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品学兼优和某一方面取得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进一步激励他们向更高的新的目标努力和迈进,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弘扬正气 培养良好的校风和班风。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评选表彰。
二、评比项目
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学习标兵、进步之星、特长之星。 三、评选条件及名额
1.优秀班干部:优秀班干部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顾全大局,工作出色,是学生的好榜样,老师的好帮手。优秀班干部占本班总人数的1/10。
2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指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者。优秀学生占班级总人数的2/5。
3.学习标兵:学习成绩在班级中表现出色者。学习标兵占班级总人数的1/5。
4.进步之星:在考试测查中和其它活动中,学生有较大进步者。进步之星占班级总人数的1/5。
5. 特长之星:在除学生以外的其它活动中,表现突出者。进步之星占班级总人数的1/5。
各班主任老师要根据学生各方面的表现综合后确定候选人,并征求任课老师的意见,确定上报名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本着宁缺毋滥的评比原则。
四、组织领导
此方面工作具体由教导处牵头负责,各班班主任根据具体规定执行。
2016年10月20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