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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广告收入应合理分配

2020-12-06 来源:易榕旅网


小区广告收入应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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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萃报·周五版》2018年第39期

小区里的广告越来越多,这部分收入究竟应该归谁?近日,记者走访北京多个小区发现,投放广告的商家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广告费自然交给物业公司。而许多业主表示,物业公司从未征求过他们的意见,更别提把广告的收入分给业主了。

不管是电梯、楼道,还是小区其他位置上投放的广告,依托的载体都是公共面积、公共设施,而这为全体业主所有,因此广告收入自然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业主享受小区广告经营收入,近年來也不乏先例。比如,2017年11月,苏州高新区朗香小区的业委会为606户业主发放了24万元的公共收益红包,收益主要来自广告收入。而这之前,当地另一家小区业主已享受了126万元的分红。

不管是从产权逻辑还是相关制度上说,业主都享有小区公共部位经营的收益权,但权利变现却很难“自己从天上掉下来”。对此,有关部门应引导协调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对广告等公共收益达成合理的分配协议,双方确定一个合理的分配比例,用收益冲抵物业费,应是广告收入的最优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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