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杰
来源:《中国房地产业》 2017年第10期
周杰
【摘要】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政工程在我国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现场监理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随着工程经济的发展,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从事实来看,其仍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对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解决策略,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关键词】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1、前言
1997 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之后1998 年,我国开始大范围地推行工程监理制度的试点,截止2014 年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应用,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已经得到了快速良好的发展。但从实际来看,由于工程监理不到位而发生建筑事故的情况频频发生,而在建设安全管理方面也明显有着监理的职责范围不明确,甚至扩大化的趋势,这些现象的存在均不利于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
2、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自1988 年我国实施工程监理工作以来,由于其在建设工程管理当中的重要作用,很快便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其发展当中仍然存在不少争议性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定位不清。首先,角色定位不清。在《建筑法》当中有明确的规定,监理人员属于建设单位的代表,需要对施工单位的各个工程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但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在建筑行业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许多工程人员认为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需要有一个公正的“第三方”,于是便有部分工程人员将“第三方”与监理人员混淆,认为监理人员并不是代表的建设方利益,甚至有些监理人员自身对职责范围和立场也缺乏清晰的认识,导致监理人员的角色定位不清。其次,服务内容定位不清。这一方面是由于监理在我国是一个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在此过程中,每次制度的更新基本都会对监理有一个新的概念,这种概念的穿插让许多监理人员产生错觉,对于监理的概念模糊不清,难以明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 另一方面是由于理论界与实践界对监理的概念有一定的差别,各个阶段的科研人员和实际工作人员对于监理这一概念认识也是随着监理的发展在不断的变化,这使得刚刚上岗监理人员对自身的职责内容认识不准,服务范围界定不清。最后,责任界定不清。由于对监理概念的认识不清晰,加上我国监理制度的发展表现出对其职责界定范围越来越窄的现象,导致许多工程人员不能明确地认识监理的责任范围。现阶段,有许多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在追究责任时,出现惩罚过轻或是惩罚过重的现象,由于安全事故而获罪入狱的监理人员时有出现,极易造成优秀人才的流失。(2) 业务水平不高。在业务水平方面,主要是指工程质量难以保障。目前,我国的监理工作人员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一方面他们对自身工作的职责范围不清晰,难以保障监理工作的有效性; 另一方面受建筑环境的影响,他们自身也缺乏学习的动力,导致其综合素质一直难以提升,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也大多是与“前辈”学习,受传统的监理思想影响重,难以与市场越来越高的工程质量要求保持一致。甚至在许多的工程人员看来,监理人员对工程的监督基本没有什么作用,监理这一职位本身就是可有可无的。这样一来,监理的工作就得不到重视,对其工作的效果也是褒贬不一,进一步导致其业务水平难以得到提升。
3、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从前文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为了帮助改善这一现象,促进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本人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解决目前监理存在的各种问题。
(1) 统一认识,合理定位。首先,统一监理概念和服务范围。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有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支持,2014 年我国的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当中对监理的工作有了明确的规定,其明确指出了目前监理的概念和服务范围。各地方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引导政策和措施,督促并要求各工程单位及时摒弃旧的监理思想,从管理人员开始,逐阶的学习和推行新的规范,做到对监理概念和服务范围的明确认识。同时,对于已有工作经验的监理人员来说,需要对其进行统一的培训,避免其一味地采用旧的规范,不但影响工程质量,也会对新晋监理人员造成影响,而对于新上岗的监理人员,应当对其进行严格的入职培训,使其对监理的概念和服务范围做到心中有数。其次,明确岗位职责,做到合理定位。在宏观方面,应当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大对相关政策法规的推行力度,并按照《建筑法》等对监理的岗位职责做到明文规定,使监理工作人员能够明确自身的岗位职责和利益代表,同时对于建设当中的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责任体要做到责任到岗,以便在出现建设事故时能够做到严格、公正。在微观方面,监理人员要积极地学习相关的政策规范,明确自身的职责范围。
(2) 加强监理队伍建设。针对目前监理队伍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的现象,在社会方面一方面可从教育入手,加强对在校监理专业学生的实践培养,增设相关的实践课程,从而使学生在入职时就能够对监理工作有一定的认训,避免盲目跟从,受传统监理思想的影响; 另一方面应当加大对监理这一行业的宣传和教育,督促监理行业的学生或是工作人员积极考取监理证书,提高专业素质。在建设单位方面,一方面应当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招聘工作,做到监理的招聘计划,提高招聘的专业性,从而为企业引进专业的优秀人才; 另一方面应当加大监理的队伍建设,提高监理人员的收入水平,从而提高监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结语:
在工程监理的发展当中,我国也引入了不少国外的经验,但由于我国国情的影响,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只有积极采取相关的对策措施,才能做到建设工程监理健康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晓宇. 市政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2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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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张伟. 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工作常见问题分析[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2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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