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公司节能降耗精神,节约每一度电,特制订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所有部门及车间使用的用电设施。
3.职责权限
3.1 人事行政部负责全公司节约用电管理规定的实施监督考核等相关事宜; 3.2 各部门及个人需积极配合本规定的实施。
4. 规定内容
第一条 空调使用规定
空调使用实行各部门经理负责制,即违反使用规定者,各部门负责人需承担一切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注:生产车间如有使用空调,则规定以各班组长负责分管各班组区域)。具体如下:
项 目 开机条件 温度设置范围 开机时间 关机时间 第二条 电风扇使用规定
电风扇使用者需在离开(如就餐时)或下班前关闭电风扇电源,避免因疏忽大意而导致不必要的电力消耗,且电风扇不可与空调同时开启。否则,一经发现,即对违反规定者(含各班组)予以50元/次的处罚;各车间电风扇使用规定实行班组长管辖责任制。
夏 天 26度以上 不低于26度 早上 8点 冬 天 8度以下 不高于25度 早上8点 下班前5分钟关机 第三条 电脑使用规定
电脑使用者需将电脑设置成系统待机状态,避免因外出或其他原因没有关闭电脑引起的电力消耗;下班应正常关闭电脑。
第四条 照明使用规定
以“人走灯关”为原则,行政人员需认真落实各项照明工作,避免照明资源的浪费;车间各班组照明实行班组长管理责任制,就餐及下班后需关闭照明灯;公司区域的公共照明设施(楼道照明、卫生间照明等)随用随开,严禁通宵照明,且由门卫负责监督,如有遗漏关闭,则对区域责任人予以20元/次的处罚。
第五条 车间生产设备使用规定
各车间生产设备使用实行班组长管理责任制,合理调配使用设备。如数控雕刻机
等一些耗电大的设备一定要培养和安排熟练工上岗,并做好开机前的准备工作,尽量缩短待机时间。车间在中餐时应提前两分钟关闭电源,严禁在待机状态下就餐、聊天等,以避免过大的电力消耗。在生产任务不足,生产计划许可的情况下适当安排避峰用电,以降低生产成本。
第六条 办公设备使用规定
所有办公设备(传真机除外)如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等需在下班前关闭电源,如有加班需求可另作处理。
第七条 饮水器使用规定
办公室:饮水器由办公室人员(办公室每位员工)负责每天提前10分钟开、关机; 车间: 饮水器由附近工作班组长负责每天提前10分钟开、关机,门卫可在员工下班后统一检查,并关闭电源。
第八条 宿舍用电使用规定
公共区域和宿舍室内做到“人走灯关”,避免疏忽大意造成不必要电力损耗,充
电器和插线板在不使用时要拔掉电源,培养良好用电习惯。
第九点 食堂用电使用规定
电灯做到“人走灯关”,不能通宵照明,大功率电器(比如微波炉)不使用时及时关闭电源,避免不必要的电力损耗。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 节约用电,人人有责。各部门、各车间要进行节约用电教育,一定要提高员工的节约用电意识,从各方面养成良好的节约用电习惯。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人事行政部享有最终解释权。违反本规定者,一经发现则处以20元/人/次的罚款。
行政部
2017年3月2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