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消防知识
一、一般工种或岗位的防火要求
企业的每个工种或岗位上的员工都应该按照下面要求,做好防火工作:
1、自觉遵守消防法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了解并掌握本单位、本工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事故应急措施。
3、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消防技能,如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
4、发现火险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积极纠正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
行为。
5、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会开展消防宣传。
6、明确自己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的义务和责任,积极参加消防演练。
7、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不得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8、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坑下通勤交通工具。
二、常见的火灾隐患
可能造成火灾危险的现有的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叫做火灾隐患。一般来说,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都可以认定为火灾隐患:
1、建筑布局不合理的,发生火灾后易蔓延或影响其他建筑物安全的;
2、建筑物的结构和耐火等级与其使用性质不相符的,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的;
3、建筑物的通风采暖系统、电气设备、内部装饰装修不符合要求的;
4、火源、热源、电源距可燃物较近的,如炉灶、火炉、锅炉、烟囱、蒸汽、电热器具、煤气灶、煤气热水器、煤气管道靠近可燃物或可燃结构的;
5、禁火区内有火源的;
6、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场所的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
7、没有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的,或避雷设备失效的;
8、应设置消除静电装置而未安装的,或静电装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
9、电焊工、电工、油漆工等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操作工种作业人员不具备消防常识,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的;
10、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人员未经消防培训,不具备安全常识上岗的;
11、消防水源不足的;
12、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或消防器材缺乏及损坏的;
13、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设施的,如埋压、圈占消火栓;
14、占用防火间距,如在防火间距内堆放可燃物品的;
15、在工作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
16、易燃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包装不符合规定的,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的;
17、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的;
18、缺少防火制度和相应措施,工作人员不懂防火和灭火知识的;
19、电气设备的类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电气设备接触不良、缺乏安全装置的;
20、安全疏散出口少,消防通道不符合规定或堵塞消防通道的,无疏散指示标志,无事故照明的或失火后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车辆通行、影响水源使用的。
三、四种防火基本方法
1、控制可燃物
可燃物是燃烧过程中的物质基础,控制可燃物就是使燃烧三要素中不具备可燃物条件或缩小燃烧范围。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加强通风以降低可燃气体、蒸汽和粉尘在空气中的浓度,使其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限制易燃物品的存放量,并且将能发生相互作用的物品,都要分开存放;及时清除滴漏在地面或污染在设备上的可燃物等。
2、隔绝空气
隔绝空气就是使燃烧三要素中缺少助燃条件,也就是氧化剂。
如隔绝空气储存某些化学品,将钠存放于煤油中,磷存放于水中;使用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过程应在密封的容器、设备内进行;对有异常危险的生产,可充装惰性气体保护。
3、消除着火源
消除着火源就是使燃烧三要素中不具备引起燃烧的火源。。
如在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照明,严禁吸烟或穿带钉子的鞋;接地防静电;安装避雷装置防雷击;在可能由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着火的场所使用防爆电器设备,如防爆灯;隔离火源、控制温度、遮挡阳光等措施。
4、阻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
为阻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就要防止新的燃烧条件形成,也就是阻断燃烧三要素相互作用、相互结合条件,从而防止火灾扩大,减少火灾损失。
如在可燃气体管路上安装阻火器、安全水封;汽车、推土机等机动车辆的排烟和排气系统配备防火帽或防火罩;在压力容器设备上安装防爆膜、安全阀;在建筑物之间留防火间距、筑防火墙。
四、火灾报警
报警早、损失小。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和场所,一旦发现起火,都要立即报警。报警时,应根据火势,选择恰当的方式。首先要向附近人员发出火警信号,同时应以最快捷的方式报告消防队,然后再通知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这是报警的基本程序。火警电话“119”拨通后,千万不要慌张,应讲清楚如下内容:
1、起火地点的详细地址,如所在区、县、街道门牌号。
2、起火的部位,着火的物质,火势的大小,是否有人员被困等情况。
3、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以便联系。要注意听消防队值班人员的询问,要正确、简洁地予以回答,待值班人员说明消防队已去火场时,才能挂断电话。报警后,尽可能到单位门口或路口迎接消防车,并带消防车赴火场。
4、报警的注意事项
(1)一旦发现起火,要冷静地观察,了解火势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报警,不要惊慌失措、贻误时间。
(2)向附近人群报警时,要尽量使周围人群明白什么地点和什么东西着火,是通知人们来救火,还是让他们紧急疏散。如果火势在初起阶段,短时间内还不能造成较大危害时,应注意通报火警方法和范围,避免人们因情况不明而引起惊慌失措,争相逃生,局势失去控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3)发生火灾后应及时报警,不要因某些因素,晚报、不报,延误了灭火的最佳时机,导致小火酿成重灾。
五、干粉灭火器
灭火时,可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距离燃烧处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操作者一只手将开启把上的保险销拔下,然后握住喷射软管前端喷嘴根部,另一只手将开启压把压下,打开灭火器进行喷射灭火。使用时,一只手应始终压下压把,不能放开,否则,会中断喷射。如在室外,应选择在上风向或侧风向喷射。
若使用手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一般由两人共同操作,使用时由两人一起将灭火器推或拉到燃烧处,在离可燃物10米左右停下,一人快速取下喇叭筒并展开喷射软管后,握住喇叭筒根部,对准火焰根部或燃烧最猛烈处,另一人拔下保险销,将拉杆向上拉起,灭火方式与手提式相同。干粉灭火器扑救可燃、易燃液体火灾时,应对准火焰根部扫射。如被扑救的液体火灾呈流淌燃烧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横扫,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使用者应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横扫,使喷射出的干粉覆盖整个容器开口表面;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使用者仍应继续喷射,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应注意不能将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防止喷流的冲击力使可燃液体溅出而扩大火势。
扑救固体火灾时,应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并上下、左右横扫。如条件允许,使用者可手提灭火器沿着燃烧物的四周边走边喷,使干粉灭火剂均余地喷在燃烧物表面上,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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