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治理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1、康定河城区康定河:本工程位于康定县炉城镇新城区康定河河段,主要保护对象时康定新城区和部分乡村。康定河(瓦斯沟)是大渡河上游右岸的一级支流。属山区性河流,天然落差大,河道比较陡,暴雨季节水流急,水势猛。为完善康定城区防洪体系,维护民族地区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依据《关于印发<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水规计【2012】55号),相关部门决定修筑防洪河堤。该段新建河堤3.75km,疏浚河道2、237km,综合治理河长3.6km。工程分部在城区康定河(瓦斯沟)河段左、右岸,其中向阳桥至菜园子河段左右岸新建堤防0.26km(左岸0.07km;右岸0.19km)、加高加固堤防0.19km(左岸0.07km;右岸0.12km);上下瓦斯村河道左右岸新建堤防3.25km(左岸2段共1.09km;右岸2.16km).河道清淤疏浚3段共2.237km。本流域年最大流量发生在6-9月份,其中6、7两月发生的次数最多,占77.1%。10月份洪水量级逐渐减小,11月以后基本无洪水发生。根据保护区不同保护对象,采取分段设防的防洪措施。向阳桥至菜园子为城区河段,采用50年一遇洪水洪水标准,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工程等级为3级;上瓦斯村至下瓦斯村河段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排涝标准采用5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工程等级为5级。2、康定县炉城镇康定河:本工程位于康定县炉城镇城区,炉城镇康定河通俗称雅拉河,雅拉河系岷江大渡河一级支流城区康定河(瓦斯河)的支流。属山区性河流,天然落差大,河道比较陡,暴雨季节水流急,水势猛。为完善康定城区防洪体系,维护民族地区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依据《关于印发<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水规计【2012】55号),相关部门决定修筑防洪河堤。该段新建堤防4.13km,加固堤防0.69km,疏浚河道总长3km,综合治理河长3km,工程分布在炉城镇雅拉河二道桥上游~幸福桥下游左、右岸。本流域年最大流量发生在6-9月份,其中6、7两月发生的次数最多,占77.1%。10月份洪水量级逐渐减小,11月以后基本无洪水发生。从康定水文站的实测资料看,一次洪水历时一般在5天左右,另外基流所占比例大是本流域洪水的一大特点。依据国家现行《防洪标准》(GB5021-9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要求,确定本堤防防洪标准;结合保护对象的社会、经济地位,采用50年一遇洪水洪水标准,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工程等级为3级。3、康定县炉城镇折多河:本工程位于康定县炉城镇城区,折多河系岷江大渡河一级支流瓦斯河的支流。属山区性河流,天然落差大,河道比较陡,暴雨季节水流急,水势猛。为完善康定城区防洪体系,维护民族地区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依据《关于印发<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水规计【2012】55号),相关部门决定修筑防洪河堤。该段新建、加固堤防4.1km,疏浚河道4.26km,综合治理河长6.21km,工程分部在炉城镇折多河段左、右岸。本流域年最大流量发生在6-9月份,其中6、7两月发生的次数最多,占77.1%。10月份洪水量级逐渐减小,11月以后基本无洪水发生。从康定水文站的实测资料看,一次洪水历时一般在5天左右,另外基流所占比例大是本流域洪水的一大特点。依据国家现行《防洪标准》(GB5021-9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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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要求,确定本堤防防洪标准;结合保护对象的社会、经济地位,采用50年一遇洪水洪水标准,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工程等级为3级。二、总则2.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1)创建“安全文明工程”。2)无人身死亡事故。3)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4)无重大交通事故。5)无重大火灾、洪灾事故。6)杜绝重伤事故。7)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2.2安全监理的依据1)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2)发包人制订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及制度;3)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施工质量监理合同文件;4)《监理规划》;5)施工组织设计。2.3本细则适用于城区河段防洪排涝工程以下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2.4监理机构对安全施工监督管理所承担的职责1)协助发包人对承包人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度汛措施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承包人落实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3)当承包人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建议发包人下令进行停工整改。
4)协助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三、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1)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这是安全管理的高层机构,由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2)在监理机构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部长分管一块、专职、兼职监理工程师参加的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1)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2)
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 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4)
督促承包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5)
检查并督促承包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6)
督促检查承包人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7)
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8)
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要责令其停工整顿。五、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5.1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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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监理机构上报以下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1)安全资质及证明文件(含分包单位)2)
安全资质及证明文件(含分包单位)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3)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专业人员配备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5)
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度汛措施、安全操作规程6)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等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7) 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8)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5.2根据承包人上报的有关文件,监理机构配合发包人进行审查,经检查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才能开工:(1)承包人(含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2)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并配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3)编制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度汛措施和防护措施;(4)检查开工时所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是否到达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已经到位,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身伤亡事故;(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及上岗证;(6)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加强职工安全意识。(7)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8)在施工开始之前,应了解现场的施工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掌握有关资料,及时提出防范措施;(9)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标准,在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六、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6.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有关安全生产的过程文件。6.2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6.3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6.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现场监督与检查,专职安全员应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安全监察部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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