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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有关特别法人的规定解析——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特别法人的相关思考谈起

2020-02-28 来源:易榕旅网
作者: 王雷[1]

作者机构: [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出版物刊名: 中国民政页码: 39-41页年卷期: 2020年 第13期

主题词: 民政部门;村民委员会;赠与合同;特别法人;监护职责;自身权益;法学专家;慈善捐赠;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共7编1260条, 10万多字,条文多、体量大、编章结构复杂,专业术语很多,需要通过加强解读,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相关规定,把握好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使大家认识到这既是一部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因此,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具有重大意义。为了帮助广大读者了解民法典,尤其是了解掌握民法典中与民政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本刊开辟“民法典解读”专栏,邀请法学专家和学者围绕民法典确定的有关民政工作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系列解读,包括: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行监护职责、民政部门作为监护人、法人制度新安排、婚姻家庭、从民法典的赠与合同到慈善法的慈善捐赠、老年人权益保护等相关规定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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