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目标
1 总目标
争创优质工程。 2 具体的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优良率70%、合格率100%,安装返修率小于10%,二次返修率小于2%,设备开车一次成功;整个工程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3 项目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施工全程安全顺利,无重大伤亡事故,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二.关键施工项目过程控制
本工程的关键安装项目是:建筑装饰装修、净化空调系统、建筑电气系统、净化空调控制系统等项目。
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
本次安装工程按工程范围分为以下部分:
1 建筑装饰装修:包括施工范围内的所有装饰装修。 2 净化空调系统:包括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净化空调。 3 建筑电气系统:包括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电气。 4 空调控制系统:包括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空调控制。 5 弱电系统:包括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弱电。
四.检测要求及方法
1 检测文件编制原则
对本次工程检验文件的编制,工序检验及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基本要求,人员的职责等作出规定,以保证各项检验、试验准确、真实可靠,并可追溯。 2 检测要求编制部门
检验和试验质量控制由质量工艺部归口负责,该项目安装队予以配合。检验和试验分别实行检验责任工程师和理化责任工程师负责制,并受质保工程师的监督检查。 3 检验文件的编制
3.1 工艺质量部根据合同、图样、工艺文件和相关标准、规范编制通用检验规程、产品检验计划以及质量检测记录和报告等检验文件。
3.2 检验文件应由检验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检验责任工程师审核。 4 原材料、焊接材料、外购件的检验
按管理规定执行。 5 工序检验
5.1 产品在安装制作过程中,检验人员应根据图样、标准、规范、规程、检验计划的要求,在工序完工后及时进行工序检验和试验。检验结果满足要求时,检验员应在相关质量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方能转入下道工序。检验结果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返修的规定进行处理。
5.2 焊接按本措施第3章的要求执行。
5.3 当工序检验项目为质量控制点时,按第2章的有关要求执行。 6 隐蔽部分和中间验收
6.1 隐蔽过程首先进行过程能力认证,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旁站制度,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施工单位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6.2 经工程师验收,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7 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
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前,检验人员应汇总所有检验试验资料,并对其完整性负责。各工序检验员对本工序的检验试验记录、报告的正确性负责。检验责任工程师应参与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同时应有监检单位在现场监督检查和确认。 8 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8.1 所有不合格项目应在耐压试验前处理完毕。
8.2 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按本公司《工程建设现场安装技术规范》之《现场压力试验》一章的要求执行。
8.3 检验责任工程师应参与耐压试验的检验。耐压试验时,应有监检单位代表在现场监督检查确认。检验人员应作好试验记录,出具试验报告。 9 制造安装完工检验
9.1 在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等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制造安装完工检验。
9.2 在制造安装完工检验合格后,检验人员汇总有关检验资料和产品竣工图一并交主管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按要求装订成册作为交工竣工资料。
9.3 制作安装完工后,办理工程移交书,经建设单位或监理部门认可后进行工程交工。
五.质量保证措施
1 质量保证体系
为切实做好本次工程安装工作,达到成套工程争创优质工程的目标,我公司结合二十多年成套大型工程安装经验,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现场安装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
公司总经技术开发质量工艺生产安全 经营成套财务部 监理工程 工程设计 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代设备供货检 验 员 项目工程各专业安装计 划 员 注:箭头方向为管理方向,相反方向为信息反馈方向。
2 采购和材料质量控制
2.1 本章对本次工程安装使用材料(原材料、外购件)的采购、验收、保管和发放,材料代用,材料标记及移植等基本要求和责任人员职责作出规定,以确保本次工程安装项目所用材料、零部件准确无误,并具有可追溯性。
2.2 材料质量控制由物资供应部门归口管理,工艺质量部、生产安全部配合,材料员对该工程用料各有关环节的工作负责。材料质量实行材料责任工程师负责制,并接受质保工程师的监督检查。材料质量控制程序按公司“材料质量控制程序图”执行。
2.3 材料采购
2.3.1 供应部门根据各生产部门提供的生产作业计划、图样、外购件表、标准件表、材料定额卡编制“采购计划单”。供应部门采购材料的技术标准选用现行有效标准。
2.3.2 供应部门应会同质量工艺部对按《合格分供方评定程序》分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考察、审定,择优定货。对考察或评估合格的分供方应列入合格分供方清单。
2.3.3 供应部门采购人员必须按照“采购计划表”,到合格分供方采购原材料、焊接材料和外购件,采购员不得擅自更改采购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要求,因故需要更改的应按照《材料管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代用手续。
2.3.4 分供方提供的原材料、焊接材料及外购件必须标记齐全,材料质量证明书应为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加盖供材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章),且品种、规格、批号与实物一致。
2.4 材料验收
2.4.1 材料到货后,采购员与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物资供应部门计划员填写入库单,随同材质书一起交仓库保管员,仓库保管员负责将实物堆放在待检区域,通知材料检验员准备验收。
2.4.2 验收由材料检验员负责,仓库保管员配合。验收依据为相应的现行有效材料标准,并根据《材料管理程序规定》进行。
2.4.3 按照规定需要复验的材料,必须进行复验。复验的要求和程序按《采购物资质量检验程序》(焊接材料按《焊接工艺管理》)的规定执行。
2.4.4 材料验收合格后,由检验员在入库单上签章,并建立台帐,以便追溯。 2.4.5 根据验收和复验结果;
a 对合格材料,由材料检验员填写“进货检验记录”、“用户提供材料验证记录”,并按《采购物资质量检验程序》、《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及《焊接工艺管理》的规定核实材质编号,在实物和材料质量证明书上作出编号标记,办理入库手续,分类存放。
b 对不合格材料,材料检验员根据《采购物资质量检验程序》规定在实物上作标记,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处理。仓库保管员应将不合格材料隔离存放。
2.4.6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书、复验报告、入库验收单)由材料检验员负责保管,并统一编号、装订,便于备查。
2.4.7 焊接材料的验见“焊接质量控制”,并确保帐、卡、物一致。 2.5 材料保管与发放
2.5.1 供应部门应建立材料收支结存帐。仓库保管员应按照《材料管理程序》规定的要求对材料进行保管和发放。材料检验员应经常查看材料保管情况,发现材料标记模糊或脱落,应及时核对,重作标记。
2.5.2 材料应按类别、牌号、规格、炉批号分类存放,有可追溯识别标记,加强对材料表面质量保护,吊运时防止磕碰划伤。
2.5.3 不锈钢材料与碳钢材料应隔离存放。
2.5.4 材料发放的依据是材料定额卡、安装工艺、工程设计图纸,并按照《材料管理程序》规定发放材料。
2.5.5 焊接材料保管、发放见“焊接质量控制”一章。 2.6 材料代用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产品的材料代用应按照《材料管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代用手续。 3 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措施
3.1 本章对从材料开箱清点到产品安装完成,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作出规定,以保证产品安装质量形成的各个环节处于持续稳定的受控状态,确保产品安装质量。
3.2 制作安装的质量控制按“质量控制程序图”进行,制作安装质量实行各有关责任工程师负责制,并接受质保工程师的监督检查。
3.3 材料及半成品控制
3.3.1 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在下料前应先作材质标记移植,经检验确认后方可下料。材料在成型过程中如标记不可避免地被加工掉或元件在组装过程中标记被覆盖,应及时做好标记移植。
3.3.2 材料及半成品在搬运过程中应防止机械损伤及磕碰划伤。法兰、管板的密封面,紧固件的螺纹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
3.3.3 不锈钢、有色金属材料及半成品应防止铁污染,严禁不锈钢、有色金属材料及半成品与碳钢材料和非金属材料及半成品混放。
3.3.4 安装现场应设零件库,存放经加工合格的法兰、管板、紧固件等机加工件。
3.3.5 焊材的管理按《焊接工艺管理》的要求执行 3.4 工序质量控制
3.4.1 从事现场制作安装的工人应进行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从事特殊工序(如焊接、无损探伤等)的人员应经相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与资格相适应的工作。
3.4.2 安装现场使用的图样、工艺文件、标准、法规等应为最新适用的有效版本。 3.4.3 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由建设单位根据合同要求及安装需要提供。 3.4.4 焊接工艺评定按《焊接工艺管理》执行。 3.4.5 安装质量控制点
3.4.5.1 工艺人员及检验技术人员根据医用气体工程安装质量控制的具体要求,确定需重点控制的关键工序,将其设定为质量控制点。质量控制点分检查点(I点)、停止点(H点)、见证点(W点)。
3.4.5.2 本次工程安装的下列工序设定停止点(H点)或见证点(W点):机组拆卸清理、机组组装、管道脱脂和清洗、焊缝清理坡口、点焊,无损检测,外观及几何尺寸检查,压力试验等工序应设定停止点(H点);材质复验,材料核对等工序应设置见证点(W点)。
3.4.5.3 检查点(I点)需经检验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后续工序。 3.4.5.4 停止点(H点)需经检验人员检验合格,经有关责任工程师检查确认后,才能继续后续工序。
3.4.5.5 见证点(W点)需检验人员检验,收集并保留有关见证资料后,才能继续后续工序。
3.4.6 本工序完工,操作者应在“现场安装焊接工作记录卡”及其它控制卡相应栏内签字后,交专检检查,专检合格后在相关栏内作检验记录并签字,这时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3.4.7 焊接质量控制见第3节,无损检测见第4节。
3.4.8 安装工序质量控制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冷箱内设备组装)、《工业金属管道安装和验收规范》等标准、法规的要求。
3.5 监督检验和用户检查
3.5.1 公司实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监检(简称第三方检验)和用户代表及其委托机构检验(简称第二方检验)制度。
3.5.2 用户或监控机构在审查公司工艺文件后,根据需要可指定H点、W点、I点等质量控制点。公司在产品制造接近H点、W点时,提前通知他们到现场检查。用户或监检机构在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公司有关人员应适时提供相关记录、报告供其确认。
3.6 计量与设备的控制
制造安装与检验过程中使用的各种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等应确保其准确度,并按规定进行检定,且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3.7 环境控制
制造安装现场及检验测量和试验场所应保持良好的环境,符合各工序对施工场地的要求。
4 焊接质量控制
4.1 本章对本次工程安装焊接工艺文件编制、焊接材料、焊工钢印、焊工资格、焊缝返修、焊接设备、施焊管理等管理内容作出了规定,以保证现场安装的焊接全过程始络在受控条件下进行。
4.2 焊接质量控制由质量工艺部归口负责,项目安装队等部门配合。焊接质量实行焊接责任工程师负责制,并接受技术负责人的监督检查。焊接质量控制程序按公司“焊接质量控制程序图”进行。
PP-R管热熔连接质量控制同上。 4.3 焊接工艺评定
4.3.1 焊接工艺评定按JB4708、GB150、GB151附录C、JB/T6895、HKC7-30附录B或JB/T9071的规定进行,本公司委托集团公司焊研所根据项目需要进行。
4.3.2 主管产品的焊接工艺人员在焊接工艺会审时根据产品图纸的要求提出焊接工艺评定任务,并填写“焊接工艺评定委托书”,经焊研所技术负责人审查后实施。
4.3.3 焊研所焊接实验人员根据“焊接工艺评定委托书”和有关材料的要求编写“焊接工艺评定任务、指导书”,经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后,按“焊接工艺评定任务、指导书”和有关标准要求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实验。评定试板需经外观检查、无损探伤(有无损探伤要求的)、理化实验等。
4.3.4 焊接实验人员待项目检查结束后,汇集和整理有关记录、报告并填写“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经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安全监察机构驻(集团)公司办认可。
4.3.5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原稿、原始资料、实验试样和残余试样由焊研所统一保管至该评定失效为止。
4.3.6 焊研所将焊接工艺评定有关内容以“焊接工艺评定目录”的形成分发有关部门使用。
4.4 焊接工艺文件编制
4.4.1 主管产品的焊接工艺人员对产品设计图样进行焊接方法工艺性审查。有异议时,填写“工艺会签章”反馈给设计人员修改;有争端时,由总工程师裁决。
4.4.2 焊接工艺人员根据图样和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编写焊接工艺文件。按《工艺工作管理》规定进行签批后生效。
4.4.3 焊接工艺文件修改按《图样和技术文件更改管理》规定执行。
若因生产安装条件需要临时更改焊接工艺文件时,由生产安装部门办理“焊接工艺更改申请书”经焊接工艺人员同意,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查后方可施焊。
4.5 焊工资格
4.5.1 从事本次工程现场安装的焊工(包括定位焊和返修焊的焊工)均应按《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JB/T6895、JB/T9071、HKC7-30附录A等标准取得相应合格证后方可在有效期内担任合格范围内相应项目的焊接工作。
4.5.2 焊工资格审查、考试、取证、换证工作由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由焊研所和教育部门按《职工教育管理》实施。
4.5.3 焊工档案由焊研所建立并保管。并定期向有关部门提供“压力容器焊工合格项目签证日期统计表”。
4.5.4 本公司生产安全部对焊工技能状态实行监督、统计,将焊工工作质量按月报给焊接责任工程师,焊接责任工程师对确实不能胜任焊接工作的焊工及时提出暂停或再培训的建议,交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决定。对于符合免试的焊工,由焊接责任工程师提出,经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决定,报安全监察机构批准后,可以免试。
4.6 焊接材料的管理
4.6.1 焊接材料由公司(一级库)、安装队(二级库)实行两级管理。
4.6.2 焊接材料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定,并具有制造单位的质量证明书和合格证,经驻焊接材料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4.6.3 焊接材料的保管
4.6.3.1 焊接材料库房应干燥且通风良好,室温应在5℃以上,相对湿度不大于60%,实际湿度和实际温度要定期做好记录。
4.6.3.2 库房的焊接材料必须按品种、材质、型号和牌号、批号、规格以及入库时间分区分架堆放,设立标签或标记,同时建立台帐,并做到帐物一致。
4.6.3.3 焊接材料的原包装,在保管期间不得随意起封。对因各种原因造成包装损坏的焊接材料,应特别注意保管。
4.6.3.4 焊接材料的发放应按先入先出的原则进行,防止长期积压。
4.6.4 焊接材料的加工及烘焙按《焊接材料烘焙工艺规范》和公司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4.6.5 焊接材料的领用及发放
4.6.5.1 安装队根据现场安装计划和焊材定额向一级库领用焊材,每次领用的焊材都应有一级库出具的材质书编号,若自行采购,必须经检验人员验定合格方可使用。
4.6.5.2 焊工领用的焊接材料必须用于规定的焊接,在焊接工作结束后立即将焊条头和剩余的焊材退回库房,经验证登记后才能再次领用。
4.7 焊缝返修
4.7.1 焊缝返修依据“焊缝返修通知单”进行返修。返修前应查明缺陷产生的原因,由施焊焊工办理“焊缝返修报告单”。焊缝返修由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查,三次以上(包括三次)返修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按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由取得相应合格证的焊工进行返修。
4.7.2 经过返修的焊缝,应将返修次数、部位和无损探伤记录结果归入交工技术文件。
4.8 焊接设备
4.8.1 所有与焊接有关的设备、器具应按《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定人操作、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完好状态下进行工作,
4.8.2 焊接设备、器具上的仪器、仪表应保证在检定周期内并保持完好,检定有效期满后就按《计量理化工作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周期校验。
4.9 焊工钢印的管理
4.9.1 焊工钢印号码由焊结研究所统一编排,并抄报质管部和有关单位。 4.9.2 压力容器受压部分的焊缝均应打上焊工钢印,不允许打钢印的产品由焊接检验员绘出焊缝排列图,在排列图上标明焊缝编号及焊工代号。
4.9.3 焊工钢印应清晰可辨,打印的深度在0.3~0.5之间。纵焊缝打在焊缝的中部,距焊缝边缘约30mm处。
4.10 施焊管理
4.10.1 计划调度员应指定合格的焊工,按焊接工艺对安装工件或管道进行施焊,遵守工艺纪律。
4.10.2 焊接检验员对焊前装配的错边、间隙、垫条的贴合、坡口的清理、预热(有要求时)等进行监督并检验记录。
4.10.3 焊工必须按图纸和工艺规定进行施焊,施焊中的清根、清渣、打磨及焊后外观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焊工应认真、祥实地作好施焊记录。
4.10.4 焊缝施焊完毕经自检合格后,在规定的部位打上焊工钢印,交检验员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需要无损探伤检查的焊缝按《无损探伤检验程序》规定进行无损探伤。 5 检验与试验质量控制
5.1 对本次工程检验文件的编制,工序检验及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基本要求,人员的职责等作出规定,以保证各项检验、试验准确、真实可靠,并可追溯。
5.2 检验和试验质量控制由质量工艺部归口负责,该项目安装队予以配合。检验和试验分别实行检验责任工程师和理化责任工程师负责制,并受质保工程师的监督检查。
5.3 检验文件的编制
5.3.1 工艺质量部根据合同、图样、工艺文件和相关标准、规范编制通用检验规程、产品检验计划以及质量检测记录和报告等检验文件。
5.3.2 检验文件应由检验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检验责任工程师审核。 5.4 原材料、焊接材料、外购件的检验按第1章的规定执行。 5.5 工序检验
5.5.1 产品在安装制作过程中,检验人员应根据图样、标准、规范、规程、检验计划的要求,在工序完工后及时进行工序检验和试验。检验结果满足要求时,检验员应在相关质量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方能转入下道工序。检验结果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返修的规定进行处理。
5.5.2 焊接按本措施第3章的要求执行。
5.5.3 当工序检验项目为质量控制点时,按第2章的有关要求执行。 5.6 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
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前,检验人员应汇总所有检验试验资料,并对其完整性负责。各工序检验员对本工序的检验试验记录、报告的正确性负责。检验责任工程师应参与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同时应有监检单位在现场监督检查和确认。
5.7 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5.7.1 所有不合格项目应在耐压试验前处理完毕。
5.7.2 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按本公司《工程建设现场安装技术规范》之《现场压力试验》一章的要求执行。
5.7.3 检验责任工程师应参与耐压试验的检验。耐压试验时,应有监检单位代表在现场监督检查确认。检验人员应作好试验记录,出具试验报告。
5.8 制造安装完工检验
5.8.1 在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等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制造安装完工检验。
5.8.2 在制造安装完工检验合格后,检验人员汇总有关检验资料和产品竣工图一并交主管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按要求装订成册作为交工竣工资料。
5.8.3 制作安装完工后,办理工程移交书,经建设单位或监理部门认可后进行工程交工。
6 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按设计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执行。 7 质量措施
本工程的质量控制以全优工程的考核指标为工程管理目标,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a质量技术措施,工地建立以专业施工班组为单位的QC小组,由班组负责人定期检查开展QC活动。
b依据施工图纸、验收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由现场技术人员做好现场施工技术交底。 c管路安装前必须按要求检验合格,满足安装需要。
d制作场地必须有严密的门窗,保持场地清洁,不许非工作人员出入,每天清扫施工场地。
e严格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
f每个班组的班组长为不脱产自检员,工程设有兼职质量检查员,每天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班组按时填写施工自检记录表。
7 成品保护措施
7.1 各系统按照我公司竣工时提供的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说明进行使用。
7.2 各系统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规范(YY/T 0187-94、YY/T 0186-94)执行。 各系统发生故障是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经我公司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二节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一.安全保证体系
各专业作业班组组长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总经理 管理者代表 二.安全保证措施
1 坚持安全交底制度,每天班前,班长除布置施工任务,进行施工交底外还需向全班施工人员做安全,消防措施交底。
2 每周一上午施工前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全工地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总结工地一周的安全工作情况,传达上级有关安全通报,表扬工地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施工人员,批评对安全工作不认真和违章作业人员,向施工人员提出本周安全工作重点等。
3 严格遵守建设单位制定的安全和消防制度,做到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带安全带,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等规定。
4 工地用火需开用火证,气、电焊工持证上岗,现场动火前必须将周围环境看好,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如不能清除,必须有防范措施。
5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6 按要求的距离放置乙炔、氧气瓶。
7 烯料、汽油、油漆等易燃物品设专用仓库,各类仓库禁止吸烟。
8 施工电器、照明开关箱按要求放置,临设施工电路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施工、管理,非维护电工不得任意接线。
9 潮湿区域施工必须穿绝缘鞋。
10 由于本工程有楼屋内高空,利用梯子安装膨胀螺栓等作业时,梯子必须牢固、可靠,要有专人看护。
11 现场要有严格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工地负责人主要抓紧安全,施工班组有一名不脱产安全员,工地建立安全责任制。
12 安全生产措施属于本工程应有项目,不计费。
第三节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在施工中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本工程将以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的各项要求严格加以管理,创建筑现场标准化工地。
文明施工措施及环保措施如下:
1 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2 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3 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统一着装、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4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5 施工机械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6 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7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险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 职工生活设施,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待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9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10 严格依照《中华从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1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a 不在施工现场焚烧物品,如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b 在高空不得抛弃废弃物。
c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d 施工中保护好其他工程的完工结构、表面。
12 为了降低施工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如下措施:
a 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夜间施工的时间和次数。夜间若需加班施工首先应征得医院和监理方的同意,大噪音的工作安排在白天进行。
b 在某些特殊时期内,如高考前夕,现场不安排夜间施工。 c 材料、设备的搬运注意小心轻放。 d 施工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
e 车辆进出现场,专人指挥,减少或不鸣笛;
13 搞好公共关系的协调工作。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我公司由专人负责公共关系的协调工程,随时听取有关方面对我施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加以改正,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使工程能顺利进行。
第四节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一)施工进度计划
本次工程施工进度总计划横道表
施工工期(日历天数) 施工项目 施工准备 各类支吊架安装 管路桥架安装 装饰框架安装 管路保温 墙板安装 吊顶板安装 风管制作安装及保温 室内设备安装 空调设备安装 强弱电安装 系统调试 系统吹扫 竣工验收 10 30 50 70 90 110 130 150
(二)保证措施
为保证本次工程安装施工进度,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 以质量保证进度
在施工中以总工期为目标,以阶段控制计划为保证,采取动态管理,使施工组织科学化,合理化,确保阶段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
推行全面计划管理,认真编制切实可行的工程总进度计划,网络计划和相应的月、旬、周施工作业计划。对每个作业班组下达生产计划任务书,使施工生产上下协调,长、短期计划衔接。利用微机控制全面进度计划,坚持日平衡、周调度,确保月计划的实施,从而保证该工程总工期的实现。
以专业化的施工水准,保证工程安装每一道工序均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避免工程拖延和因为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浪费时间。质量保证措施见《质量保证措施》一节。 2 以工艺装备保证进度
所有参与本次工程安装的施工设备,必须保证良好的工作性能,并经公司多年施工实践证明其有效性。从焊机、X光探伤机、卷扬机到小型电动工具,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前须进行严格的性能检查,并由专人负责装箱发运至现场。根据工程需要重新购买的施工机具,须由专人负责审核。
由公司根据本次工程安装特殊需要自行制作的工艺装备,由质量工艺室和生产安全部共同提出,并在工程安装队进入施工现场时一起进入工地。 3 以人员素质保证进度
凡参与本次工程安装的人员,均经公司多个工程的安装实践,具有优秀的施工技能和业务素质,能够在任何情况下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和满足用户质量、进度各方面的要求。 4 合理安排工程工期和人员加班
按照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合理安排计划进度,以保证整体工期为原则,对工程施工内容进行合理调节。由于现场可能存在设备、零部件交货期延误,来件质量问题,工程协调问题等各方面的偶然情况,工程调度员必须根据现场实际进行合理的任务调整。本公司本次派出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均经多年多次国内各大中型医气工程安装实践,对工程各方面的情况相当熟悉,因此能很好地保证工程任务的衔接和变通。
在工期紧张的情况下,应安排部分施工人员的加班或全员加班,以不使工人过分疲劳和保障工程工期为原则。特殊情况下,公司可增加实行双班制。 5 设立施工工期进度奖与工期保证金制度
设立施工工期进度奖与工期保证金制度。根据本投标标函的工期保证金,层层分解到各个施工进度控制点,然后再分解到各个专业、班组,以每日生产计划任务书为依据。根据每周生产进度计划进行考核,完成生产计划则给予奖励,完不成计划承担工期保证金,并且安排其它班组参加,确保当月生产施工进度计划完成。
6 与建设单位密切联系,作好工程协调工作
遇到协调工作时,主动联系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积极参加协调例会,根要求及时调整作业计划。材料报验、关键工序检验点、施工记录等均主动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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