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办法
(一)审批流程
1、商户进场或移位必须填报区域《装修审批及验收表》,备有平面图(标出商场原有设施位置)、效果图、电路图(标出灯具、电气线路、开关箱等),并提供灯具、电线及线管的合格证。由商管经理签字,物业工程主管、消防中控审批,公司主管经理审核、签字,报消防部门备案。
2、办理动火、动电手续,交物业保安安排并签署《装修工程明火作业许可证》。
3、物业安排现场监护指导人员。
4、商管、物业工程和保安监护人员共同验收。 (二)商场品牌装潢十五大禁令
1、严禁不经审批私自装灯、接电。一经发现立即断电处理,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1000元。
2、严禁遮挡和私移消防设施。一经发现要求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3000元。
3、严禁在防火卷闸下安放货架和物品(严禁私自移动封堵防火卷闸手盒)。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500-1000元。
4、严禁堵塞原有消防疏散通道。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并罚款500-1000元。
5、严禁在配电箱开关箱处摆放柜台、堆放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并罚款500-1000元。
6、严禁在地板上、墙柱上乱打孔、乱钉钉子。一经发现,立即整改,根据损坏情况进行处罚,最低200元。
1 / 5
7、严禁私自钻顶棚,在主副龙骨上悬挂重物。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8、严禁私自移动监视器。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1000元。 9、严禁私自移动任何公用设施。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10、严禁玻璃货柜、货架未打磨圆角而交付使用,遗留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200-500元。
11、严禁施工前不使用工程布进行遮挡。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500元。
12、严禁施工区域在营业时间发出噪音。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500元。
13、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产生有毒、有害、刺鼻气体的操作。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500元。
14、严禁私自张贴广告和POP。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500元。 15、严禁采用易燃材料装潢,货柜制作用材料为A级不燃材料,B1级难燃材料,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刷防火涂料,否则,不予验收。
(三)电气安装工程规范化管理
1、严禁外来无操作证电工到商场进行安装作业,严禁木工进行电气安装。违反规定,立即停止作业,并处以罚款500元。
2、未办申请手续、未有图纸或未经工程部审批不得动工,而且手续图纸要留存动工楼层,并到物业部备案。否则立即停工并处以罚款1000-2000元。3、公司内部电工不得私揽品牌装饰工程和私收安装费用,严禁私自拿公司电器元件和工具。一经发现,予以劝退开除处理。
4、照明支线导线型号截面为BVZR—2.5且必须穿金属管,严禁用护套线或绞线。
2 / 5
5、用电量大于500W或灯数超过5个者必须加装PZ型开关箱,不足500W可使用墙壁开关。
6、轨道射灯,单只最大容量为70W、12V,严禁用220V射灯和碘钨灯,一律禁止使用牛眼射灯。
7、灯箱必须加装散热孔,并要求结构合理,更换灯具方便。柜箱放置位置应避开商场原有开关箱和消防设备,空调开关等。
8、胶布必须用高压绝缘胶布,导线连接应用焊接或压接(或在密封盒中连接),无条件时可以用麻接,但对2.5—4平方毫米的导线,其麻接长度不得小于1厘米。
9、荧光灯具统一用电子镇流器,灯具选用节能型,耗电量大、发热量大、光色光效不好的劣质灯具严禁使用。
10、镇流器、灯管应加隔热保护,导线应穿阻燃管或金属管。货柜内日光灯采用镇流器内置一体型日光灯。
11、库房、试衣间采用带罩筒灯、日光灯,禁止用白炽灯及安装插座。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须向保安部交身份证复印件方可进场。 2、夜间施工时,施工楼层必须派商管人员值班。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可随意走动。
3、施工单位进场的各类工具及施工用料,需经其认可方能进场。 4、区域装修所用木龙骨、木工板必须刷防火涂料,确保防火安全。 5、油漆工艺施工前,应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并在保安部认可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
6、区域装修如需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品时,必须通知商场保安部,工人下班后交给保安部监控人员妥善保管,且集中定点存放。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处理,并处罚款1000-5000元。
3 / 5
7、进场搬运铁制材料或成品,需倍加注意,不得损伤已完成的装修面,否则视情节扣除一定数量装修保证金。
8、施工人员离场,必须对对现场进行清除,保安部要对其所携物品例行检查,以防现场材料或物品丢失,装修用料出场,需商管值班管理人员签字认可方能出场。
9、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规程。 10、施工单位应配有安全员,确实做到防火、防触电、防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发生。
11、各施工单位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听从公司统一的指挥,不经允许不得动用明火,不得乱接临时线路,私接电炉及其它电热设备。违者处罚1000-5000元。
12、商户上货、调换商品、撤出货柜必须经商管经理或公司领导批示,向执勤保安出具手续方可出入,严禁在地面上拖拉商品、货柜,如人工搬运,必须走员工通道。
(五)装修验收
1、商管人员在商户装修期间,必须强化监管工作,消除工程技术、消防安全隐患,保证装修质量和工期。2、商管人员在商户装修完毕后,确定开业前24小时会同相关部门,对装修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并填写《装修验收会签表》一式两联,留存一联至商管部备案。
3、各部门验收负责人必须依据商场相关规定,严格验收,杜绝不符合商场要求的商户开业。
4、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商管人员应积极与商户协调,要求其配合整改,以保证开业时间。
5、各部门验收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在《装修验收会签表》中分别签字认可。其中,一联楼层管理人员留存,一联物业部备案。
4 / 5
6、装修过程中应严格照图施工,如有与图纸不符的变更应及时填写变更申请,由工程部审核后方可施工。如未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工程部有权不予验收。
7、电量申报不得超过审批电量,如确需增加,应有工程部经理根据现场情况批准后方可增加。
5 / 5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