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文件第15款是否生效
您好,我是铜仁市思南县的一名教师。请问: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文件第15款中“对扎根基层、从事本专业工作、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专科、中专学历并在基层工作分别满4年6、年、9年的,可申报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是否生效、算不算数?我是在农村学校工作已满7年本科毕业的农村教师,符合334号文件第15款条件,可当看到2013年10月27日县转发的334号文件后,向思南县教育局等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时间过期了”、“思南县没有相关的政策”,请问这是怎么回事,到底334号文件是不是真的?过期了为何又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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