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技术方案
为确保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消防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依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立足自救”的原则,制定本项目工程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
一、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为了更好的保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我项目部把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源主要划分为三大区:生产区、生活区以及仓库区。
1、生产区
(1)楼层中电焊机使用时,梁板、柱墙钢筋焊接机电渣焊所造成的焊花和落渣;
(2)外脚手架上的脚手板和施工楼层中的模板;
(3)施工现场使用的氧气乙炔瓶;
(4)钢筋加工区的加工和对焊;
(5)配电房内的总配线箱及电线电缆;
(6)模板堆积场所以及作业区域内的残留碎屑及小木块;
(7)施工现场附件有电台导致塔吊吊物时钢丝绳摩擦碰撞等会产生静电火花;
(8)作业人员违章使用明火和吸烟等;
(9)施工过程中拉设电源线、电动工具以及夜间照明等;
2、生活区:主要危险有食堂的煤气灶使用和电暖气的使用。
3、仓库区:
(1)易燃物品以及各种润滑油和油漆等。
(2)易燃易爆品的存放(氧气乙炔瓶);
(3)各种电线电缆以及材料的堆放
二、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一)生产区防火技术措施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技术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出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积区域、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力量。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建筑物,必须经过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性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铺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品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米,如果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之行动或审批手续,并且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时两者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米。
9、施工现场用电时应严格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0、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物品。
(二)主体结构施工时的防火技术措施
(1)外脚手架上的密目网必须符合阻燃标准要求,不准使用可燃的安全网。
(2)必须保持脚手架的畅通,搭设不少于2处与外界相连接的通道口。
(3)焊接时要加强火源管理,特别是在高层施工时,在焊接过程中需设立隔板并由专门人员进行监护,并携带干粉灭火器,高层建筑在大雾和六级风时应停止焊接作业。
(4)电焊线接头要牢固。焊接绝缘要良好。照明和动力用电电缆应按规定架设。
(5)楼层建筑应设立防火警示标志,在各层通道口设置干粉灭火器。
(三)装修施工时的防火技术措施:
(1)装修阶段期间的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器及电线要求加强严格管理,预防短路起火。
(2)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之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进行焊割作业,如果确实需要再吊顶棚内从事电气焊时必须提前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
(3)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止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作碰撞起火。
(4)喷漆作业时,占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消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然。
(四)木工(模板)作业(堆)场防火技术措施
(1)木工作业区域必须采用阻燃材料搭设,电气设备应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防止电线短路,用线设备过载运行。
(2)木料(模板)堆积区域严禁吸烟。
(3)木料(模板)堆积区域严禁动用明火。
(4)木料堆积区域、制作场地不准堆积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作业期间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6)下班前必须将木屑以及零星木块清理干净。
(7)下班时必须切断木工作业区域的电源。
(8)木工作业区域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五)焊割作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2)凡是属于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及周边情况的情况下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是否安全的情况下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防火措施之前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内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件有与明火相抵触的工作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接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是否存在危险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之前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11)每次动火作业完成后都要用水将其周围淋湿,并仔细检查有无和面,及时将其消灭,在确保为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六)施工现场电器设施防火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一切电器线路、设备必须由持证上岗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国家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
(3)严禁乱拉乱接电器接线,乱装电器设备(包括灯具和插座)。
(4)中分箱和配电室旁边必须由足够的有绝缘功能的灭火器材和沙箱,灭火器应放置在方便易取的地方。灭火器应定期检查,有过期的失效的须立即更新。
(5)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明火电炉或部分和安全要求的电热设备,不得使用多用插座及分火灯头,照明灯具必须使用护套线。
(七)施工现场用气防火技术措施
(1)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了严禁使用减压器和其它附件却存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它附件缺损的乙炔瓶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石油液化气。
(2)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2)严禁碰撞、敲打、抛掷和滚动气瓶。
3)气瓶应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不得小于10米,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
4)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3)气瓶应分类存放,仓库内要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只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1.5米。
(4)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前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易老化的橡皮气管。
2)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工作距离应不小于5米,气瓶与作业点之间的明火距离不应小于10米。
3)冬季使用气瓶时如果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发生冻结,严禁帮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禁止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4)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5)气瓶用完后应及时退库。
(八)施工现场塔吊吊物时防护安全技术措施
(1)为防止塔吊周边地区有广播电台而致使塔吊在吊物期间由于钢丝绳摩擦而发生静电继而产生火花,给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2)为避免塔吊吊物时吊钩带有静电伤人,在吊钩上钢丝绳套上5T尼龙带,进行绝缘隔离。
(3)塔吊起吊钢筋等铁制品时,尽量避开广播电台的工作时间。
(4)塔吊吊物装卸时,操作人员离吊钩远一些,等吊物落地放稳后方可脱钩卸料,作业人员应佩戴绝缘手套。
(5)塔吊吊物时,吊车司机起吊吊料时要慢、稳尽量避免钢丝绳碰撞摩擦而产生静电火花。
(九)应急疏散通道防火技术措施
(1)生产区应急疏散设施主要依靠主体结构的楼梯,在主体楼梯两侧设立1.2米高的安全防护栏杆,并把楼梯周边的预留洞口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楼层内挂设安全通道警示标志,并且把警示标志要有足够的灯光指示。
(2)裙楼及底楼每栋楼设置一条1.5米宽的应急疏散安全通道,在应急疏散安全通道两侧挂设安全通道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指明方向。
二、生活区
1、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临时用房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位置的布置、给水管网和配点邪路铺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等临时设施要满足施工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时要留出消防车的通道,通道应硬化,其宽度不应小于3.5米,夜间配备有足够的照明路灯,并在适当位置安装地上消防栓。
(3)施工现场宣传栏内必须由“消防责任分区及消防分区责任人的姓名及近照”。
(4)设置防火标牌,《安全防火、人人有责》“火警电话119”。
(5)临时建筑的围墙和骨架必须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门窗除外)厨房、探亲访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必须单独设置。
(6)临时板房必须整齐、牢固,远离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室内地面要平整,其四周应当修建排水明渠。
(7)临时建筑物一般不宜超过两层,需搭建两侧的宿舍都免应使用不燃材料铺设,二层住人应按每50个人有一个疏散楼梯,楼梯的宽度不小于1.2米,坡度不大于45度,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宜小于1米。
(8)搭建二栋以上(含二栋)临时宿舍共用同一个疏散通道,其通道净宽不少于10-20米(其数据依据环境和建筑情况选择)临时宿舍与厨房、配电室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不小于15米。
(9)临时建筑物不可以修建在高压线下面,并距离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6米
(10)储存、使用易爆易燃物品的设施要独立搭建,并远离其它临时建筑。
2、施工现场宿舍防火技术措施
(1)每间宿舍必须设立一名负责人,负责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2)集体宿舍周围和各层设置消防器械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消防器材经常检查,保证完好。
(3)吸烟要在制定的吸烟区域吸烟,眼睛躺在床上吸烟和乱扔烟头。
(4)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佛和使用蜡烛照明。
(5)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做饭,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电炉,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煮饭、煲汤设立专用地方),电线上不得晾晒衣服。
(6)保持宿舍道路通畅,不准在宿舍通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和宿舍内存放摩托车。
3、工地仓库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仓库包括门窗必须设置牢固,仓库内应按规范要求配备性能良好和消防器材,仓库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自救能力。
(2)仓库保管人员应不断的提高业务水平,力求“四懂”,即懂名称规格,懂用途,懂安全保管,懂管理业务。
(3)对防火设备的进仓,仓库要正确验收其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设备是否过期,在进行签单收料。
(4)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物资要存放在专用库,贵重物品必须放置在安全场所,危险品库内严禁存放有相互作用的物品,氧气瓶乙炔瓶要分别独立存放。
(5)易燃易爆仓库的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开关,线路在管内铺设后管口应封堵,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6)仓库内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仓库内需要经常清洁,保持库房及材料堆放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物品整洁,仓库通道内严禁对方障碍物,必须随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7)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仓库门口和库房内必须配置灭火器,并悬挂“仓库重地,谨防火烛”、“禁止吸烟”的标牌。
(8)严禁在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和私烧火炉、电炉,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
(9)按照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消防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立即予以消除。
(10)下班前应做巡视检查,根据要求安排相应的值班人员。
三、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2、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箱和存储过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以及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易燃和可燃的物品
3、一级动火作业油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用所在工地项目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本单位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用所在工地工长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
施工现场灭火器必须由专人负责看护管理,要定期的更换灭火器内的药品,灭火器必须全部灌满,且保险栓要栓牢固。消防给水管网必须随时保证供水,消防栓前面要安装截止阀。
1、生产区
(1)外架灭火器全套装置,每栋楼架底配备两个灭火器。
(2)每栋楼每单元每楼层存放一个灭火器。
(3)每栋房子均安装一根单独消防水管每楼层架设一个外接接口。
(4)楼层内每两层设置一个消防水袋和水枪头,专人负责监管工作。
(5)在裙楼底层设置两个15m3的消防专用水池。
(6)电焊机及各大型机械均配备一个灭火器。
(7)木方及废料堆放处设置两个灭火器且用警示牌示警。
(8)施工现场临时大门口配备5割灭火器。
(9)总配电室门口配备一个灭火器和一个0.5m3的沙箱,并示牌示警。
(10)各栋楼的安全通道口处必须设置一个灭火器。
(11)施工楼层及施工场地设置一条应急疏散通道。
2、生活区
(1)宿舍楼每栋设置两个,办公楼设置四个。
(2)食堂设置一个。
3、仓库区
仓库根据要求在室内配备了2个灭火器高度挂放在1.2米高,外面各放两个灭火器,仓库门口张贴“严禁烟火”等警示牌且专人负责仓库的监管工作。
五、消防警示标志布置图(本条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真实设置)
鸿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
二0一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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