法,请分包方要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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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品保护的责任

1.各分包方现场负责人为其所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直接责任人,分包方应设成品保护检查员一名,负责检查监督本分包方的成品保护工作。各分包方的施工员根据责任制和区域划分进行实施,负责管理。

2.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部归口管理整个项目的成品保护工作,各分包方的成品保护工作对其负责。

(二)成品保护的期限

各分包方从进入现场开始施工至所分包的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均处于成品保护阶段,特殊专业按合同条款执行。 (三)成品保护措施的制定实施

1.分包方要按照正确的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施工,不得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2.分包方要把成品保护措施列入本分包方施工部分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部审核批准后,要认真组织执行,对于施工组织设计中成品保护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的分包方,决不允许其动工作业。

3.分包方要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本单位的员工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时要珍惜已完的工程项目,增强本单位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

4.各专业的成品保护措施要列入技术交底内容,必要时下达作业指导书,同时分包方要认真解决好有关成品保护工作所需的人员、材料等问题,使成品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5.分包方成品保护工作的检查员,要每天对本分包方施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督促专职施工员落实整改,并作好记录。同时每周一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成品保护检查,并汇报一周以来的本分包方施工部分成品保护工作的状况。

(四)成品保护工作的奖罚办法

1.各分包方施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经检查发现不完善,但尚未造成损失,需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单位罚款200元。

2.各分包方施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因自身管理上的失误,成品保护

工作不及时、不完善,已造成经济损失,损失由其单位自负,同时总包方对分包方处以200元罚款。

3.分包方施工部分的成品保护虽好,但在施工操作中,对其它成品造成破坏,经总包方核实无误后,造成的损失由该分包方全数赔偿,同时,总包方对该分包方处以500元罚款。

十五、设备物资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加强项目设备、物资管理,提高设备物资利用率,努力降低消耗,保障物资供给,满足施工生产需要,顺利实现项目的成本和现场管理目标。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施工现场的设备、物资管理工作。 3.依据标准: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程序手册》(CR16QB)及文件,集团公司的设备、物资管理文件,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料具管理部分)标准等。

4.主要内容:设备物资的计划管理,进出场及存储管理,质量管理,物资的码放、保护、消防管理,设备物资的标识、检查及供应商资料管理。 5.职责

(1)总包方设备物资部全面负责现场各种设备物资的管理。

(2)分包方的设备物资管理工作必须服从总包方设备物资部的管理,接受总包方的指导、监督,并按照总包贯标要求做好设备物资的标识。

(3)分包方要设专职材料员,要具备较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并到总包设备物资部登记备案,配合总包方共同做好现场设备物资的管理工作。 6.管理内容

(1)计划:分包方每月25日向总包方物资部门提交下月设备、物资使用计划和进场计划,并注明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使用部位和进场时间,总包方物资部根据所报计划安排材料码放场地,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如不提交进场计划,总包方将不提供材料堆放场地。材料计划如有变更,必须及时报送总包方设备物资部。

(2)进场:分包方所有设备、物资进场,必须列详细清单,报总包设备物资部签认、点验,没有报总包方登记的设备、物资总包将不办理出门证,不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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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工地。

(3)质检:分包方进场物资的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资料应及时报总包施工技术部,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到工程上。对不合格的物资要马上清退出场;对待检物资要单独存放,标明受检状态,待资料齐全,检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如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使用到工程上,发现一次,将对分包方处以所用材料价格3倍的罚款并返工。

(4)码放:分包方设备物资进场后,码放到总包指定的位置或自己的库房内,材料堆码必须整齐,并按总包方规定做上明显、统一的标志。

(5)保护:要防止材料丢失、损坏、污染,做好成品保护的工作。 (6)消防:分包方仓库和材料堆放地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灭火器由总包统一购置。费用分包方负责,满足消防要求。

(7)出门:分包方所设备、物资出门,必须有总包方设备物资部开的出门证,无出门证私自带出者,一经发现,按偷盗论处。

(8)现场:分包方材料使用中必须做到活完料清、文明施工,对不清理工作面、现场遗撒、材料浪费的现象,处以500元以内罚款。

(9)检查:总包方设备物资部每周五下午组织现场设备物资大检查,各分包方物资负责人必须参加,不参加者每次罚款200元。对材料码放不整齐,标识达不到要求,作业面清理不干净,设备使用存在隐患,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等现象,处以分包方500元以内罚款,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加倍处罚。

(10) 标记:分包方有与总包相同的材料(特别是周转材料)进场时,必须按总包方要求做明显的标记。未经总包同意,严禁动用、损坏总包方材料、设备,违者按材料设备新购价的3倍罚款。分包方的材料出场数量不得等于进场数量(应考虑合理损耗),否则总包方收缴超出部分,并对分包方处以超出部分材料新购价3倍的罚款。

(11)供应商:分包方进场物资质量必须符合要求,总包方按质量认证的相关程序要求分包方提供主材料供应商的详细资料,以考核供应商供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对不提供者,不进行材料的质量验收。

(12)设备:分包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总包安全、环境管理程序的要求,必须挂操作规程牌,对不能达到要求的机械设备清除出场。机械设备不能有

漏油、污染现场等现象,一经发现对分包主处以罚款并要求马上修理、整改,逾期不改的,将该设备清除出场。

十六、后勤管理规定

(一)目的

维护现场办公、住宿等生活环境,保持现场文明良好形象,保证全体人员在干净、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里工作创造条件。 (二)本规定就下列区域的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食堂 ----宿舍 ----办公室

分包进入现场后必须立即完成下列工作:

1.设立兼职后勤管理员,并将名单报总包安全质量部。

2.按规定领取总包现场后勤管理制度并组织本单位所有人员进行学习,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张挂上墙。

3.兼职后勤管理员应固定并具有对其工作负责的能力。 (三)后勤检查制度

1.每周检查一次,分包兼职后勤管理员必须参加并作记录,负责本单位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2.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张榜公布。 (四)各项规定 1.现场食堂管理规定

(1)现场食堂管理由总包方安全质量部食堂管理员负责,特殊情况按双方协议或合同规定执行。

(2)教育工人自觉排队就餐,禁止加塞、打闹,违者罚款30元/人、次。 (3)尊重食堂工作人员劳动,禁止浪费食物,剩余食物应倒在指定地点,禁止随地乱倒,违者罚款30元/人、次。

(4)遵守秩序,禁止随便进入食堂操作间及仓库,禁止使用公共食堂食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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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工具、炊具,违者罚款50元/人.次。 2.宿舍管理规定

(1)分包方必须在进场前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提出各类住房申请报总包方安全质量部,由安全质量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未提出申请者不予安排。

(2)分包方后勤管理员负责按照总包方综合办公室指定的住房进行管理和分配,并将入住情况、房间人员名单按房间统计上报,经确定后的住房方案不得自行调整.违者100元/间,并立即按原方案调整恢复。

(3)必须保持宿舍室内卫生整洁,由分包方兼职后勤管理员组织选举室长,实行值日制度并保证宿舍符合以下标准:

1)卧具衣物叠放整齐统一,禁止随意挂衣物。

2)鞋帽摆放整齐,就餐用具及时清洗并统一放在干净卫生的地方。 3)宿舍内无垃圾,清洁卫生,各种物品摆放有序。

4)住人较多的大宿舍中应设专职保洁员,每天清扫,保持环境卫生。 (4)禁止宿舍内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如有违者罚款1000元。 (5)禁止躺在床上吸烟,禁止随地乱扔烟头,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6)不准在宿舍内男女混住、赌博,不准大声喧哗、打架斗殴、酗酒,违者罚款50-1000元。

(7)禁止留宿他人,违者罚款300元,并立即清出现场。

(8)宿舍区内的洗漱处必须保持清洁干净,由兼职后勤管理人员作为责任区域的节水节电责任人,禁止长流水,禁止在洗漱处乱倒剩余食物或其它垃圾。 (9)人走灯灭,禁止长明灯,违者罚款200元/次。 (10)爱护室内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负责及时修补。

(11)如须退场退房,必须清点物品,清理房屋,并经总包方综合办公室和设备物资部验收后才能办理退场退房手续。

(12)在合同中未注明无条件提供住房条件时,应按规定向总包方交纳租赁费及水电费。

(13)分包方兼职后勤管理员必须准时参加总包方每周一次小检查,每月一次大检查活动,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负责整改,未能达到上述要求者或同一问题

经两次检查仍未解决者,罚款500--2000元。 3.现场办公室管理规定

(1)分包方应在进场前提出书面用房申请。

(2)由总包方安全质量部安排房屋,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乱占办公用房.

(3)办公室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桌明、窗亮、文件图纸按顺序编号,按类归档。

(4)工作时间,禁止串室闲谈、禁止在办公区大声喧哗,保持肃静。 (5)办公室应悬挂统一规格尺寸各种管理制度牌,不允许在墙上乱贴乱画。 (6)妥善保管办公室内的贵重物品,下班后关窗锁门,防止盗窃。 (7)禁止私拉电线,私设开关,禁止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 (8)项目会议室禁止吸烟,吸烟者一次罚50元。

(9)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仪表,穿戴工作服,工作服应干净整洁。 4.现场厕所及盥洗间管理规定

(1)现场于总包现场办公房北侧设置一公共厕所,供施工人员使用,禁止在现场随地大小便, 办公区设置的管理人员卫生间禁止工人使用。 (2)爱护厕所内及盥洗间公共物品,如有损坏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3)使用后及时冲洗厕所,由责任方派出保洁员值日,保证厕所内空气流通及清洁。

(4)分包方保洁员应定期对厕所及盥洗间进行消毒、除污垢,保持厕所无蝇无蚊虫。

(5)厕所及盥洗应注意节约用水,保洁员必须经常检查冲水阀门,保证使用功能正常。

5.生活垃圾管理规定

(1)现场厕所、盥洗间应由施工期主要使用单位负责保洁,总包对责任方予以书面通知。

(2)责任方必须对现场厕所及盥洗间的日常保洁管理,定人定岗定职责,总包综合办公室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厕所及盥洗间保洁不到位出现的脏乱差、浪费水资源现象,每次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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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包宿舍及办公室必须每天进行打扫或随脏随扫,宿舍及办公室内不得堆存垃圾,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4)生活区内垃圾由分包保洁员及时清理,把垃圾密封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处,防止垃圾遗洒。

(5)对堆垃圾处每天进行消毒,防止蚊蝇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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