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法制建设的报告
数学与信息科学系 2011级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科3班 1114070321 李晓倩
农村一直是社会热点之地,至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换,尤其是近几年的法制建设。我利用假期在家乡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了农村法制建设的措施和方法,以及在总结我的调查之后提出的一些建议。利用访谈的方式我从村委会认识到当今农村法制的现状,通过对村民的调查也看到了进行法制建设的必要性。由于我国多年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建国后法制建设也是几经曲折,但是为了确保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开展,农村的法制建设也全面的铺开,并且取得了一定成绩,我通过居委会相关资料了解到法制建设的成就,如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吸收优秀法律人才到农村工作,使其能够更好的发挥法律服务职能。
我提前一天对村委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预约,告诉他们我想了解新农村法制建设的相关内容,工作人员很热情,我们以访谈的方式总结出以下内容。
问题一:农村法制问题存在的原因是什么?
主任强调了一些旧思想在农民脑海中根深蒂固。他说,在古代,中国农村的社会治安保障主要依赖于族人之间自治,除非是杀人越祸等重大案件及政治案件,政府一般少有问及。族人自治主要
靠得的是传统道德信念及族规家法。再加上封闭落后的自然环境,让这种方法长期有效的进行。所以,农民习惯于自己解决矛盾和纠纷。
的确,我事后通过查阅历史资料,认识到中国农村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基本上是聚族而居,在社会结构上,人们有着血缘或类血缘的家族构式;在经济关系上,人们相互依存,有一定的利益共同性;在人际关系方面,则有着“相约的”的“宗法伦理性”,无论是同宗还是异姓,他们都相约为叔侄爷孙等伦理关系。这种关系很大程上维系了农村的安定平和。
村委会主任介绍说,新中国成立后,农村的社会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社会结构方面由原来的里族制转为行政区划制,负责管理农村社会治安的不再是里族长,而是国家的行政主管部门;经济方面则实行了公有制;维系社会安定的人际关系则是对政治的热情及平等的思想观念。这种状况在建国初期,改革开放前,的确实现了农村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因为在公有制下,人们在经济、政治及文化方面都是“平等的”,加之,经历过近世以来的社会战乱给人们带来的苦痛,使他们对安稳的生活十分依赖。这时候呢,人们有吃有喝不会铤而走险。
改革开放使得人们将其注意力转向了致富之路,而人们的逐利、自私、个人中心主义等价值观逐渐上了上风,从而加剧了农
村社会治安矛盾和不安定局面。
问题二;现在农村法制建设现状如何?
听到这个问题,村支书很高兴,可见他对自己辖区的法制建设十分满足。他热情激昂的说,“我先说说农村广大干部群众,首先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都明显增强,而且经常对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地宣传普及,使广大农民的法律知识不断丰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农村法制环境不断改善。而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明显提高,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大大增强,民主权利得到了落实,农民渴望参政议政的意识明显提高。不但如此,农村广大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开始树立,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逐步提高,和百姓的关系比较和谐,通过调防一体化系统工作,农村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解决,过去依靠家族势力解决矛盾纠纷事件,现在基本依靠调委会,依靠法律解决矛盾,闹访、缠访个案也逐步减少。
问题三:那民主选举进行的如何呢?
主任是这样回答我的,“民主选举我们做的更加规范了,村民都很积极的参加村民自主选举村委会等活动,利用村民会议决议
我们的大事像一年一度审查我们的财务……”
问题四:当前新农村法制建设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 村支书回答说:“第一,得狠抓农村普法教育,我们自己要努力建设家园,只有我们的条件好了,才能吸收更多的优秀法律人才到农村工作,创建更好的社会基础,让我们的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我们的特色就是充分利用党校,举办基层农村干部法制培训班,集中时间(农闲时间)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或结合工作实际举办相关的法制讲座。通过多种形式促使农村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推动农村的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第二,要认真总结推广近几年来普法教育的成功经验,突出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合同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利用骨干培训、新闻媒体、法律工作者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和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的能力。第三,多渠道地吸收熟悉法律、精通法律并具有现代民主法治观念的优秀人才到农村工作和服务。”
结束了对村委会相关人员的访问以后,我便随即调查了遇见的一些村民,就是否满意如今的生活,对法律有什么用途等问题进
行了通俗易懂的提问,还是得到了现今农村法制建设的一些不足之处。
1.农村法制建设方面,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农民总是觉得“钱是一切”,有钱就可以打赢官司。
2. 有些干部不学法、不懂法现象还比较普遍,不会依法治村、依法行政问题仍然存在,总是依赖个人权威处理问题。 3.由于受“重人治,轻法治”封建思想的影响,农民的法治观念还是相对淡薄,使农民群众对法律失去信任感。
4. 农村普法宣传急需创新思路,普法手段仍需完善。在普法过程中,方式也过于单一,局限于发一发传单,张贴几条标语口号,送几本书,农民对抽象枯燥的法律条文难以理解,影响了学法积极性,使得农村普法宣传难以取得明显效果。
5. 农村法律服务不到位,法律服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农村基层法律服务量多质弱,缺乏稳定性,不适应农村法律服务的需要。
对以上各种访谈信息以及调查资料,我归纳出以下对新农村法制建设的建议。
首先,加强这一地区的法制工作者队伍建设,最好的办法是增加录用高校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再从城市中抽调一名有经验的司法人员作为负责和领导者,兼培养新来的大学生的工作,支援农村法律建设,一旦大学生取得了工作经验,能独当一面,可以不
再调派“支法”人员。
新来的大学生们有知识、有能力、有热情,而且在当地没有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没有各方面的利害冲突,因此能够秉公办事。只要他们取得了工作经验,一定能把工作做好。这样做还有另一个好处,即能够有效地缓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并有针对性地培养到农村工作的法律人员。如是既能满足完善农村法制建设的需要,也能有效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其次,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网络,一是将应有的乡(镇)司法人员分派到各个村民点,深入、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其辖区内的民情和“纠纷事件”,能当场处的就当场处理,否则应及时汇报乡(镇)司法部门,或更高一级的司法部门。同时,这些信息还可以作为乡(镇)党政机关决策的参考。再次,完善的司法体系,有利于地方的法治宣传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法律讲座,既要在村民中宣传法律知识、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提高村民的法治观念和公民责任感,也要对党政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宣传,让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以及违规行政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我对此次社会实践的完成结果还算满意,旨在通过对现状的剖析中得到对未来农村法制建设的发展建议,真心的希望我们的新农村建设不仅是法制,在方方面面都能大展宏图。
首先,特别感谢能积极配合我采访和调查的乡亲们;其次,感谢居委会人员为我提供了实践相关资料和积极配合我的访问。
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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