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房屋拆除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2021-12-27 来源:易榕旅网
安吉楼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工商营业注册号: 施工资质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17年9月15日签订的《 安吉楼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双方签订的原合同房屋拆除价格未考虑到房屋拆

1

除物及垃圾的清运费用和清运前存在的安全隐患,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修改增加的内容

1、根据原合同第4条“拆除物的归属及处置方式”的约定,考虑到拆除物、废弃物、建筑垃圾等清运和场地平整费用的市场因素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原合同第7条“合同价款、拨付与结算\"的第1项“合同价款”的第1款中的“房屋拆除综合中标单价为20。00元/ m”修改为“房屋拆除及拆除物、废弃物、建筑垃圾等的清运和场地平整的综合中标单价为45。00元/ m”。

2、乙方在拆除物、废弃物、建筑垃圾等的全部清运和场地平整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郴州市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专项治理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管理;装、卸、铲清运物必须采用喷淋专用设施设备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控制尘土飞扬,有效降低现场扬尘污染;严禁车体带泥上路、沿路遗撒。

二、本协议为固定综合单价(含税)协议,协议价款已综合考虑了现场条件与施工有关等各种因素的全部费用,是支付本协议与原合同工程项目(工序)按技术交底施工达到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完成其缺陷修复及一切辅助工作所需的全部酬金的综合单价(含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

2

2

2

务和风险的费用),对于本协议与原合同中没有提到的内容均视为已包含在相应的条款内容之中.在本协议与原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发生任何价格浮动,协议价格均不做调整;不因政策或市场或实际情况发生偏差等因素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三、整个工程于2017年10月1日前完工,相关安全责任按双方签订的《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合同》执行。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五、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随原合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