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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价〔2010〕27号

2022-02-25 来源:易榕旅网


昆价„2010‟27号

关于印发《昆山市物价局2010年

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镇物委,检查分局,各科、室、中心:

现将《昆山市物价局2010年重点工作》印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围绕目标要求,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昆山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抄 报:昆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苏州市物价局 抄 送:有关部、委、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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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物价局2010年重点工作

2010年,全市价格工作总的要求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保增速、促转型、上水平、抓特色、强队伍”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服务结构调整促转型、服务消费扩大促增长、服务民生改善促和谐”工作主线,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务实创新为动力、提速增效为目标,不失时机推进价格改革,不遗余力改进价格监管,多措并举强化价格调控,确保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全力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好六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价费管理,努力营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1.减轻社会负担。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相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行政收费负增长”要求,运用专项调查督察、收费年度审验、《收费许可证》换证和企业缴费监测等手段,跟踪了解取消和停止征收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与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严防涉企负担的反弹和转嫁。进一步梳理全市各类中介服务性收费,着力对环保、卫生、房产、安监、招投标等行业服务性收费情况进行督查,对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收费问题开展深入调研,进一步规范服务性收费行为,全面净化我市收费环境。

2.服务企业发展。继续推进企业联系服务制度,经常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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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企业,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对涉企收费的优惠措施,实时监控执收单位的收费行为,指导企业明白交费,坚决杜绝乱收费,有效减轻企业商务成本。强化基层调研,重点了解企业发展瓶颈,尤其是涉企收费现状,主动向上反映有关企业价费诉求,积极探索规范涉企价费新途径,为我市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提供价费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行政收费权与审批权分离机制,会同有关部门项目审批环节“一个窗口收费”,并将审批环节的各项收费标准在收费窗口公示,为企业、百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3.助推经济转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价格部门作用,创新思路,完善举措,注重运用价格杠杆,为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价费服务。根据上级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要求,积极推进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尝试联合相关部门对化工、造纸、印染等高耗能重污染行业的价费管理,实施有利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价格管理模式,促进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发展。鼓励企业进一步增加研发投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价格支持力度,推动新能源、新材料、环保、医药和生物技术、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壮大规模,实现跨越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切实履行价格部门基本职能

4.强化价格监测分析。切实履行价格监测基本职能,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作出预警、第一时间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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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完善市场价格信息采集系统,及时调整监测品种、领域,突出监测品种的代表性和监测布局的合理性。巩固扩大价格信息采集队伍,强化价格信息员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建立与周边地区的信息定期交流制度,及时了解生产和消费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密切关注重要商品与市场敏感商品的价格走势变化,加强倾向性、趋势性和关联度分析,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预报,准确提出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政策建议,重点防范个别商品带动价格总水平的过快上涨。

5.做好成本监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抓住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出台之机,积极争取成立成本调查监审科,为开展成本调查与监审提供组织保障。认真开展定调价监审和定期监审,加强资源性商品成本监审力度,为政府决策、定价提供可靠依据。拓宽成本监审工作的服务领域,一方面,将成本监审由政府定价项目延伸到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公共财政支持的主要项目。另一方面,围绕服务群众,积极对重要放开工农产品价格及服务收费开展成本调查与监审,为百姓生活、生产提供翔实的成本资料和趋向性分析。

三、进一步创新市场价格监管方式,维护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6.加大价格执法力度。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和市场巡查相结合,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及时准确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增强对市场价格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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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能源、中介组织与行业协会、民生价格、交通运输等价收费专项检查,大力整顿价费秩序,有效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7.综合运用价格监管手段。有效推进价格行政指导工作,寓宣传、服务于检查之中,前置价格监管关口,在强化依法行政的同时,充分运用疏导、协调、提醒、劝说、教育、警告等柔性措施,从源头上防范价格违法行为,构建事前提示教育、事中警示纠正、事后回访督查的全方位动态行政指导工作机制,给予当事者自我纠正的机会,努力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实现法律效力与社会合力的统一,构建和谐良好的价格行政管理关系。

8.强化价格公共服务。推进价格信息公开,强化放开商品价格行为管理,运用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布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努力打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状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促使经营者合理定价。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严格实行限期办理,做到有访必复,有件必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定期梳理价格举报热点案件,开展举报案件处理事后复查,避免发生群体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9.整合价格监管力量。认真履行检查分局职能,主动依靠各镇物委、职工物价监督队和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站(点、台)等价格工作触角,分类指导,形成多极联动的监管网络。着力做好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三提升”工作,即进一步提升社会参与度、提升工作合力、提升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采用分片与集中相结合的形式强化价格监督员培训力度,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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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各基层价格监督员根据自身实际,结合群众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实的价格宣传、服务、监管活动,充分发挥基层价格工作者宣传员、监督员、服务员、协调员、联络员作用。大力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借鉴各价格监督平台的有益做法,以点带面,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进一步关注民生价费焦点,切实保障群众价格权益 10.加强房价行为监管。落实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新办法,实施普通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公示制和一价清制。通过采取走访房产企业,召开房企座谈会、发放政策提醒函等办法,有效引导房地产企业加强价格自律,实行合理定价。广泛听取开发企业及社会各界对普通商品房价格管理新办法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强化专项督查,做到价格管理、服务、检查及行政措施相辅相成,推进房地产市场诚信建设。认真做好经济适用房、农民动迁安置房的价格管理,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11.保持教育收费基本稳定。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减免政策,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普通高中“三限”政策,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教育收费日常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教育费用负担。

12.规范药品、医疗服务价费秩序。配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落实与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的各项价格政策,强化药品价格管理。重点落实昆山市社区居民常用药品让利补贴政策,在全市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做好统一用药目录、统一药品价格、统一价格公示“三统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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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根据定价权限,研究制定我市社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13.完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情况,重点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小区停车收费、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代收代交费用收交不清等热点问题,会同市建设局修订完善并推动出台《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4.改进民生收费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管理办法》,执行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新标准,确保上下政策顺利对接、前后政策平稳过渡。积极探索破解城市停车难的新方法,研究制定《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资源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加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维护正常的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贯彻《江苏省汽车运价规则》,研究制定我市汽车运价管理办法,做好城市公共交通票价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通信服务价格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5.延伸民生价格鉴证职能。制定出台《昆山市价格鉴证援助办法》,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无偿价格评估、价格鉴证服务,向弱势群体延伸司法援助,提高价格认证中心社会影响。强化价格鉴证服务民生职能,选定1~2个乡镇实行试点,针对动拆迁评估结论有争议的案件进行价格评估裁定,积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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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一步拓展价格鉴证工作,继续做强国家价格鉴证品牌

16. 提高认证服务水平。以巩固刑事涉案价格鉴证主体地位为中心,强化队伍素质提升,完善业务操作规程,规范价格认证行为,做强国家价格鉴证“金字招牌”,有力彰显国家价格鉴证机构的公益性和权威性。强化与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继续拓展价格认证中心诉讼、行政执法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工作,有效延伸服务领域和范围。

17.积极推进职能调整和服务转型。充分发挥价格认证在政府部门公务活动中的作用,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价格鉴证业务新突破。积极开展城乡一体化建设价格认证工作,发挥价格鉴证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和服务社会职能,树立国家价格鉴证品牌形象。

六、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奋发有为的工作团队

18. 注重学习培训。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保持学习制度化,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制定培训计划,抓住“动真格、求实效”两个关键环节,加强政策形势、价格法律法规、价格理论知识、价格业务知识等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价格干部队伍服务意识、理论业务素质及依法行政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办事、会办事、不出事的价格工作队伍。

19.重视实践创新。面对复杂多变的价格形势,全局上下要勇于担当,敢于探索,以更长远的目光、更丰富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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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坚毅的勇气、更务实的思路,努力推动价格工作方法创新和价格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解决,切实提高对复杂问题的分析研判能力和对复杂局面的应变驾驭能力,努力把价费政策的积极效应发挥到及至,积极推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变通办”等举措,使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0.建设廉政机关。实行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制定《昆山市物价局进一步加强廉政监督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办文、办会的工作机制,做到决策科学化、行为规范化、运行程序化。强化系统内部监督、人大政协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舆论社会监督,利用电子监察平台、“民生110”平台功能,增强监督的合力与实效。强化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做到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必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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