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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小学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2024-09-15 来源:易榕旅网


城东小学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激活我校内部活力,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工作效率,促进我效教育事业全面、持续、高效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价值观、质量观和评价观,建立长效竞争激励机制,实现制度管理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注重工作过程,讲究工作效率和质量,全面、准确地评价教育职工工作实绩。

绩效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方法恰当、定位准确的原则,突出重点、比重合理的原则,科学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公开透明、和谐稳定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城东小学在职工教师

三、考核内容

(一)师德规范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正确的社会政治方向:

2.遵守教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到学为人师,行为规范: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有良好的社会正义感,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学校形象,不做有违师德的事情,并用自己的言行维护学校声誉.

4.关心学校建设与发展,以主人翁态度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积极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献计献策。

5。依法治教,关爱学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学生人格,关心每一个学生,对学生不歧视,不讽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不从事有偿家教,不乱收费等。

(二)教案

1。不能按时接受检查每次扣2分

2.达不到次数要求(按周量计),每少一节扣1。5分.

3.不符合上级要要求,教案书写不规范,每少一环节扣2分

(三)课堂教学

1。上课迟到,中途离岗,扣1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每次扣2分

3。课堂上空课者,每缺勤一次扣2分

(四)作业

1。不能按时接受检查,每次扣2分

2。批改中无累计次数,优劣标志,及批改时间、各扣1 分

3。理科作业批改时,出现错误。无纠错,每次扣3分

4。作文周记批语,或批语过于简单,千篇一律,无鼓励性语言,缺乏针对性者,错字超过5个没有批改出来。每查处一次扣1分.

(五)辅导

1。值周教师在检查时,教室没有辅导教师,且无请假记录者,每查除一次扣2分

2。无辅导内容,学生散乱。敷衍了事,每发现一次扣除3分

(六)考勤

1。上午每四节无课者,且完成学校布置任务,可于上课钟响后,陆续离校.

2.无故旷工,每节扣5分

3.请假需到教导处,政教处。每月七节内不扣分,超七节每超一节扣0.5分,每月全勤者奖3分。

(七)考试、奖证

1。参加镇调研考试。总名次前八名(全镇),基分为5分,每前进一个名次加2分。

八名至十名不奖不罚,十一名后,每退一名扣2分

2。校内考试

校内考试以前三次考试为基数.每次考试平均分上下浮动3分。每超一分加2分。低于上次平均分3分者.每降1分扣除个人绩效积分0。5分。平均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奖证

参加市、县、镇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获得奖励证书者。基分为市15分、县10分、镇5分 区2分 每递增1个名次加2分.

(八)上级检查

1。每次常规检查,获口头表扬加3分,受批评扣3分。形成文件,获书面表扬加6分。受书面批评扣6分。

(九)听课

分听课与听课记录

1.无故不参加听课扣1分。

2。听课记录无时间,无教师姓名(姓名不完整),无累计次数,评语千篇一律。空话大话无实际内容。每次一环节扣1分。

(十)红旗班

红旗班评比按学期总次数,得够平均数不奖不罚,每超平均数次班主任加2分,任课教师加1分,一年级按50人参加考勤。

四、考核等次的确定和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等次及比例

1。按照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称职(B)、基本称职(C)、不称职(D)四个等次,各等次所占比例原则上按优秀(A)不超过25%,称职(B)不低于70%。基本称职(C)占5%掌握,不称职(D)人数不设比例.

设B上(2名)、B下(2名),绩效考核最后两名者分别扣除70元、60元、奖励B上、B下三名.

2。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发放教职工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和其他管理人员。发放基础绩效工资:根据教师和其他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的大小,视不同情况有差别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

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考核为优秀或称职等次的可续聘,晋升、进修、表彰奖励优先;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可续聘,不得晋升、评优评先;考核为不称职的待岗或转岗。

五、有关规定

1。因个人原因受降级以上处分或因重大失误对学校工作造成恶劣影响者,绩效考核等次不能定为称职(B)及以上。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妨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不能定为(B)及以上。

3.凡工作任务(工作量)达不到标准工作量60%的,绩效考核等次不能定为称职(B)及以上.

4。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不足20个工作日的,绩效考核等次最高定为称职(B);事假累计20个(含20)工作日以上的,绩效考核等次最高定为基本称职(C)

5.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不足40个工作日的,绩效考核最高定为称职(B),病假累计40个工作日(含40)以上的,绩效考核最高定为基本职称(C)

6。一学期内累计旷工1-—3个(含3个)工作日的,绩效考核等次不能定为称职(B)

及以上;超过3个工作日的。绩效考核等次应为不称职(D).

7。有下列行为者应评为不称职(D);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师德考核不及格者;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搞有偿家教,向学生乱收费或要求学生乱订辅助读物等.

8.学校布置下去的工作要按照学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六、所有考核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七、教导处、政教处对所有考核承担解释.

城东小学

201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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