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发展情况
一、文化事业成就斐然
(一)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明显加大,公共文化服务硬件不断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自治区经济的发展和可用财力的不断增长,政府积极履行在文化领域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2017年内蒙古文化及相关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达672。30亿元,比2005年增长14。4倍。“十二五”时期全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833.54亿元;比“十一五”时期增加1229.05亿元,增长2.03倍.“十二五\"以来我区陆续实施了乡镇苏木综合文化站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益性文化机构免费开放和文化遗产保护及广播电视户户通等重点文化工程.先后建成鄂托克旗托雷伊金博物馆、百眼井遗址保护和岩画遗址保护项目、土左旗文化中心和兴安盟广播电影电视局户户通广播电视工程等一大批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以固定设施为主、流动设施和数字设施为补充的文化设施网络逐步完善。2017年全区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为758.3平方米,比2006年增加503.7平方米。其中全区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博物馆建筑面积为160.8平方米、327。9平方米和248平方米,分别比2010年增加70.5平方米、145。4平方米和117。4平方米。截至2017年底,全区共有博物馆93个,文化馆(包括文化站)1231个,公共图书馆117个,分别比1978年增加91个、653个和40个;艺术表演场所21个,娱乐场所2483个,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3370个;拥有广播电视台91个,电视转播发射台749座,广播调频转播发射台749座,分别比1985年增加77个、401个和401个;乡镇和村(社区)基本配置了群众体育活动器材设备,文化便民设施不断完善,盟(市)—旗(县)—乡(镇)逐级的文化设施网络布局已基本形成。近几年还因地制宜加强流动文化设施和数字文化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开展了“移动数字
图书馆”基层试点工作,有效巩固和拓展了公共文化服务阵地,为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活跃各地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发挥重要作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日益完善,有力地支持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随着内蒙古各级文化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推进,通过科学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服务手段、服务方式也不断创新,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文化事业呈现出蓬勃兴旺、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1、三馆全部实现免费开放,服务社会的能力明显加强。2017年全区公共图书馆,总藏量1787万册,全年总流通人次1003万人次,外借册次780万册次,分别比2010年增加847万册、691万人次和468万册次;为读者举办各种活动2418次,参加62。43万人。图书购置费3488万元,人均购置费1.38元,比2010年增长2。6倍;人均拥有图书藏量0。71册,比2010年增长86。8%。同时积极推广使用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平台,每年组织各种活动,文化馆(站)举办展览2616个,组织文艺活动20748次,比2010年增加9621次;举办各种训练班9955次,培训人员59。26万人次,比2010年增长1。7倍。博物馆文物藏品65。6余万件(套),比2010年增加24.8万件(套),全年举办陈列展览463个,接待观众1240万人,比2010年增加656万人次.全区三馆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创新服务方式,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2、文艺创作日益繁荣,惠民演出丰富多彩。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文化体制改革后,我区立足民族特色文化资源,积极创作生产优秀作品,深入开展“扎根草原、情系人民”艺术创作采风和推进“文化下乡”等活动,推出《满都海斯琴》、《鄂尔多斯婚礼》、《草原传
奇》、《成吉思汗》、《衲满祈勒》、《花落花开》、《相思树》、《爱在胡杨》、《草原上的乌兰牧骑》、《圆梦》等一批剧目,在全国重大艺术赛事上频频获奖并享誉海内外.2017年新创作并首演的剧目168个,比2010年增加136个,共演出2.88万场,比2010年增长45.5%,服务观众达1602万人次。其中去农村演出2。15万场,占演出场次总数74.7%,比2010年提高36.8个百分点;利用流动舞台车演出0.43万场次.这些面向基层一系列精彩文艺演出,极大丰富了城乡群众文化生活.
3、群众文化生活精彩纷呈,品牌活动推陈出新。各地除举办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每年还开展了一系列大型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如阳光工程、春雨工程、摄影大赛和合唱比赛等。全区各地举办的节庆活动、主题文化活动精彩纷呈,不断推出。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呼和浩特昭君文化节、包头鹿城文化节、通辽赛马节、乌海市广场文化艺术节、赤峰红山文化节、额济纳胡杨节和乌兰牧骑艺术节等特色化、品牌化、规模化节庆文化活动日益活跃,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
4、广播电视覆盖面持续扩大。现已建成横贯东西部12个盟市、90多个旗县市区、全长近一万公里的光缆干线网,形成以发射台、转播台、差转台、卫星地面接受站为辐射的集发射、传输、接受多种功能综合运用的广播电视覆盖网。2017年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9.24%、99.22%,分别比1980年提高45。9个百分点、96。3个百分点.汉语广播电视节目通过卫星传输,已覆盖了全国及亚太53个国家和地区,蒙古语卫视每天播出18个多小时。
5、新闻出版实力明显增强。全区2017年图书出版3411种,比1981年增加2791种,出版图书6018万册;各类期刊出版1399万册,比1981年增长68%;报纸出版28289.07万份,比1981年增长2。02倍;激光唱盘15。18万张,高密度激光视盘4。95万张,电子出版物出版数量6.44万张.
6、文化资源优势得以发展壮大。内蒙古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和草原文化的源头,匈奴、鲜卑、契丹、蒙古等各北方民族的文物古迹遍布全区,馆藏文物和散布各地的文物古迹等物质文化遗产在全国首屈一指,现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项(世界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81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479项;盟市级项目1247项;旗县级项目2366项.有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5人,自治区级传承人654人,盟市级传承人2628人,旗县级4308人,基本实现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分级保护。并开展了对元上都遗址、大窑文化遗址、红山文化遗址、阴山岩刻遗址、辽上京遗址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
7、影视剧产业稳步发展。2017年生产电影8部,电视剧1部,译制电影100部。“十二五”时期生产电影22部,电视剧5部,译制电影394部.近几年我区拍摄的《东归英雄传》、《一代天骄》、《东方商人》、《党员二愣妈》等多部优秀影视剧,公演后获得了国内外观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8、对外文化交流成效显著,草原文化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十一五”时期以来,我区对外文化交流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我区优秀的民族文化艺术为依托,在交流的层次、质量、内容、形式等各方面取得了突破进展.每年派代表团赴世界各国开展艺术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民族文化培训、草原文化讲座和论坛等活动;接待其他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文化团体来我区开展文化交流活动。2017年全区派出207名参加对外交流活动,演出(展览)49场,服务观众18.31万人次。通过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提高了草原文化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也向世界展示了内蒙古对外形象,推动了内蒙古的对外开放。
二、文化产业日益壮大
(一)总量规模稳步扩大
法人单位数不断增多,吸纳就业能力得到增强。2017年我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15304个,比2004年增加9604个。资产为2392.21亿元,比2004年增加2314。11亿元.同期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6.24万人,比2004年增加16。13万人.其中规模扩大最快的是文化服务企业,2017年企业数、资产总量和从业人员,分别比2004年增长8。5倍、55.5倍和9.6倍。2010年以来吸纳就业人员最多的行业主要是新兴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和广告行业。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不断增加,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2017年我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占同期地区生产总值(GDP)的1.7%,比2004年、2008年和2013年分别提高0.63个百分点、0。39个百分点和0.29个百分点.
(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新兴文化产业呈现出较强的发展势头。目前全区文化产业单位已覆盖了文化休闲娱乐、文化艺术、文化信息传输、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10个行业大类,50个行业中类,文化产业门类逐步趋向齐全.“十一五”时期以互联网技术发展为依托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新兴文化产业迅速崛起发展较快,2017年全区新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达289。71亿元,占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营业收入48。0%。其中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行业营业收入最多,达225。74亿元,占新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77。9%,十大类行业中占比最高(见下图):
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领军内蒙古文化产业的发展。服务业单位占近八成的份额.2017年我区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零售业和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数分别为215个、1382个和13707个,占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总数的比重分别为1.41%、9。03%和89.56%。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比2004年增加11154个,增长4。4倍。2017年文化服务业实现收入444.68亿元,比2004年增长25.3倍,占文化法人单位的73.6%;比2004年提高52。4个百分点.可见在文化产业中文化服务业不但占绝对的主体地位,而且增长较快。
企业集聚性较强,发展优势明显。全区规模以上文化企业主要集中在呼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2017年,三地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达到150家,年末从业人员12346人,实现营业收入82。6亿元,拥有资产380.76亿元,分别占全区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的58.6%、69.5%、83。6%、84。4%,呼包鄂地区已占五成以上.
(三)效益水平显著提升
近年来,文化产业与科技、旅游等相关产业由一般性融合向纵深融合发展,有力地带动
相关产业的发展。
经营性文化企业规模日益壮大,经济效益显著。2017年我区10532个经营性文化企业,实现收入604.02亿元,比2004年增加587。09亿元,其中规模以上文化企业256个,从业人员为17759人。经营性文化企业平均实现收入573.51万元,经营性文化企业中资产过亿的企业近100个.全区现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6个,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34个,国家级动漫企业6家,已成为我区文化产业的领航者、先行者和探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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