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促进公司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完善内部考勤管理制度,特设立本制度。
二、 全勤奖标准和方法
标准: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40元。
发放:当月考核,次月15日至20日同员工基本工资一起发放 三、 权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考勤管理、条件审核等。 2、
财务部门负责全勤奖金的核发。
四、 全勤奖实施程序
1、考勤管理
员工考勤表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员工上班时间和实际情况进行书面登记。 2、领取条件
凡是根据作息时间规定,月内上班达全勤奖要求的,均可获得月全勤奖,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得取消全勤奖:
▪考核当月内请假2天以上行为者,不予享受全勤奖,婚假、丧假均视为正常出勤,不影响全勤奖考评;
▪考核当月单次迟到超过1小时者,不予享受全勤奖; ▪出现怠工,罢工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当月迟到早退达到5次的,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根据公司《考勤制度细则》相关规定并处罚;
▪新进员工未满一个月,按实际天数发放当月全勤奖;当月未做满整个月的离职人员(包括自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不计发当月全勤奖;未按规定离职者,计发月工资时不享受全勤奖;
▪额外加班不予全勤奖考核挂钩;
▪当月处于停薪留职期间员工或处于长期休假的员工,停发全勤奖,待正式恢复工作后,再参考公司考勤规定重新计发。
本制度自2012年8月1日期实施,本制度最终解释权规人事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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