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目的
为使集团公司制度管理工作有序、规范各项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各个管理环节当中,使按章办事、按章操作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术语
本办法所称的制度(即管理制度),是指由集团公司各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起草的,以集团公司名义颁布的有关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和综合管理等行为的、具有长期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部门、分子公司。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集团经营管理部是管理制度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编制修订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工作的有关具体管理规定; 组织对送审管理制度进行综合性审查;
汇编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组织研究管理制度建设相关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组织有关部门对管理制度执行冲突进行协调处理; 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和下属分子公司的制度管理工作。
第五条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职责
组织执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在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框架下编制本系统和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接受集团经营管理部对制度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
查。
第三章公司制度体系
第六条规章制度制定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合规; 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科学总结规章制度建设的经验教训,吸收公司管理的优秀成果,融合提炼,持续创新,保持规章制度的先进性;
坚持规范与效率的统一。突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管理控制,既关注过程、更关注结果;
坚持管理制度与流程体系、一体化管理体系、内部标准化体系等一体化的原则,对同一事项或管理活动、原则上只受单项规章制度的约束。有计划、有组织的推进管理制度与流程体系、管理体系、内部标准体系实现一体化的进程;
严格履行规章制度管理程序,保障规章制度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坚持规章制度制定与实施并重。
第七条管理制度应当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制度编制目的、依据和原则、适用范围等; 管理活动涉及部门和单位相关职责; 管理事项和内容; 活动开展流程和程序;
对该项制度监督检查方法和程序; 违规责任;
颁布和解释部门,及制度生效时间。
第八条管理制度格式的基本要求:
名称规范并符合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公司专业管理制度名称一般采用“制度”“管理办法”或“规定”;已制定“管理办法”或“规定”的,(其后续的辅助性管理制度名称一般应使用“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等);
内容顺序按照总则、分则、附则的先后逻辑排列,分则直接以“章”形式表述,在制度内容中不出现“分则字样;
涉及管理事项范围广、内容多的可以分章、条、数字等分类,涉及管理事项范围窄、内容少的应直接用条和数字分类。具体规章的章、条的序号用大写中文数字依次表述;
分条描述科学合理、逻辑关系清晰,属于一个条文内的事项应当归类描述;
文字准确、简练,容易引起歧义的名词须作出明确解释,不得使用没有定义的简称。
第九条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按照起草、审查、审议、颁布、解释、修改、废止等程序进行。
第四章制度起草和审查
第十条制度起草
管理制度的起草工作由其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对于业务、职责交叉的管理制度,涉及二个及以上部门或单位的,承担主体责任的部门为起草负责部门,其他为起草协办部门。起草负责部门对该项管理制度承担主要责任,起草协办部门对该项管理制度所涉及本部门职责的内容负责,责任界定不清的、由管理制度主管部门进行协调;
拟起草的管理制度应事先对管理制度制定的必要性、调整范围和对象、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案、与现有管理制度的关系、部门职责划分和主管部门的确定等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
制度的起草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本制度涉及到的相关流程规定,业务程序描述按照相关流程基本顺序展开阐述,流程存在问题的,同
时提出对流程的修改和调整意见,确保制度和流程的连接关系;
起草单位完成具体管理制度初稿后,应经过起草单位内部的充分讨论,讨论后完成的草案和论证意见应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及所涉及的基层单位征求意见;
起草具体针对基层单位的作业管理方面的辅助性规章制度,提倡由相应基层单位先行拟定规章制度草案,再交由相应职能部门组织完善;
被征求意见的部门或单位就该管理制度草案进行分析论证,提出书面会签意见。
第十一条综合性审查
综合性审查包括标准体系审查、管理协调性审查和法律审查。综合性审查由管理制度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具体审查由承担该项职责的相应职能部门负责。综合性审查的顺序依次为标准体系审查、管理协调性审查、法律审查;
管理制度由起草部门和会签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管理制度起草部门连同所依据的上级规范性文件复印件一并送交管理制度主管部门,即进入综合性审查阶段;
承担综合性审查的职能部门自接到管理制度送审稿次日起,原则上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审查,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
负责管理制度综合性审查的职能部门,负责提出具体的书面审查意见;
对在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起草部门修改,并说明修改原因及依据。对起草部门拒绝修改的管理制度送审稿,不得进入审议和发布程序。
第十二条制度起草和审查具体工作程序详见《建兴建设集团制度编写和审批流程》。
第五章审议与发布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会议方式对管理制度送审稿进行审议。对综合性审查通过的管理制度送审稿,根据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内组织审议并形成审议决定。
第十四条各类制度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审议,由集团公司总裁办批准发布执行。
第十五条组织审议部门应当提供下列文件和材料:
具体管理制度送审稿; 综合性审查意见;
管理制度起草说明(内容主要包括:具体管理制度论证情况、起草和征求意见过程、相关单位意见、具体管理制度主要内容、需要说明的问题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不同意见等)。
第十六条对制度审议的主要内容
管理制度送审稿和起草说明是否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 管理制度送审稿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对不同意见是否协商一致;
管理制度送审稿与其它现行管理制度的衔接情况,是否有与其他管理制度重复或冲突的规定。
第十七条审议会议就审议结果做出如下之一的审议决定:
批准具体管理制度的颁布;
原则通过、按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颁布; 需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 撤销该具体管理制度的制定计划。
第十八条管理制度经审议通过或原则通过的,起草部门应按照审议意见修改完善,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核批准。
第十九条管理制度颁布的行文按公司公文处理规定执行,并由公司总裁统一签发。
第六章解释、修改、废止
第二十条管理制度(含辅助性规章制度)由起草单位负责解释。凡属于管理制度条文本身与其它管理制度相冲突,由管理制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集团总裁审批,审批通过后由主管部门颁布管理制度解释。
第二十一条管理制度在执行期间,如发现有违反本办法列明的重复、冲突、遗漏事项的,起草部门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提请修订或废止、同时知会管理制度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管理制度的修改一般应按制定程序办理。对失效和拟废止的管理制度,必须发文明令废止,或在新的管理制度中宣布予以废止。
第七章规章制度实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及员工如发现颁布的各层次或同层次规章制度之间有重复、冲突、遗漏的,有权书面向制度主管部门反映,制度主管部门应及时了解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规章制度一经发布实施,须无条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已发布的规章制度进行宣传,使与规章制度实施有关的部门和人员能够掌握、了解规章制度内容,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六条下级单位发现上级单位的规章制度不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导致执行困难的,在先执行的情况下及时向原制定修订的部门反映并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七条同一管理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新的规章制度与旧的规章制度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规章制度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向外提供应按公司有关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第八章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制度的执行的监督检查实行集团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经营管理部双重检查,各业务主管部门从业务管理的角度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营管理部从制度管理角度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各部门要经常组织督促本部门员工学习了解公司管理制度,对各自业务范围内涉及到的制度要求员工非常熟悉,使各项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各个管理环节当中。
第三十一条制度执行监督检查遵循的原则:
全面性原则。执行规章制度涵盖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每一位员工都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事实性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各项制度为标准。
第三十二条集团经营管理部负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如发现有违反公司制度的,可直接提出处理意见,也可与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共同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到各部门、分子公司实地向负责人和有关业务人员了解制度的执行情况;
检查管理制度规定的记录、表格使用情况; 针对有关问题调查制度执行情况; 其他监督检查方式。
第三十四条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是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业务工作是否按照工作流程; 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工作人员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 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
第三十五条处理意见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处理事项情况说明;
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和依据; 改进措施。
第三十六条实施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职责,不得随意干涉被监督检查单位的内部事务或故意刁难被监督检查单位。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应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组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十八条责任单位或有关人员对处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在处理决定公布七日内向经营管理部提出书面意见。经营管理部视问题重要程度可直接进行答复,也可与责任部门负责人共同答复,或提交经理办公会议研究。
第三十九条对于滥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受处分的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公司予以从严处分。
第四十条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不力单位或年度内受过处罚的员工,原则上不能参加公司本年度的各项评优。
第九章分子公司制度建设和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分子公司建立本公司相应制度体系,各分子公司原则上执行集团公司各级制度,如果集团公司制度不能满足本公司具体业务需要,分子公司应参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内容和格式编写本公司制度,并报集团制度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分子公司制度内容不得与集团公司制度相冲突和抵触。
第四十二条各分子公司制度管理应有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制度建设和管理方案可以参照集团公司管理体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集团经营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分子公司的制度建设和执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制度,依据《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细则》进行处理。 第四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集团经营管理部。 第四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流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通过流程运行规范集团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实现各部门之间的有效协同,并保证公司相关流程持续运行顺畅,并实现不断的优化,以持续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指导和规范集团流程管理相关业务活动; 各分子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集团组建流程领导管理小组,流程领导管理小组是流程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包括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主要部门负责人,其工作职责如下:
审批经营管理部拟定的流程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 监督并指导流程管理体系的运行;
协调流程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重大问题; 核心管理流程优化的审批工作;
当公司战略和组织结构出现重大的变化时,负责启动管理流程全面优化工作。
第四条集团经营管理部是集团公司流程管理的负责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起草和拟定流程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 组织实施和监督监测流程相关管理制度的实施
负责集团公司流程运行过程中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流程管理文件的整理、修订工作; 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流程执行监测、反馈工作; 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流程评价、优化工作;
负责公司级别流程增减的审批工作,并定期向流程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和接受工作指导。
第五条各具体流程负责部门是流程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本部门所负责流程的正常运行;
负责本部门所负责流程的日常维护,监督流程涉及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
负责本部门所负责流程中信息的收集、追踪,保证流程的有效运行,对流程执行中的断裂和信息的缺失承担监督和及时反馈责任;
负责实现本部门负责流程的不断完善、修正和优化,以持续提高流程运行速度和运行效率。
第三章公司流程体系
第六条流程分级和归口管理
为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本阶段公司流程只设定集团级和分子公司级别两层流程。集团和分子公司内部各部门内部使用的仅限于规范部门内部工作程序的相关流程由各部门自行编制和管理,不纳入流程管理体系;
公司严格控制流程数量,保证流程管理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集团层面流程如果已包含分子公司相关活动内容,则分子公司执行集团相关流程,本单位不编制该类流程;如果认为该流程对本单位业务描述不够具体,或者未包含本单位某项关键业务活动,可编制分公司层面流程,同时向流程归口管理部门集团经营管理部审核备案;
集团层面流程由集团经营管理部统一管理;分子公司层面流程由本单位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报集团经营管理部备案,并接受集团经营管理部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流程文件内容
流程图:流程图中要将该业务流程主要涉及部门标注清楚,以图表形式表述该项业务活动的程序和涉及相关部门;
流程描述表:流程描述表是对流程图的文字性说明,说明要具体清晰,能够将该业务活动环节描述清楚;
流程备注:要列出出流程涉及到的相关制度和其它必要补充说明。
第八条流程编号
为便于管理,公司对流程进行编号管理,编号规定如下:
流程编号格式为“单位-部门-流程名称简拼-版本号”四级表述
单位为集团和分子公司两层级,集团表述为“☺”分子公司为本单位字母简拼,如物业公司“”;
部门为单位下的相关部门,部门代码用通用性的两大写字母表述,如人力资源部表述为“”
流程名称为该流程名称的简写拼音组合,由流程名称的大写英文字母表述,如招聘管理流程名称为“
版本号为本流程为第几版,是否有过修改,版本号用大写字母表述,如集团人力资源部招聘管理流程编号为“☺”。
第九条流程效力
流程文件的效力等同于公司制度,各级部门和员工要严格遵照执行;
相对简单业务活动,直接以流程文件代替公司制度,为简化管
理,不作相应制度作补充;
比较复杂或重要业务活动,将以制度的形式对该流程活动进行细化描述和补充。
第四章流程的编制和审批
第十条为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避免公司管理出现僵化和教条现象,公司严格控制流程文件数量,以确保现有流程文件得到有效实施和监控。
第十一条需要新增流程条件
必须有一项未使用流程规范的管理和业务活动,该项业务活动涉及公司一个以上的部门;
该项管理和业务活动对公司整体经营具有较为重要作用;
该项管理和业务活动能够用固定的执行路径进行规范。
第十二条新增流程编制审批
流程使用部门根据公司要求或者是本部门管理需要,填写《流程编制申请表》(见附表一),提出编制新流程申请,由集团经营管理部进行审核后,开始组织编制。
第十三条流程的编写起草工作由流程主要使用部门负责,其他流程涉及部门为编写协办部门。流程管理部门为协调部门。
第十四条拟起草流程部门应事先对流程制定的必要性、调整范围和对象、部门职责划分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
流程的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现有相关制度内容,基本在制度框架下编制,如果制度有明显不合理和逻辑表述不清晰的地方,同时提出申请对该制度作修缮和调整,确保制度和流程的紧密连接关系;
编制单位完成具体流程初稿后,应在本单位或部门内部进行充分讨论,讨论后完成的草案提交流程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
起草针对基层单位的相关流程,提倡由相应基层单位先行拟定
草案,再交由流程编写部门组织完善;
被征求意见的部门或单位就该管理制度草案进行分析论证,提出书面会签意见;
流程初稿完成后,集团经营管理部对完成流程进行审核,确定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公司要求、流程反应工作顺序是否顺畅、流程说明是否清晰准确、配套制度和表单是否完整、流程权限是否合理、和现有流程是否有冲突和重叠等;
集团经营管理部审核完毕后,报送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流程涉及部门进行集体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裁办审批通过执行。
第十五条流程编制和审批的具体操作程序见《建兴建设集团流程编制和审批流程》
第十六条流程编制注意事项
注意规范性,需要运用集团公司流程文件的统一格式模板; 主要内容的完整:信息传递和相关的工作要求要清晰、明确。
第十七条分子公司流程编制和审批参照集团流程审批程序进行组织。
第五章流程的删减
第十八条出现以下情况时流程可以被删减:
流程所规范的管理事务不复存在; 组织结构发生变化;
部门或岗位之间的工作流不复存在。
第十九条集团层面流程的删减由集团经营管理部负责,每半年对所有的流程进行盘点,出现上述情况时进行删减操作,并通知相关部门。分子公司流程的删减工作由分子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报集团经营管理部备案后删减。
第六章流程发布和运行
第二十条流程是对公司各项管理事务的规范。如果一个管理流程投入运
行,表明这项管理事务必须按照流程的规范去运行,因此这项管理事务的执行路径、传递的信息流通过流程进行了固化。
第二十一条流程运行由流程负责部门负责,具体负责人是流程责任人。
第七章流程监测
第二十二条公司发布执行的各项流程运行过程需要进行及时监测,以通过持续的监测来保证流程切实有效运行,并保证实现流程的不断优化和完善。
第二十三条流程运行监测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流程运行的完整性:流程是否按照流程文件规定有效运行,是否出现断裂和中止;
流程运行时间:需要建立各环节耗用时间,各环节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完成;
流程环节:需要记录各环节的工作是否按照流程的要求运行,各环节的完成标准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要求;
流程信息:流程中规定需要生成或传递的信息是否完备,是否进行了整理和归档等。
第二十四条流程监测方法
采用定期填写监督记录的方式,由各级流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监测信息的收集,具体监测方法如下:
公司的所有管理流程可以分为两类:日常类(重复性工作)和阶段类(次数少,持续时间长)。对两类流程采用不同的监测方法,日常类采取每月随机监测的方式,阶段类采取即时监测方式(在执行后进行监测);
流程监测由流程小组在公司现有流程目录中抽取一定数量流程,通知相关流程负责部门组织监测;
监测所用工具是《流程执行记录表》(见附表二),按照监测方法填写并及时报送各级流程管理部门,为流程评价提供依据。
第二十五条流程运行反馈
流程运行的反馈是对流程使用人建议的收集、按照全员参与的原则,公司相关人员均可以填写流程反馈记录(见附表三《流程执行情况调查表》,提出对公司相关流程的意见和建议;
反馈信息首先提交到流程责任人,由流程责任人及时提交至流程管理部门,流程管理部门对所有的反馈信息必需做出答复。
第八章流程评价
第二十六条流程评价是指运用评价方法及工具对公司的流程文件进行效率和监控方面的评价
第二十七条流程评价的意义 首先,流程评价是流程持续优化的前提;
其次,流程评价能够解决并确定流程体系将进行何种程度的优化,能够明确具体流程优化的优化点。
第二十八条流程评价的标准 流程评价标准包括控制和效率两个方面
控制标准:在现有情况下的组织健全、环节完整、监控有效、合理授权;
效率标准在现有情况下的时间最短、成本最低。
第二十九条评价方法
收集流程的监测信息(流程执行记录)以及流程反馈信息(流程反馈记录)
按照评价标准对这两种信息进行分析,填写流程评价优化记录
第三十条评价内容
组织健全:流程有相应的责任部门,所有的环节都有部门和负责人负责;
环节完整:没有遗漏环节,环节需要生成、传递和保存的信息
完整;
监控有效:关键环节必有监控手段;
合理授权:主要对审批环节,可以设定不同的权限,降低审批层级;
时间最短:包括两个时间指标,及环节耗用指标和滞后时间指标达到最小。对于环节耗用时间,原则是在合理的基础上尽量缩短,对于滞后时间指标,原则是减为零或在现阶段的最低值; 成本最低:减少不必要的沟通、反复以及不必要的环节。
第三十一条公司季度为周期对所有已发布运行的流程进行评价,评价由各级流程管理部门组织,并最终由流程管理部门出具评价结果
第三十二条评价结果的运用
作为流程持续优化的依据;
作为流程责任部门、岗位的考核依据,列入公司的相应考核体系。
第九章流程的持续优化
第三十三条流程优化的定义
流程优化不是阶段性的工作,是公司要作的长期性工作;
公司在不断的飞速发展,公司的发展战略也经常做出调整,因此公司流程要适应这种变化,进行持续不断的优化。
第三十四条优化工作开展程序
根据流程评价的结果,由各级流程管理部门与流程责任人进行优化,然后将修订过的流程换版并通知相关各部门,如果涉及到对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则由各级流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度调整工作,如果为公司级别流程和制度的调整,则由集团公司流程领导小组进行评议和审批。
第三十五条流程优化的主要手段
管理流程优化常用的手段有以下几种:规范性、删除、简化、集成。信息化。
规范针以解决组织、环节、监控、授权方面出现的不规范现象; 删除以解决多余的环节、过度的控制、滞后时间过长等现象; 简化以针对流程环节耗用时间、环节的处理过程、表单中的无用信息;
集成以针对岗位工作的集成(在不影响监控的情况下,部门内部减少岗位之间的流转环节)、信息的集成(所传递表单的统一规范、对能够合并表单进行合并);
信息化主要针对数据的收集、传递、。分析使用信息化的手段。
第三十六条各流程负责部门每季度组织流程涉及部门召开流程研讨会,对流程中存在不足和问题及优化建议进行讨论,并形成会议记录,报送流程管理部门。如果需要流程管理部门参加,则由流程管理部门进行组织和协调会议。
第三十七条集团领导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流程研讨会,听取各部门对本部门的流程执行情况进行讲解,由集团领导提出点评意见,并提出流程调整和完善要求,经营管理部根据集团领导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作流程调整和完善。
第三十八条原则上,公司半年度对现有流程作一次整体盘点和微调,年度必须进行一次流程整体优化和调整。
第十章流程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流程各级管理部门为流程的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各流程负责部门对本部门负责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条流程检查组织
公司流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联合检查小组,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牵头检查,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管理部和相关部门配合参加。
第四十一条检查将采取定期检查、日常抽查形式对流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二条流程检查内容
该项流程环节是否完整,是否能准确反映该项业务活动全貌; 该项流程是否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流程需要的审批环节是否都到到有效审批; 流程所需表单文档是否完整和符合工作需要;
流程相关表单是否及时记录和保存,流程记录表单文档是否完整;
流程配套制度是否完善,配套制度是否能准确解释和补充流程内容;
是否定期组织流程学习和研讨,学习和研讨记录是否详细准确; 是否按照集团领导要求及时对流程实现优化和完善; 本部门员工对部门流程是否熟悉掌握。
第四十三条流程检查方法
流程检查小组每月定期抽选部分组织填写《流程执行记录》,以监督流程执行情况,流程存在问题次数将列入日常考核内容;
流程检查小组每月组织对部门填写《流程执行情况调查表》,以实现流程的持续完善;
流程检查小组每月抽查各部门若干岗位询问对该部门流程掌握情况,并根据询问结果进行评分;
流程检查小组每月抽选部分流程检查流程运行情况和表单、记录等完整情况,将检查结果列入日常考核内容;
流程检查小组不定期的抽选部门或相关流程检查流程执行和相关记录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价;
流程小组每季度根据各部门和单位流程管理情况,填写《流程检查评价表》(见附表四),将评价成绩列入日常考核。
第四十四条检查奖惩
对检查不合格部门和单位,将根据检查结果列入该部门或岗位当期考核项目;
对故意违反流程有关规定,或者是经常出现重复性问题部门和岗位,流程管理部门做成处罚决定,经公司总裁办审批后,实施处罚。
第十一章分子公司流程建设和管理
第一条各级分子公司,原则上执行集团公司流程。如果集团公司流程不能涵盖本公司具体业务或者是因业务需要,按照集团公司相关流程管理内容和格式编写本公司流程,并报集团制度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分子公司流程内容不得于集团公司相关流程相冲突和抵触。
第二条各分子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分子公司流程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分子公司流程建设和管理方案可以参照集团公司管理体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分子公司的流程建设和执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制度,依据《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细则》进行处理。 第四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集团经营管理部。 第四十七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附件一:《制定流程申请》 附件二:《流程执行情况记录表》 附表三:《流程执行情况调查表》 附表四:《流程检查评价表》
附件一:
制定流程申请表
编
号
:
日期:
流程名称: 流程目的: 流程范围: 流程负责部门: 流程描述 序执行人 号 操作内容 相关表单: 相关制度:
填表人:部门负责人:集团经营管理部:
附件二: 流程执行情况记录表 流程名称 流程启动缘由和时间: 产出本环环本环节工作内容 节 间① 间② ③ 成时限④ ⑤ 节启动时节结束时节负责人节要求完本环本环本环流程责任人 流 部表单、文档符是否齐全制⑥说明:、①、⑦为本环节人填写,④、⑤、⑥为下环节人对上环节完成情况鉴定 、上环节完成时间为下环节的开始时间 、该表单的收集和传递由流程负责部门负责,该流程执行完毕后,将该表单交至流程管理部门、其它具体填写说明,由流程管理部门在启动流程执行情况监控时,另作通知 填制
审管
理
人核部
人门
:::
流
程
日期:
附件三:
流程执行情况调查表
编号:
流程 填制人 环节反馈;随着公司的发展,是否出现某些环节问题(多余、超出部门职责范围、审批审环节 问题 分析 您建议的解决办法 时限评价反馈:判断必要的环节的时间要求是否合理?是否还有缩短的余地?是否需要重环节 问题 分析 你的建议 信息评价反馈:对于信息集成的职责规定是否能够完成报告类表单的格式、内容框架是某表 描述 分析 您的建议 其他反馈意见:包括对流程的删减意见,对制度调整的建议 建议 填制人:
日期:
附件四
流程检查评价表编号:
流程名称 控制标准评价 评价评价标准 指标 : 组织健全 所有的环节都有责任人或者岗位负责,流程有明确的流程负责人 : 所有环节没有缺环节完整 失情况,按照流程要求生成,传递和保存了信息,且信息保存完整 : 监控失效 关键环节控制依据完备,关键环节的执行按照流程的要求执行 : 合理授权 授权合理,或者有一定的授权,但不需要通过授权提高流程执行效率较低 效率 顺畅情况 偶尔出现流程执行不 出现责任人没有出现环节没有责得到落实的情况或者任人或岗位负责,造负责部门没有落实的成流程运行不畅 情况 所有环节没有缺所有环节没有缺失情况出现,按照流程失情况出现,但没有要求生成、传递和保存按照流程要求生成、了信息,但信息没有按传递和保存信息情况 照流程要求整理归档 关键环节控制依据完备,但关键环节的执行没有达到流程要求 关键环节的控制依据不完备,出现依据的制度、操作规程等不健全情况 没有合理授权, 情况 流程负责部门 出现、出现环节执行情况,照程没有顺利出现、情况 没有合权,造成流程出现瓶颈状况能执行效率评价 优化建议及措施:: 集团经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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