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长江大都会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部门 施工部 苏州二建 部位 二号房底层 装饰班组 2009年 04 月 16 日 吊顶工程 交底人 范大建 作业单位 施工期限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超过二米佩戴安全带,操作过程中禁止随意吸烟。 2.吊顶工程作业时,脚手架及脚手板铺设应牢固稳定,使用人字梯时,应将中间拉绳系牢。 3.电动、电焊等设备工具在使用时应由专人保管,并应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定进行操作,不得随意乱拉电线,不得违章作业。 4. 在施工现场要求配备灭火器,木屑做到工完场地清,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5.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应注意上下工序的配合不得任意扔掷工具及材料,以免伤人。 6. 禁止使用平刨和圆盘锯合用,一机两用,开关应用按钮开关。 7.施工用的临时马道应架设或吊挂在结构受力构架上,严禁以吊顶龙骨作支撑点。 8.隔断骨架施工中,在其未与墙体基层连接固定之前,应设有适当的临时支撑。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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