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福椿先生;
3、召开时间:2010年5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泉州市德化县冠福工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92,701,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公司董事、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屈广清先生、洪连鸿先生在本次会议上作《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对其在2009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的情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等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进行了报告。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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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批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92,701,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审议批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92,701,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审议批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92,701,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4、审议批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92,701,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林文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92,701,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92,701,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7、审议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92,701,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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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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