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资助申报 办理机构:知识产权与科技项目处 办理地址:科技局614、615房间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87696867、87696365
办理时限:申报于每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申报时间为20日左右;自申报截止之日起30日内,确定示范单位名单和资助额度
申办对象:在本区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申请表 (2)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介绍 (3)单位获得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团体登记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报单位向新区科技局报送申请表、相关证明等书面材料
(2)新区科技局业务处室进行书面审核、现场审核后,提出示范单位名单 (3)经新区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示范单位和资助额度 (4)由新区科技局业务处室负责印发文件,并将资助 资金拨付给相关单位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金州新区专利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2、专利授权资助申报
办理事项:专利授权资助申报
办理机构:知识产权与科技项目处 办理地址:科技局614、615房间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87696867、87696365
办理时限:申报于每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申报时间为20日左右;自申报截止之日起20日 内,确定资助结果
申办对象:本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组织,户籍在 本区的个人和在本区工作的外来人员 申报材料:
(1)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 (2)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团体登记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报单位或个人向新区科技局报送申请表、相关证明等书面材料
(2)新区科技局业务处室进行书面审核后,提出资助计划
(3)经新区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4)由新区科技局业务处室负责印发文件,并将资助资金拨付给相关单位和个人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金州新区专利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3、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立项
办理事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立项 办理机构:知识产权与科技项目处 办理地址:科技局614、615房间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87696867、87696365
办理时限:项目申报于每年3-4月份进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申报时间为30日左右;项目立项分批进行,原则上上下半年各安排一批
申办对象:在本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 申报材料:
(1)《大连金州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大连金州新区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证明项目技术情况的材料
(4)项目承担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1)新区科技局编制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并在新区科技信息网上发布,明确相关事项
(2)申报单位需登录新区科技信息网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报送书面材料 (3)新区科技局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项目进行统一受理或不予受理
(4)新区科技局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受理项目进行评审 (5)经新区科技局业务处室推荐、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审批领导小组批准等程序,确定立项项目和资金安排
(6)对拟立项项目通过新区科技信息网向社会公示10天
(7)项目承担单位需与新区科技局签订合同书,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合同之后下拨项目资金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金州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4、孵化器的办理
办理事项:孵化器的办理 办理机构:政策法规与创新处
办理地址:金州区迎湖街1号,科技局613房间 办理时间:每年的3-4月份 联系电话:87690023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
申办对象资格: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材料:
1、《金州新区创业型孵化器认定申报书》或《金州新区产业型孵化器认定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证书。 3、企业章程、财务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
4、企业管理团队简介及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证明。 5、对入孵科技企业的优惠政策及相关的管理规定。 6、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8、入孵科技企业名称、使用房间位置及使用面积等明细。
9、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孵化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报告及可以使用的资产情况报告。 办理程序:
1、新区科技局每年在科技信息上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相关事项。 2、申报单位进行申报(网上申报、书面材料)。 3、新区科技局对企业资格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 4、新区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新区科技局对评审通过的企业予以认定。
6、新区科技局将认定结果在科技信息网上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核实处理,没有异议的颁发证书和牌匾。
7、发放补贴或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依据:《金州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5、高新技术企业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办理
办理事项:高新技术企业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办理 办理机构:政策法规与创新处
办理地址:金州区迎湖街1号,科技局612房间 办理时间:常年受理 联系电话:87690015
办理时限:每半年和年末集中评审一次 申办对象资格:区内企业 申报材料:
1、《金州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4、企业近二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 5、企业近二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6、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 办理程序:
1、新区科技局每年在科技信息上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相关事项。
2、申报单位进行申报(网上申报、书面材料)。 3、新区科技局对企业资格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 4、新区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新区科技局对评审通过的企业予以认定。
6、新区科技局将认定结果在科技信息网上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核实处理,没有异议的颁发证书和牌匾。
7、发放补贴或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依据:《金州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项目、产品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6、高新技术项目、产品的办理
办理事项:高新技术项目、产品的办理 办理机构:政策法规与创新处
办理地址:金州区迎湖街1号,科技局612、613房间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87690015
办理时限:项目申报于每年3-4月份进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申报时间为30日左右申办对象资格:区内企业 申报材料:
1、《金州新区高新技术项目、产品认定申请表》; 2、高新技术项、产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高新技术项、产品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 4、非本单位研究、开发科技成果的成果使用协议书或技术转让合同复印件; 5、医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消防器材等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技术及产品,须提供国家有关行业规定的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明,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办理程序:
1、新区科技局每年在科技信息上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相关事项。 2、申报单位进行申报(网上申报、书面材料)。 3、新区科技局对企业资格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 4、新区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新区科技局对评审通过的企业予以认定。
6、新区科技局将认定结果在科技信息网上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核实处理,没有异议的颁发证书和牌匾。
7、发放补贴或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依据:《金州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项目、产品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7、科技创新平台的办理
办理事项:科技创新平台的办理
办理机构:政策法规与创新处
办理地址:金州区迎湖街1号,科技局613房间 办理时间:每年的3-4月份 联系电话:87690023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 申办对象资格: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材料:
1、《金州新区科技创新平台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证书。 3、企业章程、财务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
4、企业管理团队简介及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证明。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报告及可以使用的资产情况报告。
6、有关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专利证书、版权证书、著作权证书等)。 7、近三年在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科技项目立项的有关材料。 8、已经完成的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 9、 其它相关 办理程序:
1、新区科技局每年在科技信息上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相关事项。 2、申报单位进行申报(网上申报、书面材料)。 3、新区科技局对企业资格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 4、新区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新区科技局对评审通过的企业予以认定。
6、新区科技局将认定结果在科技信息网上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核实处理,没有异议的颁发证书和牌匾。
7、发放补贴或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依据:《金州新区科技创新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8、科学技术奖的办理
办理事项:科学技术奖的办理 办理机构:政策法规与创新处
办理地址:金州区迎湖街1号,科技局612房间 办理时间:每年的8-9月份 联系电话:87690015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区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将科技奖获奖名单向社会公布。
申办对象资格:区内各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直属单位及个人 申报材料:
1、金州新区科技奖励申请表 2、知识产权证明 3、成果鉴定证书 4、用户意见 5、效益证明
办理程序:
1、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直属单位及个人向政策处提交申请表并提交相关附件
2、政策处对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科技局审核后向管委会申请
4、管委会审核批示后,科技局、财政局联合行文,兑现奖项。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依据:《金州新区科学技术奖励规定(试行)》
9、研发机构的办理
办理事项:研发机构的办理 办理机构:政策法规与创新处
办理地址:金州区迎湖街1号,科技局613房间 办理时间:每年的3-4月份 联系电话:87690023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
申办对象资格: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及内设机构 申报材料:
1、《金州新区研发机构认定申请表》。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研发费用支出明细表)。
4、有关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专利证书、版权证书、著作权证书等)。 5、近三年在市级及市级以上相关部门科技项目立项的有关材料。 6、已经完成的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新区科技局每年在科技信息上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相关事项。 2、申报单位进行申报(网上申报、书面材料)。 3、新区科技局对企业资格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 4、新区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新区科技局对评审通过的企业予以认定。
6、新区科技局将认定结果在科技信息网上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核实处理,没有异议的颁发证书和牌匾。
7、发放补贴或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依据:《金州新区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10、金州新区战略行新兴产业房租专项补贴申报 办理事项:金州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房租专项补贴 办理机构:金州新区科学技术局产业促进处 办理地址:金州区迎湖街1号616、617房间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87690035、87690063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办理。
申办对象资格:在新区范围内新办(或增资增项),入住指定经营用房的,从事新区新兴产业领域技术研究、产品开发与制造、应用服务的研究开发机构、工程(技术)中心、生产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 申报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进展介绍);
2、项目建设相关部门核准审批文件、土地使用有效证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大连金州新区房租专项补贴资金申请表》; 5、房屋租赁凭证; 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办理程序:
1、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州新区科技局。
2、项目审批。科技局确定立项项目及资金安排。
3、局长办公会审定。在科技局局长办公会上,确定立项项目及资金安排。新区科技局与财政局会签后下达项目立项文件并向企业拨付项目资金。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金州新区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11、金州新区关共转专项申报 办理事项:金州新区关共转专项
办理机构:金州新区科学技术局产业促进处 办理地址:金州区迎湖街1号616、617房间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87690035、87690063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办理。 申办对象资格:
(1)申报主体是在金州新区依法注册、从事科技研发的以下单位: ①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 ②高等院校或者科研机构。
项目由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应当是我市的上述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同一年度只能申请承担项目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2)项目责任单位应当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具备承担大型高技术研究开发或产业化项目的能力。
(3)项目资助额不高于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的50%。
(4)市科技研发资金所支持的项目到期未申请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不得申报本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
5、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6、由工商部门最近6个月内出具的包括股东构成等基本情况的信用查询单复印件(验原件)。
7、申请人可以自愿提交以下说明申请项目的辅助材料,如专利证书、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相关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等复印件(验原件)。 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办理程序:
1、政府命题。科技部门在科技信息网站上公布当年《大连金州新区新兴产业“关共转专项”指南》。 2、申报。
3、项目审批。科技局产业处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初审
4、专家评审。科技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验证项目的可行性。 5、社会公示。项目通过评审,需在政府网站公示10天。
6、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在科技局局长办公会上,确定立项项目及资金安排。 7、审批领导小组批准。召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全面听取项目有关情况,对项目立项和资金安排做出最后决定。
8、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立项后,承担单位需与新区科技局签订合同书,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合同之后下拨项目资金。
9、项目验收。项目完成时,企业需向科技局提交两次验收报告(项目完成后半年、一年各一次)。 对验收不合格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继续履行合同,在未完成合同之前原则上不得申报或承担新的科技项目。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金州新区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 12、金州新区战略行新兴产业投资专项补贴申报 办理事项:金州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专项补贴 办理机构:金州新区科学技术局产业促进处 办理地址:金州区迎湖街1号616、617房间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87690035、87690063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办理。 申办对象资格:
(1)落户新区,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自建生产经营用房的新兴产业企业。 (2)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或投资密度在6000元/m2以上的服务企业、以及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或投资密度在4000元/m2以上的制造企业。 申报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进展介绍);
2、项目建设相关部门核准审批文件、土地使用有效证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大连金州新区投资专项补贴资金申请表》; 5、出资证明(银行进账单)。 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办理程序:
1、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州新区科技局。
2、项目审批。科技局确定立项项目及资金安排。
3、局长办公会审定。在科技局局长办公会上,确定立项项目及资金安排。新区科技局与财政局会签后下达项目立项文件并向企业拨付项目资金。
4、项目验收。项目完成时,企业需向科技局提交两次验收报告(项目完成后半年、一年各一次)。 对验收不合格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继续履行合同,在未完成合同之前原则上不得申报或承担新的科技项目。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金州新区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13、金州新区战略行新兴产业设备购置专项补贴申报 办理事项:金州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设备购置专项补贴 办理机构:金州新区科学技术局产业促进处 办理地址:金州区迎湖街1号616、617房间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87690035、87690063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办理。 申办对象资格:
(1)投资生物产业公共平台建设的企业。
(2)投资衬底材料、外延片、芯片和制造设备等LED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企业。
申报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进展介绍);
2、项目建设相关部门核准审批文件、土地使用有效证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大连金州新区企业设备购置专项补贴资金申请表》; 5、设备购置发票;
6、进口设备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上税证明。 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办理程序:
1、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州新区科技局。
2、项目审批。科技局确定立项项目及资金安排。
3、局长办公会审定。在科技局局长办公会上,确定立项项目及资金安排。新区科技局与财政局会签后下达项目立项文件并向企业拨付项目资金。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金州新区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14、金州新区战略行新兴产业贴息专项补贴申报 办理事项:金州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贴息专项补贴 办理机构:金州新区科学技术局产业促进处 办理地址:金州区迎湖街1号616、617房间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87690035、87690063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办理。
申办对象资格:对年销售收入增长在30%以上的,符合我区支持新兴产业发展领域的新兴企业。 申报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进展介绍);
2、项目建设相关部门核准审批文件、土地使用有效证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大连金州新区企业贴息专项补贴资金申请表》; 5、上年度及本年度销售收入财务审批报告; 6、贷款凭证。 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办理程序:
1、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州新区科技局。
2、项目审批。科技局确定立项项目及资金安排。
3、局长办公会审定。在科技局局长办公会上,确定立项项目及资金安排。新区科技局与财政局会签后下达项目立项文件并向企业拨付项目资金。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金州新区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15、金州新区战略行新兴产业营业收入专项补贴申报 办理事项:金州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营业收入专项补贴 办理机构:金州新区科学技术局产业促进处 办理地址:金州区迎湖街1号616、617房间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87690035、87690063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办理。
申办对象资格: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度在150万元以上的新兴产业服务企业、以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或年纳税额度在500万元以上的新型展业制造企业。 申报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进展介绍);
2、项目建设相关部门核准审批文件、土地使用有效证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大连金州新区营业收入专项补贴资金申请表》; 5、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 6、企业上年纳税凭证; 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办理程序:
1、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州新区科技局。
2、项目审批。科技局确定立项项目及资金安排。
3、局长办公会审定。在科技局局长办公会上,确定立项项目及资金安排。新区科技局与财政局会签后下达项目立项文件并向企业拨付项目资金。
4、项目验收。项目完成时,企业需向科技局提交两次验收报告(项目完成后半年、一年各一次)。 对验收不合格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继续履行合同,在未完成合同之前原则上不得申报或承担新的科技项目。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16、金州新区重大产业化专项
办理事项:金州新区重大产业化专项
办理机构:金州新区科学技术局产业促进处 办理地址:金州区迎湖街1号616、617房间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87690035、87690063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办理。 申办对象资格:
(1)新注册企业投资项目或现有企业新增资项目。
(2)项目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至少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对于有先进技术水平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投资额度。
(3)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生产,企业重视科技投入,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 申报材料:
1、《大连金州新区重大产业化项目申报书》及附件,附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经营相关文件(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土地、规划批复文件等;
2、《大连金州新区重大产业化项目申请报告》。 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办理程序:
1、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州新区科技局
2、项目审批。科技局对《重大产业化项目申报书》和《重大产业化项目申
请报告》提出修改指导意见,并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确定立项项目及资金安排。 3、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管委会领导在主任办公室上听取项目有关情况,对项目立项和资金安排做出最后决定。新区科技局与财政局会签后下达项目立项文件。
4、签订项目合同书。科技局与企业签署《重大产业化项目合同书》(一式四份),科技局、经贸局、财政局、企业各留一份存档,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合同之后下拨项目资金。
5、项目验收。项目完成时,企业需向科技局提交两次验收报告(项目完成后半年、一年各一次)。 对验收不合格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继续履行合同,在未完成合同之前原则上不得申报或承担新的科技项目。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金州新区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 17、金州新区重点企业扶持专项申报 办理事项:金州新区重点企业扶持专项 办理机构:金州新区科学技术局产业促进处 办理地址:金州区迎湖街1号616、617房间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87690035、87690063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办理。 申办对象资格:
(1)原则上取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
(2)“骨干型”企业要求在新兴产业领域其主营业务收入在30亿元以上,在支柱产业领域其主营业务收入在100亿元以上,作为龙头企业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因不同产业领域存在一定差异,可根据不同产业发展规模主营收入额度作适当调整;“成长型”企业要求在重点培育产业领域其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形成一定规模,并具有战略性发展潜能,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位置。
(3)“骨干型”企业和“成长型”企业新增项目投资额分别在1亿元和3000万元以上,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申报材料:
1、《大连金州新区重点企业扶持专项补贴资金申请表》; 2、销售收入财务审批报告; 3、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投资新增资项目资金明细;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7、需要提供证明自主知识产权等其他材料。 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办理程序:
1、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州新区科技局
2、项目审批。科技局初步确定立项项目及资金安排。
3、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管委会领导在主任办公室上听取项目有关情况,对项目立项和资金安排做出最后决定。新区科技局与财政局会签后下达项目立项文件。
4、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立项后,承担单位需与新区科技局签订合同书,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合同之后下拨项目资金。
5、项目验收。项目完成时,企业需向科技局提交两次验收报告(项目完成后半年、一年各一次)。 对验收不合格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继续履行合同,在未完成合同之前原则上不得申报或承担新的科技项目。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金州新区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 18、信息技术推广应用计划项目的审批
办理事项:信息技术推广应用计划项目的审批
办理机构:金州新区科技局信息化处(金州新区信息产业局) 办理地址:迎湖街1号金州新区科技局620、621房间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联系电话:87697667、87687007 办理时限:新区信息产业局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统一受理,申报项目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由信息化处负责审核主体资格相关资料以及项目内容等基本条件。经新区审批领导小组批准立项的计划项目,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10天。
申办对象资格: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申报材料:
1、《大连金州新区信息技术推广计划项目申报书》;
2、《大连金州新区信息技术推广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证明项目技术情况的材料;
4、项目承担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会计事务验证的近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及审计报告; 6、所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程序:
1、新区信息产业局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受理的项目进行评审。
2、信息化处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计划项目进行初审,提出推荐立项的项目和资金安排建议。
3、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在听取专家评审意见、信息化处项目立项和资金安排建议的基础上,确定立项项目及资金安排。
4、召开信息化项目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全面听取项目有关情况,对项目立项和资金安排做出最后决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金州新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19、技术合同酬金提取
办理事项:技术合同酬金提取
办理机构:大连金州新区技术市场办公室 办理地址:迎湖街1号金州新区科技局7楼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87696922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市大连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提取酬金。 申办对象资格:金州新区辖区内已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各街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 申报材料:
1、经认定的合同1份;
2、《大连市技术合同提出取奖酬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3、申请提取业余酬金证明一式二份; 4、成本核算单一式二份;
收费依据:《技术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第2条;《大连市技术市场条例》第17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 收费标准:不收费
20、技术合同认定
办理事项:技术合同认定
办理机构:大连金州新区技术市场办公室 办理地址:迎湖街1号金州新区科技局7楼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87696922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市大连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
申办对象资格:金州新区辖区内各街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 申报材料:
1、技术合同文本4份。
2、技术转让合同需另外提供技术转让证明1份。 收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大连市技术市场条例》第4条、第8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第3条、第6条。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依据:《大连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 21、技术贸易许可证年检
办理事项:技术贸易许可证年检
办理机构:大连金州新区技术市场办公室
办理地址:迎湖街1号金州新区科技局7楼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87696922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市科学技术局符合条件者核发许可证。
申办对象资格:金州新区辖区内民营科技企业 申报材料:
1、大连市技术贸易许可证原件
2、大连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年审)申请表 3、大连市技术贸易机构年检登记表 4、民营科技企业调查表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注:大连市技术贸易许可证原件一份
收费依据:《关于印发(大连市技术贸易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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