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编号:MP-S-303-02
申请部门固定动火区类别申请有效期序号1版次:A0申请人No.:
日期室内 室外申请区域合计 月实际情况是否符合 起 止风险评估是否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2周边30m内是否存在可燃气体。3如果存在可燃气体,在正常或事故情况下是否有可能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4室外固定动火区:距易燃易爆的厂房、库房、罐区、设备、装置距离≥30m5室内固定动火区:是否是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并且道路畅通6序号风险评估结果符合要求 部分不符合需要整改 不符合管理要求1固定动火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并配备足够、适用的灭火器材。检维修必须使用的煤油、机油、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应与动火区域有效隔离。固定动火区入口处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包含“固定动火区”的字样、固定动火区的范围及管理责任人及有效期限等。从生产区域拆下的设备、管道等进入固定动火区必须经清洗、检测合格,并确认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未经清洗、检测合格的设备、管道等严禁进入固定动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申请部门意见安环部意见总经理意见环境是否发生变化签名签名签名申请部门意见、签名安环意见、签名申请部门意见、签名安环意见、签名申请部门意见、签名安环意见、签名申请部门意见、签名安环意见、签名日期日期日期申请日期评估日期申请日期评估日期申请日期评估日期申请日期评估日期231半年定期评估否 是,需要重新评估环境是否发生变化2半年定期评估否 是,需要重新评估环境是否发生变化3半年定期评估否 是,需要重新评估环境是否发生变化4半年定期评估否 是,需要重新评估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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