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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优秀学生评选表彰制度

2021-10-17 来源:易榕旅网
小学优秀学生评选表彰制度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品学兼优和某一方面取得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进一步激励他们向更高的新的目标努力和迈进,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弘扬正气 培养良好的校风和班风。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评选表彰。

二、评比项目

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学习标兵、进步之星、特长之星。 三、评选条件及名额

1.优秀班干部:优秀班干部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顾全大局,工作出色,是学生的好榜样,老师的好帮手。优秀班干部占本班总人数的1/10。

2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指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者。优秀学生占班级总人数的2/5。

3.学习标兵:学习成绩在班级中表现出色者。学习标兵占班级总人数的1/5。

4.进步之星:在考试测查中和其它活动中,学生有较大进步者。进步之星占班级总人数的1/5。

5. 特长之星:在除学生以外的其它活动中,表现突出者。进步之星占班级总人数的1/5。

各班主任老师要根据学生各方面的表现综合后确定候选人,并征求任课老师的意见,确定上报名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本着宁缺毋滥的评比原则。

四、组织领导

此方面工作具体由教导处牵头负责,各班班主任根据具体规定执行。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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