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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班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018)

2024-06-12 来源:易榕旅网
木工班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按时完成昌江黎族自治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宁科住院大楼建设工程项目下达的施工任务,以达到安全,文明,保证,保量的目的,特制度以下管理制度。

一、工程工期制度

1、木班组在接到施工任务单后,应合理组织人员不得无故拖延,延迟一天按1000元罚款,未满一天每小时按50元罚款,并根据实际情况赔偿损失。

二、质量管理制度

1、在装模前应熟悉图纸,如高低梁或板处有绞结的尽早提出解决,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

2、木工班组长必须参加放线,并与劳务工长进行交验记录,不参加的罚200元每层。 3、放线完成后方可吊运材料,以免带来放线工作的不便。

4、严禁爆模,如爆模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班组负责,若造成砼损失由木班组负责承担。 6、梁板,柱模板安装好后由木工班组负责人配合工长对垂直度,水平,轴线位,加固全数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进行整改,并由劳务工长复检后交项目部验收,否则罚款200元/次。

7、梁、板的模板安装好后将残质清理干净交钢筋班组,并进行三方验收合格(模板、钢筋、工长)后方可安装钢筋。

8、严禁将楼板上的锯末面等残质掉进墙柱内,墙柱内若有锯末等建渣,在墙柱钢筋验收前均由模板班组负责清理干净,否则产生的一切工时费由模板班组承担。

9、对上下两楼的外墙柱外模必须在楼层板以下200mm处设置预埋套管穿螺杆,在安装上层模板时方便安装套模和加固,以防上层柱砼漏浆。不按要求施工造成漏浆的罚100元/处。

10、梁板模板安装好后,趁中午工人休息时间班组长配合工长对水平标高(按层高控制点计±10mm以内为合格,每间5处点全数验收)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定人定时修复,经工长复检合格后进行自检验收签字记录。未经验收合格不能交与钢筋班组,否则责任由工长承担。

11、梁、板模板安装时,净跨超过4m的,按净跨长度的2‰起拱。

12、梁模几何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验收梁底和柱模时与设计尺寸要小5mm为佳,柱模板、垂直度偏差不能超过±5mm,轴线移位不能超过3mm,梁模上口尺寸不能大于设计尺寸,小于设计尺寸5mm为佳。

13、模板班组必须制定专人配料,无专人配料的罚500元/次,造成材料浪费按相关条款处罚。

14、裁板时严禁用手提锯下料,发现者100元/次。

15、进入各个作业段时必须将旧板,旧木方转运至现场,以便需要时使用,未经工长允许不能随意将长料截断,违者罚100元/张板,50元/方条。

16、为了保证工期和质量,板面上层钢筋安装好后,若有模板工再去作业的必须覆盖好木板方能作业,以免将成品踩踏而破坏,如有违者,罚100元/人才。

17、木板经验收合格后必须将多余的材料及时收捡,不影响其他工序的进入,如有不配合工长安排提供作业面的罚50元/次。

18、每层模板在验收前必须将多余的材料调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整齐,经安全工长验收合格为准,并实行签字记录,不按要求堆放的罚100元/次。

19、木工完场未清的罚200元/层楼,木工完场必须由材料员检查合格并签字记录。材料员未履行职责的罚款100元/次,班组不配合的罚款100元/次。

20、二次构件、节点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及变更通知要求进行施工,对轴线、标高及集合尺寸严加控制,不符合要求的几时返工,造成材料及其他损失的均由班组承担所有责任。

23、木工班组必须按照制定的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未听从调动而耽误工期造成的损失均由班组承担责任。

26、砼浇筑时没有专人守模的罚款200元/人次。

27、在抹灰前,应将爆模或影响抹灰平整度的在通知时间内剔打干净,并将建渣清理下楼到制定地点堆放,如不按时剔打清除影响抹灰进度和质量的罚200元/处,如未将建渣清扫干净的罚50元/处。

28、公司的材料,不妥善保管造成损失的或浪费的照价赔偿。 29、对其他班组的成品要爱护,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30、若因木工班组使用的架子、方条等辅材质量达不到受力要求,而导致板面坍塌或产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均由木工班组全部承担。

三、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要求配戴安全帽者每次每人罚款100元。

2、临边、洞口、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者,高处作业不按要求搭好操作平台,强行站立在外架上操作者;罚款200元/人/次。

3、在靠近临边、洞口作业时,不能将材料堆放在安全距离(距边1米内)之外,不能将建筑材料及工具堆放在外架上,如有每次罚款500元。

4、在拆除模板及支撑系统时,严禁全部拆除支撑系统后再拆模板,引发安全事故;在拆除临边的模板时,必须首先搭好安全防护层,以避免材料坠落伤人。如有违反者处以罚款200元。

5、作业时严禁上下抛掷物品,如有每次罚款500元。

6、吊运的材料不按要求捆绑、装运(如长度为1米以内的木方、模板不装斗、),如发现500元/人/次。

7、管理人员提出的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整改者,罚款1000元/次。 8、在施工现场聚众打架、惹事生非,不听从司索指挥者,罚款500元/次。 9、在作业过程中违规操作,造成高空落物,处以每次2000元罚款。

10、私自拆除、安装电源线,未经班组负责人同意人员私自操作机械设备,罚款200元/次。

11、机械设备无人使用超过2小时及下班后未切断电源,罚款200元/次。

12、严禁拆除、挪动及破坏临边、洞口、外架和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一次罚款200元。 13、损坏、涂抹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一次罚款500元。

14、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安全事故,对所在班组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承担相应罚款。

25、临边的安全防护架体不能随便移动,如需移动有工长协调外架班组移动,擅自移动的造成安全隐患的罚200元/次,对安全网破坏的必须及时修复,并经安全员验收,否则罚款100元/处。

以上规定施工时注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本管理制度与承包合同同样有效,同主合同相对应的以主合同为准。

劳务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木班组负责人或班组长(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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