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等相关文件
用地单位领取和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 进行规划审查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进行规划调整的,按程序组织听证 涉及基本农田或其他原因不能调整规划的,重新选址 用地单位进行地块勘测定界,办理地质勘察、压覆矿产调查及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许可手续 实地调查,初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告知被征地单位及其成员代表拟征地的范围、面积等基本情况及是否需要听证
放弃听证的
要求听证的由国土局组织听证 由国土局、乡(镇)政府、被征地单位及其成员代表共同对拟征地的面积、范围、地类等基本情况进行确认
拟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一书四方收集、整理、完善报件所需资料 案”及代拟县政府请示,报县政府批准 组件上报乐山市国土局审查,通过后报市政府审查 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通过后报省政府 省级以上批准权限的,报国土资源部 省级批准权限的,省政府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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