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通知》(x财金〔20xx〕XX号)的要求,我县就县域内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设置
我县于20xx年12月成立了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专项管理协调政府举债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财政、发改、审计、金融办、人行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负责日常事务。
二、目前我县地方政府债务总体情况
我县20xx年清理甄别后锁定的存量债务,截止20xx年7月底余额为XX万元,且基本都属于即将在完善手续后化解的债务,因此整个存量债务规模在全省范围内属于很低的。
20xx年度我县申请了地方政府债券XX万元,其中一般债券XX万元,置换债券XX万元;20xx年度我县申请了地方政府债券XX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20xx年上级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券XX万元,其中一般债券XX万元,专项债券XX万元。截止20xx年5月,我县的债券债务总计为XX万元,所有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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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资金均按照申报时对应的项目和置换债务进行拨付使用,没有挤占挪用等违规情况发生。
三、其他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情况
经我县自查,我县不存在财预〔20xx〕XX号、财预〔20xx〕XX号中的违规举债融资情况和借政府购买服务进行的违规举债融资行为。
截止20xx年7月,我县除上述的存量债务和债券债务外,还存在国有企业融资资金及PPP项目产生的中长期支出事项共计约XX亿元,考虑到我县长期的低债务情况及今后的财政承受能力的增长,这些事项均在政府可控的债务限额内。
我县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好我县政府债务,坚决杜绝违规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止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发生。
xx县财政局 20xx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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