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按照“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工作负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职责,监督指导施工项目做好工程调查。
3.指导监督施工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各项目的施工方案审核,方案编制中根据工程特点,是否有针对性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的措施纳入编制方案中,杜绝因漏项或操作性不强而发生的安全事故。
4.负责检查、指导各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从技术上负责,监督施工项目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落实情况。
7.参加安全检查、安全情况分析和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分析,对事故隐患和预防事故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8.按照住建部【2018】37号文规定,按时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参加专家评审,落实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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