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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程序

2023-09-03 来源:易榕旅网
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程序

编号:QF/JL1104-2008 版本:第三版 修改:第0次修改

1 目的

1.1 为了确定实验室检定/校准能力,以及监控实验室的持续能力; 1.2 识别实验室中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中心与其他实验室间进行的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适用于组织考核机构或主管机构安排进行的能力验证试验。 3 职责

3.1 技术负责人主持比对和能力验证工作的开展,对结果进行评价。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3 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所涉及的本中心各检定站按照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计划要求,组织检定人员开展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

3.4 质量室负责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工作中有关资料的归档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的方式

4.1.1组织考核机构或主管机构安排进行的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对此类试验,本中心积极主动参加,如当时确有实际困难无法参加时,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暂不参加;如果没有提出暂不参加申请或申请未被认可,不可无故拒绝参加。

4.1.2 本中心自行组织的与外部实验室之间的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 4.2 验证项目的选择

4.2.1 组织考核机构或主管机构下达的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计划所涉及的授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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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本中心自行组织的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 4.3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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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工作计划。计划内容主要包括:

4.3.1.1 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的项目;

4.3.1.2 参加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的外部实验室; 4.3.1.3 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的时间安排; 4.3.1.4 经费核算。

4.3.2 中心主任明确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的任务,统筹安排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的时间,核算所需实验经费,安排技术负责人负责联系参与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的外部实验室。 4.3.3 外部实验室的选择

本中心一般优先选择以下实验室参与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 a. 通过计量认证认可的实验室;

b.管理体系符合ISO/IEC 17025或ISO/IEC导则25要求,并经有关组织认可的实验室(如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实验室);

c. 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项目应是该实验室经过认可的项目。 4.4 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的实施

4.4.1 组织考核机构或主管机构组织的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按照组织考核机构或主管机构的要求,由技术负责人准备相关的参与比对和能力验证的设备,组织实施比对和能力验证。

4.4.2 本中心组织的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由技术负责人领取性能稳定的电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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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核验标准),将其分发给相关检定站进行检定,然后送给参加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的外部实验室委托检定。

4.4.3 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任务下达到检定站后,由站长负责组织实施。至少安排两名检验人员参加。

4.4.4 参加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的检验人员在接到检定任务后,应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开展工作,包括检测环境的确认,检测过程的控制和检验结果的记录等。

4.4.5 检验人员完成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任务后,以报告的形式出具检验结果,交技术负责人汇总。 4.5 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的总结

4.5.1 技术负责人对本中心实验室返回结果和外部实验室的检定结果进行分析比较,写成分析报告。

4.5.2 技术负责人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召集有关人员讲评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结果,当比对结果有差异时,分析可能存在的原因,提出进一步提高检验水平的具体措施。

4.5.3 技术负责人综合评审内容,编写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总结报告。 4.5.4 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总结报告和其它有关资料经整理后上交质量室,按照《记录管理程序》的要求,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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