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7建设工程恢复施工通知书
砚建安监停字〔2017〕第 号
: 我站检查组于 年 月 日检查了由你单位承建的 工程,并于 年 月 日下达了《建设工程停工整改通知书》(安监字〔 〕第 号),责令你单位进行停工(或局部停工)整改。 经我站对你单位提交的复工申请和整改报告审核合格,并现场复查合格,现准予你单位承建的 工程复工。 安全监督组(签字): 安全监督机构(盖章): 砚山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2017年 月 日 项目经理(签收): 总监理工程师(签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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