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部门值班管理,保障航站楼的正常运转、楼内用电用水安全,各生产单位办公系统的正常运行,积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规范运行保障值班工作内容和程序,明确值班人员职责。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运行保障部全体员工。3. 工作程序3.1 值班和休息
3.1.1 值班人员分为两队进行轮换,值班2天后,休息2天;3.1.2 值班人员必须在早上8:00到岗,更换工作服、打扫卫
生,准备工作,在全部航班结束以后才能休息;
3.1.3 11:30队长(副队长)讲评上午工作情况,检查工具情
况;13:30队长(副队长)安排下午工作;
3.1.4 16:30队长(副队长)讲评当天工作情况,决定是否加
班。收集整理基础台帐检查工具情况;
3.1.5 值班人员如需休息,必须在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休息;3.1.6 遇有重大事件或其他急需情况,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主管要
求坚守岗位。
3.2 交接班规定
3.2.1 交接班时间为每次交接班日的8:30—8:50,全体人员在维
修队办公室开交接班会,队长(副队长)组织。
3.2.2 交班人员必须填写好《维修队值班日记》,接班人员按值
班记录的项目逐一检查,交清接明后签字。
3.2.3 交接班记录必须说明以下内容:交接班日期、时间、交班
人、值班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故障的处理状况、接班人员应注意的未完成工作、交班时各种设备的运行状况、卫生状况以及其它需要记录的事项。
3.2.4 交班人员一般应在交班前完成对维修安装工作的处理;如
果维修安装工作没有处理完成,必须交待给接班人员继续处理,如有需要,搅拌人员应继续参加处理;如果是当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得到领导同意后才能离开。
3.2.5 如接班人员因故不能按时到达工作现场,交班人员应继续
值班,并报告主管协调处理。值班人员若因病或事不能接班或继续值班,应及时报告主管,由主管做好相应值班安排。
3.3 值班职责
3.3.1 保障航站楼内所有照明灯、照明灯具及所有照明设备正
常、安全运行;
3.3.2 保障航站楼内所有卫生间设备、卫生洁具正常、安全运
行;
3.3.3 负责航站楼内的供水,上(下)水水道的正常使用及维
护、维修工作;
3.3.4 负责航站楼内电源线路的整改,负责航站楼内供电线路、
用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
3.3.5 协助、参与航站楼其他设备的引进、更新、改造工作;3.3.6 建立、健全所管辖航站楼设备的技术档案;
3.3.7 负责楼内中央空调、电梯、电动门及灯光照明的运行;3.3.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3.4 值班要求
3.4.1 值班人员必须遵守集团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纪
律,不得迟到、早退、缺勤或私自换班。
3.4.2 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及时对报修进行处理,切实履行
值班职责,注重安全操作,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3.4.3 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
3.4.4 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换班,应得到主管的同意后才
能执行。
3.4.5 值班人员按规定正常休公休假等假期,应提前报告主
管,经同意后方可休假。
3.4.6 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值班表的安排承担值班任务,按时
到达工作现场,自觉履行值班职责,遵守安全规范,按维护规程进行设备维护,认真操作,有问题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3.4.7 值班人员在岗时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按要求着装,接
待外单位参观人员或上级检查人员时举止得当,维护单位形象。
3.4.8 值班记录是岗位工作情况的真实反映,为便于查证和总
结,值班员必须认真填写。
3.4.9 填写值班记录时,要求字迹工整,字体大小均匀、美
观,语句通顺、易懂,避免使用错别字,用词符合技术规范,填写后的内容不得涂改。
3.4.10 应准确记录维修工作的时间、发生和处理的起始和终止
时间,以及过程,最终结论,结论应明确,不得含糊;其他内容填写也应做到详细、完整、准确。
3.4.11 写值班记录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果发现并查
实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3.4.12 值班人员交班前做好责任区卫生保洁工作。4.记录
《维修队值班日记》《运行队值班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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