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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柳一中师德考核评议制度

2021-05-24 来源:易榕旅网
田柳一中师德考核评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建立师德师风考核评估方案,成立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教工代表组成。

二、师德师风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学年综合评定一次,考核结果和综合评定均进行公示、备案,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师德师风考核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十不准”》为主要依据。

四、师德师风考评办法为: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考核办法以《田柳一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为准。

五、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六、考核内容:考核教师职业道德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为主要依据。包括:政治表现和师德素养、师德日常考核、出勤、责任心与教学常规落实情况、奖励等。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晋级、职评、聘用和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

1、考核结果按25%的权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师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优秀,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当年不能聘用。

2、推荐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表彰人选和“十佳青年教师”、“十佳师德标兵”、“十佳班主任”候选人,其近两年师德考核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3、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本学年度的师德考核必须是合格以上;申报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本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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