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痫病人的护理常规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的血压≥21.3/14.6Kpa(160/110mmhg),蛋白尿≥5g/24h,出现头痛、眼花、恶心、呕吐等先兆抽搐症状称为先兆子痫。在上述严重征象的基础上进而有抽搐发生,或伴有昏迷,则称为子痫。
1、病室要求:病室拉上窗帘,保持病室光线暗淡,患者戴墨镜避光。床旁备子痫抢救盘、吸痰器。
2、氧气吸入,保持呼吸道通畅,头偏向一侧防止呕吐物吸入气管,有假牙者取下假牙。
3、特级护理,禁食,防止坠床。
4、密切观察血压、呼吸、脉搏和尿量,正确记录24小时出入量。
5、正确记录子痫抽搐时间、次数、持续时间及状况。
6、子痫发作时防止舌咬伤或舌后垂堵塞气道。
7、严密观察产程进展和阴道流血情况,警惕有无胎盘早剥、早产及临产征象。产后注意有无软产道、会阴血肿或产后出血现象。
8、保持安静,治疗及护理操作动作轻柔,集中进行,尽量较少对孕产妇刺激。注意保暖、少动。
9、禁用麦角注射液。
10、及时正确收集和送检各种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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