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者出院,由经管医师在出院日下达出院医嘱,通知病人,书写出院病历,填写《出院记录》,开具出院带药处方,值班护士领取药品。
2、责任护士按照健康教育计划做好患者的出院康复指导,完善护理病历。值班护士负责处理出院医嘱,整理医疗病历和护理病历,按规定顺序排列病历,护士长审核后,交科室质控医师审核统一送院病案室。
3、出院当日,由主班护士取消出院患者全部治疗;主班护士在电脑中处理出院病人信息;责任护士指导病人办理出院手续,《出院记录》签章后交于病人,准备好出院带药,指导用药方法,清点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护送患者出院。
4、责任护士再次核对出院患者各项治疗取消与否。并取下床头牌,督导卫生员进行床单位终末消毒。
5、患者因各种原因或重危患者抢救无效时,患者和家属放弃治疗,要求自动出院者,当班医生和护士应报告上级医生和科室主任,并向患者和家属说明后果,在病历中如实记载,请患者或其家属在病历上签字后,可按自动出院处理。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应通知有关部门接回或由医院送回。
6、患者出院时,护士长应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服务的意见,责任护士请患者配合填写出院病人质量信息反馈表。
7、患者持《出院记录》及交费单据到出院窗口办理出院结帐手续,由各医保窗口负责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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