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天柱县渡马乡小学
乙方:天柱县金都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杨思榜)
根据渡马乡小学校园建设规划和上级关于校园“美化、绿化、香花、净化”的文件精神,经渡马乡小学校委会研究决定,将校园绿化第二批工程以承包的方式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借土回填花台,购树苗栽植、施肥、杀虫等护理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栽培面积为壹佰捌拾玖平方米(189平方米),按每平方米一百元(100.00元)计价,总合计壹万捌仟玖佰圆。
三、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总款项壹万捌仟玖佰圆于树木成型后经甲乙双方检验合格付清。
四、乙方必须包栽包活,将树木整理成型,形成美观的绿化带方可提出检验要求,如不成型,检验不合格甲方不予付款。达到满意成型甲方才付款给乙方。
五、学校(甲方)负责管理学生不能故意破坏。
六、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天柱县渡马乡小学 乙方:天柱县金都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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