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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补助费报销管理规定

2020-10-05 来源:易榕旅网
交通补助费报销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交通补助费用报销标准及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及标准

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以常住地为标准,淮安市(县、区)以内人员50元/月,外地人员200元/月,如员工信息有变动,请及时到综合部做相关变更。

三、交通补助费管理

1、公司将审核员工信息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其交通补助费。

2、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之前,各部门收集本部门人员相应报销额度的发票,汇总后交至综合部,综合部汇总后统一报销。报销工作结束后,各部门派人至综合部签字领取本部门交通补助。

四、本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

无、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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