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规范集团公司费用报销管理,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经济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报销申请
1.费用报销应符合实际性、合理性、合法性原则,凭实际发生的单据、票据和合同等证明材料办理。
2.申请人应在业务或职能部门领导或财务人员指导下,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加盖本部门公章。
3.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费用报销管理细则》。 三、报销审批 1.职能部门审批
职能部门经核实无误后,应及时审核、签署《费用报销单》。且该部门负责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2.财务部审批
财务部应在收到由职能部门审批签字的《费用报销单》后,核实金额、凭证是否真实有效、报销报账是否符合公司要求,符合要求的办理付款。
四、报销付款
1.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并签字后,由申请人带上所有的原始单据、发票、收据等,去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2.财务部应在1日内审核、核实金额是否正确,并将款项转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五、报销管理
1.各部门应加强对费用报销的监督和控制,防止虚假报销、套取公司经费。
2.对于违反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的人员,应严肃处理。 3.费用报销单、发票等凭证必须按规定保存,以备审计。如果发现有造假情况,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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