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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2020-07-21 来源:易榕旅网


发行版本: A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修改次数: 0

文件编号:QG/SDXS 456-2012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适用于基层库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2.1 中油人事 [2010]98号《关于调整企业年金个人所有权益相关规定的通知》

2.2 中油人事[2010]210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2.3 人事[2010]345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过渡性年金办法》 2.4 人事[2010]468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暂行规定》

2.5 石油人事 [2010]102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2.6 油人事[2010]301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过渡年金办法》 2.7 中油人事[2009]558号《关于调增企业年金企业缴费比例的通知》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 2012-06-20修订 2012-12-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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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采用以下定义:

3.1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3.2 企业缴费总额:是指本企业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值与当年企业提取比例的乘积。

3.3 岗位分配比例:是指企业缴费总额用于岗位分配额的比例。

3.4 工作年限分配比例:是指企业缴费总额用于工作年限分配额的比例。 3.5 岗位分配基数:是指本人上年度基本工资的月平均值,其中: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基本工资为本人的岗位基薪,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工资为本人的岗位工资,操作和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为本人的岗位基薪工资。

3.6 岗位分配基数之和:是指当月参与分配的本企业全部员工的岗位分配基数之和。

3.7 工作年限分配基数:是指企业确定本人当年工龄津贴的年限。 3.8 工作年限分配基数之和:是指当月参与分配的本企业全部员工的工作年限分配基数之和。

3.9 企业缴费计入额:是指企业缴费分配额按国家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数额。

4 重要风险

4.1 规章制度制(修)订未经有效审批。 4.2 规章制度未得到有效遵守。

5 职责

5.1 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担任,成员由总经理助理、人事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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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处、总经理办公室、审计监察处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5.1.1 组织研究、审定、报批公司企业年金相关规定; 5.1.2 决定公司企业年金重大事项;

5.1.3 监督、检查公司企业年金政策的执行情况。

5.2 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下设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主任由人事处负责人兼任。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5.2.1 负责起草企业年金实施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 5.2.2 负责公司企业年金的组织实施和资金筹集; 5.2.3 定期向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报告企业年金工作; 5.2.4 负责企业年金业务的日常管理;

5.2.5 负责组织落实上级安排的专项工作以及公司赋予的其他管理职能。 5.3 人事处协同财务处负责企业年金的筹集、上缴和支付工作。 5.4审计监察处、工会负责按照集团(股份)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的要求,对企业年金企业缴费和员工个人缴费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审计和检查。

5.5所属单位人事部门是本单位企业年金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照本办法规定做好本单位企业年金相关工作。

6 管理内容及要求

6.1 总则

6.1.1 企业年金管理是为了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提高员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水平。

6.1.2 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坚持以下原则: 6.1.2.1 统一制度,统一管理;

6.1.2.2 企业缴费分配体现公平,兼顾效率;

6.1.2.3 规范统筹外养老项目,实现新老制度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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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4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集团(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统一调整企业年金缴费水平;

6.1.2.5 企业年金基金集中规范管理,安全运营,稳健增值。 6.2 参加条件

6.2.1 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6.2.1.1 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6.2.1.2 具有相应的经济承受能力,完成集团(股份)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考核目标;

6.2.1.3 已经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管理制度健全。

6.2.2 公司员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参加企业年金。 6.2.2.1人员范围限于合同化员工及市场化员工中各级机关管理人员和操作服务人员、油库主任、加油站经理。其他市场化用工待条件成熟后逐步纳入。

6.2.2.2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且连续工作满一年,并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对因工作需要安排进入公司的员工,按首次参加工作时间确定其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满一年可申请加入企业年金。 6.2.2.3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6.2.3 员工自愿参加、放弃参加公司企业年金应履行以下手续: 6.2.3.1 员工符合上述条件且自愿参加企业年金的,由本人填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由所在工作单位(本部机关到部门)进行审核,报人事处审批后为其建立企业年金。

6.2.3.2 员工自愿放弃参加企业年金的,由本人填报《不参加企业年金声明》,经所在工作单位(本部机关到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审批确认。 6.2.4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暂停或恢复个人缴费,填写《企业年金个人缴费暂停(恢复)审批表》,经所在工作单位(机关到部门、基层到库站)审核,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确认。

6.2.4.1 员工未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且企业尚未与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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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2 员工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6.2.4.3 员工未履行企业年金个人缴费义务。 6.2.4.4 其他需暂停缴费:

6.2.4.4.1因员工个人原因(如全月事假、旷工、被拘留等)暂时中断个人缴费的,中断期间不参与公司缴费向个人账户分配。恢复个人缴费时不再补缴,同时企业缴费也不补分。

6.2.4.4.2非因员工个人原因暂停缴费的,恢复时,中断期间的个人缴费可补缴。补缴个人缴费的,企业缴费可以补分。

6.2.5 员工参加公司企业年金后,可以自愿书面申请退出,并填写《自愿退出企业年金申请表》,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退出手续。

6.2.6 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出国(境)定居、自动离职、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自动退出公司企业年金。员工退出公司企业年金后,一年内不得重新参加。 6.3 资金筹集

6.3.1 公司企业年金资金由企业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

6.3.2 企业缴费按参加企业年金的员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5%提取,从企业成本中列支。企业缴费基数要与实际纳入人员范围相匹配。

6.3.3 个人缴费按员工本人当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由各单位在本人税后工资中代扣代缴。当月无薪人员停止个人缴费,个人缴费停止期间不参与企业缴费向个人账户的分配。

6.3.4 公司根据国家、集团(股份)公司企业年金政策,适时调整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

6.3.5 公司未完成集团(股份)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调减或停止下年度企业缴费。过渡期结束后,公司亏损及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时,停止下年度企业缴费。

6.3.5.1 公司缴费停止期间,员工个人缴费同时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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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2 公司恢复缴费时,员工个人缴费同时恢复。停止期间的企业和个人缴费均不再补缴。

6.3.6 企业缴费和员工个人缴费由公司统一归口、汇总,按月缴至集团(股份)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 6.3.7 员工退出企业年金或个人账户封存的,停止个人缴费,同时停止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 6.4 账户管理

6.4.1 公司企业年金账户包括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个人缴费额、企业缴费计入额及其对应投资运营收益。企业账户用于归集企业缴费分配余额及其对应投资运营收益。

6.4.2 公司企业年金账户由理事会选定的账户管理人负责管理。账户管理人的账户管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6.4.3 个人缴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账户。

6.4.4 企业缴费依据员工的岗位分配基数和工作年限分配基数计算其企业缴费分配额,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即为本人的企业缴费计入额,并计入员工本人的个人账户。

6.4.4.1 企业缴费分配额按以下办法计算:

企业缴费分配额=岗位分配额+工作年限分配额

6.4.4.1.1岗位分配额=企业缴费总额×岗位分配比例×(岗位分配基数÷岗位分配基数之和)

6.4.4.1.2 工作年限分配额=企业缴费总额×工作年限分配比例×(工作年限分配基数÷工作年限分配基数之和)

6.4.4.1.3 岗位分配比例与工作年限分配比例之和等于100%,其中,岗位分配比例为70%,工作年限分配比例为30%。岗位分配比例和工作年限分配比例按集团(股份)公司的要求统一调整。 6.4.4.2 企业缴费分配余额归入企业账户。

6.4.5 企业账户的余额与下期企业缴费一并按本规定6.4.4项规定分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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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个人账户。

6.4.6 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计入额、个人缴费额及其对应收益全部归员工个人所有。

6.4.7 员工在集团(股份)公司内部之间调动工作的,其个人账户全部随同转移,个人账户资金全额划转。

6.4.8 员工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到其他企业就业且该企业已建立企业年金的,其个人账户资金全额转移。 6.4.9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个人账户封存: 6.4.9.1 因升学、参军等原因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 6.4.9.2 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尚未重新就业的;

6.4.9.3 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重新就业的企业尚未建立企业年金的;

6.4.9.4 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到集团公司系统外其它企业就业且该企业已建立企业年金,但不具备转移条件的; 6.4.9.5 自动离职的;

6.4.9.6 其他应当封存其个人账户的情况发生的。

6.4.10 员工个人账户封存期间,暂由原账户管理人继续管理,具备条件时按规定转移或领取。

6.4.11 员工个人账户封存期间,其账户管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6.4.12 员工有权查询其个人账户有关信息。 6.4.13 出现下列情况时,员工个人账户自行注销。 6.4.13.1 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转移的。 6.4.13.2 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领取完毕的。 6.5 待遇支付

6.5.1 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的,其个人账户资金暂按一次性方式领取。 6.5.2 员工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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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

6.5.3 员工出国(境)定居的,经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工作单位(机关到部门、基层到库站)批准,其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一次性领取。

6.5.4 对于参加公司企业年金的员工达到符合领取企业年金条件时,需本人(本人死亡的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批准后向公司提出领取企业年金的报告(填写相应的个人账户待遇支付审批单据),由公司确认无误后履行企业年金支付程序。

6.5.5 不符合领取企业年金条件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不得提前领取。 6.5.6 2007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员工,不享受股份公司离退休生活补贴。 6.5.7 员工在过渡期内退休的,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过渡年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发股份公司过渡年金。员工在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不再加发股份公司过渡年金。 6.6 监督与检查

6.6.1 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员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运营收益等组成。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

6.6.2 公司的企业年金基金由集团(股份)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以受托方式统一管理。理事会选择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管理运作企业年金基金。

6.6.3 公司的企业年金基金必须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的自有资产和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6.6.4 公司修订的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以及运行后对本办法规定有关条款的修改,应履行民主程序,报集团(股份)公司审批后实施。

6.6.5 因订立或履行本办法发生争议的,由公司与员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6.6.6 企业依法解散、撤销、破产,半数以上员工不赞成本办法实施,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办法无法继续实施时,本办法终止执行。终止程序及基金资产处臵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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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终止时报集团(股份)公司审批,并同时书面通知参加人和受托人。 6.7 违规责任

6.7.1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6.8 附则

6.8.1所属各单位无需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6.8.2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6.8.3 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原《山东销售公司企业年金实施办法》(山东销售人字〔2008〕15号)同时废止。 6.8.4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 相关制度

8 控制证据或记录(样表或模版)

8.1《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人事处设臵,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使用,员工档案归口管理部门保存,保存期15年)(附录1)

8.2 《不参加企业年金声明》(人事处设臵,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使用,员工档案归口管理部门保存,保存期15年)(附录2)

8.3 《企业年金个人缴费暂停(恢复)审批表》(人事处设臵,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使用,员工档案归口管理部门保存,保存期15年)(附录3)

8.4 《自愿退出企业年金申请表》(人事处设臵,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使用,员工档案归口管理部门保存,保存期15年)(附录4)

9 执行要点(见附录5)

10 相关业务管理流程图(见附录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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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参加企业年金条件审查(附录6) 10.2 企业年金待遇支付(附录7)

编写部门: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人事处 编写人:王亚旭 核稿人:卢凤群 审核人:袁瑞森 审批人:杨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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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姓 名 工作单位(填至油库、加油站) 身份证号 本人自愿(□首次/□重新)参加山东销售公司企业年金计划,自觉遵守企业年金制度,委托并授权企业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缴费,按照企业年金管理办法规申请 意见 定对个人账户资产进行管理。 本人签字(指纹): 年 月 日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章) 年 月 日 同意该同志自 年 月起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经办人: 上级 单位 审批 意见 组织人事(劳资) 部门负责人: 部门(章) 年 月 日 基层 单位 意见 备注 注:本表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存入职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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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不参加企业年金声明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系 单位员工,知晓山东销售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自愿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并且今后不追溯,特此声明。

本人签字(指纹):

年 月 日

....................................................

备案机构确认

基层单位经办人: 基层单位(章)

年 月 日

上级单位经办人: 上级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本声明存入职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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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企业年金个人缴费暂停(恢复)审批表

姓名 暂停个人缴费 项目 暂停时间 年 月 恢复时间 年 月 身份证号 职务 恢复个人缴费 工作单位(填至油库、加油站) 个人缴费暂停(恢复)原因 暂停类别:□个人原因 □非个人原因 基层单位意见 经 办 人: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经 办 人: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经 办 人: 上级单位意见 组织人事(劳资) 部门负责人: 部门(章) 年 月 日 经 办 人: 组织人事(劳资) 部门负责人: 部门(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用于办理个人缴费暂停及之后的恢复业务,基层单位和上级单位组织人事

(劳资)部门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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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自愿退出企业年金申请表

申请 内容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系 单位职工,本人知晓山东销售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自愿从 年 月起退出企业年金计划,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并且今后不追溯,特此申请。 本人签字(指纹): 年 月 日 经 办 人: 基层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经 办 人: 上级单位审批 意见 年 月 日 组织人事(劳资) 部门负责人: 部门(章) 组织人事(劳资) 部门负责人: 部门(章) 备注 注:本表存入职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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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企业年金管理执行要点

序号 控制环节 执行要点 对应流程 1 企业年金条件审查 符合参加公司企业年金员工需提交书面资料,经人事处审核,公司企业年金一级用户初审审核后转复审审批,录入 参加企业年金条件审查 企业年金管理信息系统相应数据并申报,相关资料的存档与保存。 2 企业年金待遇支付 参加公司企业年金员工需提交书面待遇支付资料,经人事处、所属各单位两级审核,报公司一级用户初审审核后转复审审批,录入企业年金管理信息系统员工信息数据,同时,将书面资料报集团(股份)公司基金组、业务组审批,经审批同意后给予兑现。 企业年金待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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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6 MP01.03.04.03企业年金业务办理流程

年金业务办理流程山东销售公司山东销售公司所属单位开始员工提出业务申请员工提出业务申请不满足办理条件不满足条件人事处经办人分公司经办人判断满足办理条件不满足办理条件满足办理条件人事处经办人审核并归集年金业务材料按申请业务建立相应文档1、参加年金申请表。2、不参加企业年金声明。3、企业年金个人缴费终止(恢复)申请表。4、自愿退出企业年金申请表不满足条件满足办理条件分公司经办人将相关年金业务材料报送山东公司人事处部门负责人审核人事处审核通过单位负责人审核人事处年金经办人组织申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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