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评定时间:
每年年底,具体以自治区教育厅文件通知为准。
(二)参加评选条件:
以一学年度为一个周期。一学年内,至少有一学期的期评成绩、单科成绩均大于等于70分的同学(如上级下发名额大于学校入选人数,该分值可浮动,具体视当年情况而定)。如果情况特殊,至少要以一个学期的期评成绩为参考。同时,综合测评分大于等于10分。
受学校处分者一票否决。
(三)名额分配:
按专业人数百分比分配名额。多个专业合班的,按班级分配名额;同专业多个班的,按专业分配名额,不分到具体班级。
如某专业或某班无人满足入选条件,把相应名额上收。待其他专业、班级入选名单确定后,从余下的入选名单中按测评表评定分值,分值高者可获得该上收名额。
(四)分值评定:具体见附表 (五)评选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 2. 学生科初审,并将名单上报学校审核。
3. 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 将名单上报区教育厅。
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2012年11月20日
附表:
政府奖学金测评表
加分项目 细则与分值 得分 备 注 此项可按学期累加。如上学期得甲等8分,下学期得乙等7分,此项共得15分。 ①入选者但末获奖学金加1分。 1. 考试成绩 ②获奖学金者按如下加分: 特等加8分;甲等加7分; 乙等加6分;丙等加5分。 ①班长或团支书2分; 2. 班团干部 ②副班长1.5分; ③其他班团干1分 ①学生会主席3; 3. 学生会、②校团委副书记3; 团委干部 ③学生会副主席2.5; ④其他学生会、校团委干部2 ①文学社社长2; ②书画社社长2; ③各社团其他干部1; ④社员0.5 个人单项奖: ①一等奖2; ②二等奖1.5; ③三等奖1; ④鼓励奖0.5 集体奖: ①一等奖1.5; ②二等奖1; ③三等奖0.5 ①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3; ②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1.5;③校级优秀团员1; ④优秀旗手、优秀播音员1 此项不累加,取最高分 此项不累加,取最高分 4. 社团任职 此项可累加分值(不同社同)。 例:XX同学既是文学社社长,又是书画社社员,该同学在此项目加分分值为:2+0.5=2.5分 此项可累加。活动包 括参加学校的各项文体、技能比赛等。 5. 活动获奖 6. 评优评先 此项可累加。 每本证加5分: ①会计从业资格证; ②电子商务师证; 7. 技能考证 ③计算机等级证; ④电工证; ⑤其他:人社部、工信部的各种认证。 8.技能大赛
此项可累加 此项可累加 参加自治区级以上技能大赛: ①一等奖8;②二等奖7;③三等奖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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